第一基本定理

微積分基本定理描述了微積分的兩個主要運算──微分積分之間的關係。定理的第一部分,稱為微積分第一基本定理,表明不定積分是微分的逆運算。這一部分定理的重要之處在於它保證了某連續函式原函式的存在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第一基本定理
  • 領域:數學
簡介,歷史,參看,

簡介

微積分基本定理描述了微積分的兩個主要運算──微分積分之間的關係。
定理的第一部分,稱為微積分第一基本定理,表明不定積分是微分的逆運算。這一部分定理的重要之處在於它保證了某連續函式原函式的存在性。
定理的第二部分,稱為微積分第二基本定理或“牛頓-萊布尼茨公式”,表明定積分可以用無窮多個原函式的任意一個來計算。這一部分有很多實際套用,這是因為它大大簡化了定積分的計算。
該定理的一個特殊形式,首先由詹姆斯·格里高利(1638-1675)證明和出版。定理的一般形式,則由艾薩克·巴羅完成證明。
微積分基本定理表明,一個變數在一段時間之內的無窮小變化之和,等於該變數的淨變化。
我們從一個例子開始。假設有一個物體在直線上運動,其位置為x(t),其中t為時間,x(t)意味著xt的函式。這個函式的導數等於位置的無窮小變化dx除以時間的無窮小變化dt(當然,該導數本身也與時間有關)。我們把速度定義為位置的變化除以時間的變化。用萊布尼茲記法:
整理,得
根據以上的推理,x的變化──
,是
的無窮小變化之和。它也等於導數和時間的無窮小乘積之和。這個無窮的和,就是積分;所以,一個函式求導之後再積分,得到的就是原來的函式。我們可以合理地推斷,這個運算反過來也成立,積分之後再求導,得到的也是原來的函式。

歷史

詹姆斯·格里高利首先發表了該定理基本形式的幾何證明,艾薩克·巴羅證明了該定理的一般形式。巴羅的學生牛頓使微積分的相關理論得以完善。萊布尼茨使得相關理論實現體系化並引入了沿用至今微積分符號。

參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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