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方本

端方本

端方,中國滿族歷史人物,曾任職農工商督辦,著有《端忠敏公奏稿》、《陶齋吉金錄》等書籍,並對紅樓夢的“紅學”研究起了一定的作用,其遺留的與一般通行本不同的紅樓夢手抄本稱為《端方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端方
  • 外文名:Duan Fang
  • 國籍:中國
  • 民族:滿族
  • 出生日期:1861年
  • 逝世日期:1911年
  • 職業:農工商局督辦
  • 主要成就:中國新式教育的創始人之一
  • :午橋
  • :陶齋
  • 謚忠:忠敏
個人履歷,人物生平,歷史記載,端方本流落,

個人履歷

端方(1861—1911) 滿洲正白旗人。滿族。
初為道員、按察使
戊戌時被光緒帝任命為農工商局督辦。
政變後,因榮祿庇護得免議罪。後歷任陝西、江蘇、湖北等省巡撫,署湖廣、兩江總督。

人物生平

1905年奉派出洋考察憲政。次年任兩江總督。
1909年任直隸總督,不久被革職。
1911年任川粵漢鐵路督辦大臣。9月,率湖北新軍一部,入川鎮壓保路運動。11月17日行至四川資州(今資中),被部屬所殺。
著有《端忠敏公奏稿》、《陶齋吉金錄》。

歷史記載

褚德彝跋《幽篁圖》(傳抄本)
“宣統紀元,余客京師,在端陶齋方處,見 《紅樓夢》手抄本,與近世印本頗不同。敘湘雲與寶玉有染,及碧痕同浴處,多媟褻語。八十回以後,黛玉逝世,寶釵完婚情節亦同。此後則甚不相類矣。寶玉完婚後,家計日落,流蕩益甚;逾年寶釵以娩難亡,寶玉更放縱,至貧不能自存。欲謀為拜阿堂 (滿語,即無品級的當差執事人),以年長格於例,至充拔什庫 (滿語,即千總,掌管文書的小兵丁 )以餬口。適湘雲新寡,窮無所歸,遂為寶玉膠續。時蔣玉函已脫樂籍,擁巨資,在外城設質庫,寶玉屢往稱貸,旋不滿。欲使鋪兵往轟,為襲人所斥而罷。一 日大雪,市苦酒羊胛,與湘雲縱飲賦詩,強為歡樂。適九門提督經其地,以失儀為從者所執,視之蓋北靖 (靜)王也,駭問顛末,慨然念舊,賙贈有加,越日送入鸞 (鑾)儀衛充示麾史,迄潦倒以終雲。共大略如此。滄桑之後,不知此本尚在人間否?癸亥六月褚德彝。”
以上這段記載雖說是 “傳抄本”,但言之鑿鑿,有時間、有地點、有人物,而且內容連貫。不僅如此,還有旁證:這旁證一是紀昀在《閱微草堂筆記 》中亦存類似記載;二是一九四二年一位日本哲學教授兒玉童達在北京大學文學系的一次讀書報告會上,介紹了“日本三六橋本”《紅樓夢》,其故事情節就與前面那段記載基本相同。

端方本流落

按照中國的說法叫 "無風不起浪",既然在民間流傳著這種種傳聞,那么這個與一般通行本不同的 《紅樓夢》抄本是否真的存在過呢?既然這個抄本是在端方處發現的 (所以稱為“端方本”),那么是否有可能找到呢?很遺憾!確實如有的紅學家所說,凡牽連到《紅樓夢》的人和事,都有點怪。這個擁有 “端方本”的端方於一九一一年奉命入川鎮壓保路運動,剛到達資州,辛亥革命的風暴驟起,他就被起義的士兵所殺。 他從北京帶來的幾十馱架書籍和珍奇古玩亦就此失散。那個珍貴的“端方本”是否也在其中呢?
