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谿縣發展和改革局

原縣經濟貿易局承擔的工業行業規劃、產業政策制定實施、技術改造投資管理、重要工業品和原材料的進出口計畫編制、促進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推進技術進步與重大裝備研製的職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竹谿縣發展和改革局
  • 地點:竹谿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掛靠機構,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劃入的職責
1、縣人民政府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承擔的經濟體制改革職責。
2、
(二)劃出的職責
原縣發展計畫局的部分農產品進出口計畫的組織實施職責,劃歸縣商務局。
(三)轉變的職責
1、加快推進投融資體制改革。在政府巨觀調控下更好地發揮市場機制對經濟活動的調節作用,確立企業的投資主體地位,規範政府投資行為,逐步建立投資主體自主決策、銀行獨立審貸、融資方式多樣、中介服務規範、政府巨觀調控有效的新型投融資體制。把固定資產投資管理的重點轉到最佳化投資結構和產業結構、搞好重大項目布局、防止低水平重複建設、提高投資效益上來。進一步縮小投資審批範圍,對企業使用非政府投資建設的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非重大項目和非限制類項目逐步實行登記、備案制。對必須經行政審批的投資項目,要減少審批環節,規範審批程式,設定審批時限,提高審批效率和透明度。促進財政性資金在公共服務領域的投資。完善專家諮詢論證制度,提高投資審批的科學性。建議政府投資項目的後評價制度和監督機制,完善投資審批責任制。
2、強化對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總體指導和綜合協調、切實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加強對經濟社會發展、改革和穩定的重大問題的研究,綜合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的全局性工作。加強對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指導和重大問題協調,促進經濟與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按照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的要求,加強對工業發展的指導,研究制定並實施產業政策,抓好能源發展戰略、規劃的擬訂和組織工作。
3、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和經濟活動的直接行政干預,強化研究擬訂發展戰略、規劃和巨觀政策的職責。將對競爭性領域的行業管理轉變為巨觀指導,促進行業自律。

主要職責

(一)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的行業規劃;研究擬定全縣資源節約綜合利用規劃,參與編制生態建設規劃,提出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政策,協調生態建設和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環保產業工作。
(二)做好全縣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等重要經濟總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目標及措施建議,提出年度綜合計畫目標及相應政策措施和建議,提交季度和年度計畫執行情況報告。
(三)根據國家巨觀調控政策、產業發展規劃和資金投向,對縣域經濟進行監測、預測和預警,參與組織重要經濟政策措施的貫徹實施。
(四)提出全縣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規劃重大項目和生產力布局,銜接平衡各種資金來源,會簽國家預算內專項資金;安排財政性建設資金項目及國家預算內專項資金和地方預算內專項資金;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向國家政策銀行和商業銀行推薦申貸項目,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負責各類借用國外貸款項目的計畫管理。負責重點基本建設項目立項直至竣工驗收、後期評價等全程管理。按照《招標投標法》全程監督項目的招標投標,組織和管理重大建設項目的稽查工作。
(五)擬定實施產業政策,制定工業行業規劃和工業產品結構調整規劃,擬定能源發展規劃;提出實施意見,促進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指導企業開展技術創新和技術引進。
(六)研究論證全縣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方案,辦理有關專項改革開放方案實施中的銜接工作,負責企業上市的推薦審核工作,協調解決上市公司有關問題。研究制定全縣經濟體制改革中長期總體規劃和各項改革方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規劃、方案核定和實施中的銜接配套問題,檢查規劃方案的執行情況。
(七)提出全縣社會發展戰略和規劃,統籌各項社會事業,促進國民經濟與社會事業協調發展。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協調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重大問題。

內設機構

辦公室(信息辦)
國民經濟綜合科(國民經濟動員辦)
商貿科(交戰辦)
農村經濟發展科
社會發展科
地區經濟發展科
投資管理科
工業技改科

掛靠機構

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
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研究制定全縣經濟體制改革中長期總體規劃和各項改革方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規劃、方案核定和實施中的銜接配套問題,指導企業改革工作。
農業區劃辦公室
指導《湖北省農業自然資源綜合管理條例》的貫徹執行,依法開展農業自然資源管理,開展農業自然資源的調查、監測和評價,編制農業自然資源開發規劃,組織農業農村經濟結構調整、農業投資項目論證。
南水北調辦公室
綜合協調全縣南水北調工程,研究制定中長期規劃,做好重大項目、重要政策研究,組織申報、爭取和實施相關項目。
招投標管理辦公室
按照《招投標法》全程監督管理全縣的招投標工作。

其他事項

(一)縣發展改革局與縣商務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1、重要商品進出口管理。縣發展改革局負責編制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的進出品總量計畫,縣商務局負責在縣發展改革局確定的總量計畫內組織實施。糧食、棉花、煤炭由縣發展改革 局會同縣商務局在進出口總量計畫內進行分配並協調相關政策。
2、外商投資管理。《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由縣發展改革 局會同縣商務局等部門擬訂,由縣發展改革局與縣商務局聯合發布。
3、境外投資管理。縣發展改革局負責全縣境外投資項目的審核、審批和上報。縣內企業在境外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由縣商務局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二)縣發展改革局與縣經濟局(縣中小企業發展局)有關電力管理的職責分工。
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制訂電力行業發展規劃;參與電價制定、整頓、改革;負責電力投資項目的管理;指導農村電氣化發展規劃及改革;安排平衡全縣電力生產。關於電力生產計畫,由縣經濟局(縣中小企業發展局)根據縣發展和改革局制定的年度發電量總量目標,分解下達發電企業的發電計畫,並組織實施。
縣經濟局(縣中小企業發展局)作為電力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縣安全用電、節約用電和計畫用電工作,履行《電力法》授予的電力監督檢查權和行政執法權;負責制訂電力經濟技術政策和全縣電力體制改革;編制全縣發電企業年度生產計畫,協調電網企業和發電企業日常生產調度工作;負責監督分析電力運行情況,協調處理電力行業發展規劃和電價調整工作,依法管理供電營業區域劃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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