當然,如果端方入川時確把“端方本”帶來了,這個抄本肯定是失落在四川無疑。所以近二十年來, 在四川各地不斷有關於這個“端方本”的種種傳聞。胡邦煒在研究《紅樓夢》的過程中,也曾花費極大的力氣來追尋流散於四川的“端方本”的線索,並在成、渝兩地聽不少人談起過。且其中還有人說他們親眼目睹過。而且更令人奇怪的是,這些目睹者文化水平並不很高,對紅學亦無甚研究,但從他們口中講出的故事梗概卻基本一樣,顯然不是胡編亂造,故意聳人聽聞。但是當筆者順著這些線索追蹤下去時,則總是要斷線不是追到某一個人時他已去世,就是追到某一個人時他說告訴他的人下落不明。
因此,到底是否有過一個《端方本》,有的話,它到底是否失落在四川?這不得而知。
三六橋本”是日本民間所流傳的《紅樓夢》,與“端方本”相似。詳細見紅樓夢魘:個五詳紅樓夢(6) 張愛玲  "家計日落"仍舊是第七十二回林之孝向賈璉說的"家道艱難",需要緊縮,不過這是幾年後,又更不如前了。照理續書沒有不寫抄沒的,因為書中抄家的暗示太明顯,而此本刪去程本的抄家,代以什麼事都沒發生,又並不改成好下場,這樣寫是任何人都意想不到的,只能是這一部份來自第一個早本。寶玉窮到無法度日,已經"年長",等到老了撿煤渣,"流落饑寒",也正吻合。端方本採用這敗落的方式,當是因為歸罪於寶玉。這是個年代較晚的抄本,遲至一九一○年左右還存在,作風接近晚清的誇張的諷刺性小說,把寶玉湘雲寫成最不堪的 一種名士派。但是此處寫敗家子寶玉只用"放縱"二字,輕飄而含糊得奇怪,與第三十六回王夫人口中的"放縱"遙相呼應──王夫人解釋襲人暫不收房的原因:"……三則那寶玉見襲人是個丫頭,總(縱)有放縱的事,到(倒)能聽他的勸。"──後回寶玉的罪名不過是"放縱",看來也是第一個早本的原文。當然原本不會有"拜堂阿"、"撥什庫"。端方本九十七八回後從程本過渡到第一個早本,但是受程本後四十回作者的影響,也處處點明書中人是滿人,賣弄續書人自己也是滿人,熟悉滿洲語文風俗。
前面說過,關於第一個早本的記載模糊異常。"林薛夭亡,榮寧衰替,寶玉糟糠之配實維湘雲",沒提寶釵嫁寶玉後才死。王伯沆引濮文?的話,更是口口聲聲"寶玉系娶湘雲","寶玉所娶系湘雲",仿佛雙方都是第一次結婚。難道寶釵也是未婚而死? 端方本自娶寶釵後敗落的經過用第一個早本,因此娶寶釵是原有的。董康等沒提,大概因為是盡人皆知的情節。至於湘雲是否再醮,寶玉搞到生活無著的時候已經年紀不輕了,然後續娶湘雲;湘雲早先定的親如果變卦,也不會這些年來一直待字閨中,當然原著也是寫她結過婚,而且也不是小寡婦。寶玉鰥居多年,顯然本來無意續弦。他們的結合比較像中年孤苦的兩兄妹。連端方本也都沒插入色情場面寫他們舊夢重溫。
"舊本"之二,八十回後與程本不同,但是也有抄家,因此是家境驟衰。抄沒後寶玉湘雲流落重逢而結合,應當年紀還輕,與第一個早本的老夫妻倆流落正相反。此本也是根據這早本續書,不過將流落提前,結婚宕後,增加戲劇性。"後數十回文字,皆與今本絕異",是沒參用程本,似是較早的續書。大概不會有第一個早本的原文在內──用不上。
南京刻本──哖──寫寶玉作看街人,因而重逢北靜王,不是重逢湘雲。此點南京刻本與啕是互相排除的,並不是記載不全,顧此失彼,因為不可能先遇見湘雲,然後又遇見北靜王──啕寫到寶玉湘雲重逢後結合,全書已完;如果是先遇見北靜王,那就已經轉運,不做看街人了,也不會再在悽慘的情形下遇見湘雲。這兩個本子似是各自分別續書,而同是自然而然的將街卒木棚中過宿渲染成自任看街兵。
再來細看南京刻本的內容:畫家關松房先生雲:"嘗聞陳弢庵先生言其三十餘歲時(光緒初年)曾觀舊本紅樓夢,與今本情節殊不同。薛寶釵嫁後,以產後病死。史湘雲出嫁而寡,後與寶玉結褵。寶玉曾落魄為看街人,住堆子中。一日,北靖王輿從自街頭經過,看街人未出侍候,為僕役捉出,將加棰楚,寶玉呼辯,為北靖王所聞,識其聲為故人子,因延入府中。書中作者自稱當時亦在府中,與寶玉同居賓館,遂得相識,聞寶玉敘述平生,乃寫成此書云云。
──扈功著“記傳聞之紅樓夢異本事"
寶釵死於產難,湘雲再醮寶玉,與端方本相同,遇北靜王也大同小異,且都誤作"北靖王"。扈功文內轉述關松房聽到的陳弢庵的話,兩次都是口述。"靜"誤作"靖"顯然是扈功的筆誤。但是民初褚德彝記端方本事,也與近人扈功同誤"靜"為"靖",未免巧合得有點不可思議。難道是周汝昌引扈、褚二文,兩次都抄錯了? "紅樓夢新證"書中錯字相當多。如果不是誤植,還有個可能的解釋:聽某某人說,也可能是書信上說的。如果扈功所引的是關松房陳弢庵信上的話,那就是南京刻本與端方本間的一個連鎖。 其實這兩個本子的關係用不著“北靖王"作證。南京刻本把第一個早本的宿街卒木棚中渲染成自任看街兵,看街這樣的賤役,清初應是只有漢人充當。端方本注重書中人是滿人這一點,改為"充撥什庫以餬口",表示一個滿人至不濟也還可以當撥什庫。
北靜王一節,端方本作寶玉"市苦酒羊胛,與湘雲縱飲賦詩"賞雪,大概寶玉醉了,"適九門提督經其地,以失儀為從者所執,視之蓋北靖王也。"苦中作樂賞雪,與蘆雪亭對照,藉此刻劃二人個性。但是不及南京刻本看街巧遇北靜王,與職務有關,較渾成自然。
康熙三十年──一六九一年──京師城外巡捕三營、督捕、都察院、五城所管事宜交步軍統領管理,換給"提督九門步軍巡捕三營統領"印信(見"紅樓夢新證"第三五○頁)。步軍統領本來只管城內治安,自此兼管城外,"九門提督"是他的新銜。端方本內北靜王現任九門提督,也是此本的潤色,當代的本地風光。是端方本改南京刻本,應無疑義。 延入王府,端方本顯然認為太優遇了,改為代找了個小差使:"越日送入鑾儀衛雲麾使,迄潦倒以終雲。"雲麾使如果執雲帚──也就是拂塵;省親時儀仗中"又有值(執)事太監捧著香珠繡帕漱盂掃塵等類,一隊隊過完"──比扛旗傘輕便。后妃用太監,鑾儀衛想必另在滿人中挑選。
南京刻本末尾著書人根據寶玉口述,寫成此書,這著書經過與楔子衝突,也與卷首作者自述衝突,顯出另手。但是重逢北靜王是否第一個早本原有的?
今本第十四、十五、十六回、第二十四、第七十一回都有北靜王秦可卿出殯途中,北靜王初次出場。"風月寶鑑"收入此書後,書中才有秦氏。第一個早本還沒有寫秦氏喪事的第十四、十五回。
第二次提起北靜王,是第十六回林如海死後黛玉從揚州回來,寶玉將北靜王所贈鶺鴒香串轉贈黛玉,被拒絕了。早本黛玉初來時已經父母雙亡,後改喪母后寄居外家多年,方才喪父(見"二詳")。因此初名"石頭記"時沒有林如海病重,黛玉回揚州的事,當然也沒有自揚州回京,與寶玉那一小場戲。
第二十四回主要是介紹賈芸,一七六○本新添的人物。賈芸初見紅玉一場,又介紹紅玉,早本舊有的人物。通回都是新材料,只把早本寶玉初見紅玉一場用了進去,加上兩句提起賈芸的對白。寶玉紅玉一節這樣開始:
這日晚上從北靜王府里回來,見過賈母王夫人等,回至園內,換了衣服,正要洗澡。襲人因被薛寶釵煩了去打結子秋紋碧痕兩個去催(炊)水,檀雲(全抄本作"晴雯")又因他母的生日,接了回去,麝月又現在家中養病。雖還有幾個作粗活聽喚的丫頭,估量著叫不著他們,都出去尋伙覓伴的頑去了。寫此節時,晴雯的故事還與金釧兒的故事相仿佛。書名"紅樓夢"期之前有個時期,添寫金釧兒這人物,晴雯改為孤兒,因將此處的晴雯改為檀雲(見"三詳")。所以加金釧兒時改寫過此節,一七六○本將此節收入全新的第二十四回,又改寫過一次。兩次中有一次順便一提北靜王,免得冷落了這後添的人物。原先寶玉也許是從親戚家回來。
前面說過,加了賈赦邢夫人迎春後,才寫第七十一回。回內賈母做壽,賀客有北靜王與 北靜王妃。
有北靜王的五回都是後添的。第一個早本沒有北靜王,因此結尾也不會有寶玉重逢北靜王。那是南京刻本代加的好下場。
南京刻本前文應有北靜王,否則無法寫重逢北靜王。因此南京刻本前部是今本。它也是根據第一個早本續書,而不是通部補撰傳聞中的早本。
關於此本的記錄,敘事層次不清,說到續娶湘雲,下接"寶玉曾落魄為看街人"。如果是看街巧遇北靜王,因禍得福後才續弦,那在湘雲這方面就毫無情義可言了。但是寶玉在王府認識了著書人,想必就是同住賓館時自述身世──包括續娶湘雲的事。所以是先續弦後落魄。這也就是第一個早本的結局:寶釵產後病故,續娶湘雲,後貧苦。後人複述,偏重續書杜撰的遇貴人一節,因為故事性較強,便於記憶,而原本後部是毫無變故的下坡路,沒有獲罪,更沒有抄家──並不是略去不提。
端方本這一部份用第一個早本,只到"年長"時窮得過活不了,續娶湘云為止,而南京刻本一直到末了晚年流落,不過把街卒木棚中過宿加油加醬說成看街。端方本續書人手中未見得有第一個早本,大概就是參用南京刻本改寫程本。
端方本改看街兵為撥什庫,而看街又來自宿街口木棚中,可見原本內並沒做任何工作,也沒找過事。但是原本寶玉搞到過不了日子的時候,已經年紀不輕了,所以端方本此處插入找事一節,就用超齡作為不合格的理由。
湘雲不識當票(第五十七回),可見社會上的事一無所知。她與寶玉一樣任性,而比寶玉天真,所以是跟她在一起才終於落到絕境中。湘雲精於女紅,但是即使領些針線來做,也需要世故些,上門走動,會趨奉逢迎。
第一回"好了歌"有:"金滿箱,銀滿箱,展(轉)眼乞丐人皆謗。"甲戌本夾批:"甄玉賈玉一干人。"並沒有說湘雲做乞丐。講寶玉也著重在"謗"字上,可能僅只是說一成了窮光蛋,人人都罵不上進。當然,這一系列批語已經不是批第一個早本了。稍前有這兩句歌詞:"說什麼粉正濃,脂正香,如何兩鬢又成霜?"甲戌本夾批:"寶釵湘雲一干人。"作批的時候寶釵早卒,已經改去。
但是第一個早本內寶玉湘雲再婚這樣遲,然後白頭偕老,縱使流落,顯然並未失散了再重逢。"舊本"之二寫湘云為丐,無非是為了使她能在風雪之夜與敲更的寶玉重逢。
因此湘云為丐與寶玉打更一樣,都不是原有的。他們倆生活在社會體系外,略似現代西方的嬉痞──近來大都譯為"嬉皮",不免使人聯想到"嬉皮笑臉",其實他們並不──但是嬉痞是寄生在富裕寬容的社會上──對年輕人尤其寬容,老了也還混不下去。寶玉湘雲晚景之慘,可想而知。
庚、戚本第二十二回有兩則極長的批註,批寶玉續莊子的事。第二段如下:
黛玉一生是聰明所?。……阿鳳是機心所?。寶釵是博知所?。湘雲是自愛所?。襲人是好勝所?。皆不能跳出莊叟言外,悲亦甚矣。
黛玉太聰明了,過於敏感,自己傷身體。寶釵無所不知,無所不曉。娶了個Mrs. Knowll,不免影響夫婦感情。"湘雲是自愛所?",只能是指第一個早本內,再醮寶玉前,其實她並不是沒有出路,可以不必去跟寶玉受苦,不過她是有所不為。
"阿鳳是機心所?",可見第一個早本已有鳳姐,此回要角之一,更可以確定第二十二回來自最初的早本。
第三十一回襲人吐血,"不覺將素日想著後來爭榮誇耀之心盡皆灰了,眼中不覺滴下淚來。""襲人是好勝所?",是說賈家敗落後,她恨寶玉不爭氣,以至於琵琶別抱。這條批是批第一個早本,當時已有襲人別嫁的情節,這也是一個旁證。第三十二回隱約提起的湘雲襲人十年前西邊暖閣夜話,同嫁一個丈夫的願望,預言不幸言中而又不中。襲人另外嫁人,總是年輕的時候,與湘雲一去一來,相隔多年,根本沒有共處過。
書中用古代地名,諱言京城是北京,早本尤其嚴格。北京分里城外城。端方本內蔣玉菡的當鋪開在外城,又是端方本特有的筆觸,與此書的態度相悖。
第一個早本內襲人並沒有與蔣玉菡一同奉養寶玉夫婦,因為與寶玉湘雲的下場不合。襲人嫁的是否蔣玉菡,嫁後是否故事還發展下去,不得而知。蔣玉菡嫌寶玉屢次來借錢,要叫鋪兵驅逐,"為襲人所斥而罷",大概是端方本編出來罵寶玉的。南京刻本就沒有──複述者該不會遺漏這樣觸目的情節。
端方本續書人鄙視寶玉,想必是因為第一個早本對寶玉的強烈的自貶。
此本還沒有卷首作者自述一節,但是那段自述也寫得極早。在這階段,此書自承是自傳──當然是與脂硯揉合的自畫像。第一個早本的"老來貧"結局卻完全出於想像。作者這時候還年輕,但是也許感到來日茫茫的恐怖。有些自傳性的資料此本毫不掩飾,用了進去,如曹寅之女平郡王福晉,在書中也是王妃。但是避諱的要點完全隱去,非但不寫抄家,甚至避免寫獲罪。第一個早本離抄家最遠,這一點非常值得注意。
第二十一回有:"誰知四兒是個聰敏乖巧不過的丫頭。"庚、戚本句下批註:"又是一個有害無益者。作者一生為此所?,批者一生亦為此所?,於開卷凡見如此人,世人故為喜,余犯(反)抱恨。蓋四字?人甚矣。被?者深感此批。"末句是作者批這條批。
這位批者的口氣與作者十分親密而地位較高,是否脂硯雖然無法斷定,至少我們確實知道作者自承"聰明反被聰明誤"。
前引第二十二回批寶玉續莊子,批第一個早本的一條批註:"黛玉一生是聰明所?。……阿鳳是機心所?。寶釵是博知所?"等等。黛玉太聰明了,所以過分敏感,影響健康。寶玉對於他傾慕的這些人也非常敏感脆弱。第七十回"寶玉因冷遁了柳湘蓮,劍刎了尤小妹,金逝了尤二姐,氣病了柳五兒,連連線接,閒愁胡恨,一重不了又一重,弄的情色若痴,言語常亂,似染怔忡之症。"戚本作"冷淡了柳湘蓮"。
第六十七回有甲乙丙丁四種,戚本此回是第六十七回乙(見"四詳"),有許多異文,如薛蟠聽說柳湘蓮跟著跛足道士走了,向西北大哭了一場,可見上一回內柳湘蓮是向西北方去的。那是第六十六回乙,與今本不同。還有第六十六回甲,因為甄士隱的"好了歌""保不定日後作強梁"句旁,甲戌本批"柳湘蓮一干人",顯然"風月寶鑑"初收入此書時,柳湘蓮沒削髮出家,只悄然離京,後回再出現,已經落草為盜。根據第一個早本續書的共四種,內中大概是南京刻本流傳最廣,連端方本續書人這老北京也買到一部。但是予人印象最深的是"舊本"之二。我十四五歲的時候看"胡適文存"上的一篇紅樓夢考證,大概也就是引"續閱微草堂筆記"──手邊無書,可能記錯了──傳說有個"舊時真本"寫湘云為丐,寶玉作更夫,雪夜重逢,結為夫婦,看了真是石破天驚,雲垂海立,永遠不能忘記。這位續書人改編得確是有一手,哀艷刺激傳奇化,老年夫婦改為青年單身,也改得合理,因為是續八十回本,當然應有抄家,所以青年暴貧。而且二人結合已是末回卷終,並無其他的好下場,仿佛成為一對流浪的情侶,在此斬斷,節拍扣得極準,於通俗中也現代化,甚至於使人有點疑惑──會不會是曹雪芹自一七五四本起改寫抄沒,一直難產,久久膠著之後,一度恢復續娶湘雲的情節,不過移到抄家後?
第一個早本內鰥居多年後續娶孤苦無依的湘雲,不能算是對不起黛玉。改為在這樣悲慘的情形下意外的重逢而結合,也情有可原,似乎是不可抗拒的。但如果是曹雪芹自改,為什麼要改寶玉為看街兵?在街卒木棚中過夜也盡有機會遇見乞丐。現代的嬉痞也常乞討,而看街兵需要侍候過往官員。寶玉最憎惡官。
雪夜重逢的一幕還是別人代續的。
第一個早本源久流長,至今不絕如縷,至少有一部份保存到本世紀四○年間,而接近今本的百回"紅樓夢"倒早已影蹤全無。除了因為讀者大眾偏愛湘雲,也是因為此本結局雖慘──與無家可歸撿煤渣一比,後期的"下部後數十回'寒冬噎酸虀,雪夜圍破氈'"不過是有些小戶人家的常情──到底較有人間味,而百回"紅樓夢"末了寶玉與賈雨村先後去青埂峰下,結在禪悟上,不免像楔子一樣筆調枯淡。歷來傳抄中楔子被刪數百字都沒人理會,可見不為讀者所喜。
周汝昌將第一個早本與有關無關的幾種續書混為一談,以為至少有一個異本,不過記載繁簡不同,即使不是原本,也是知道原著情節,據以續補,除了做看街兵是附會,而寶玉湘雲鰥寡匹配,可能是曹雪芹自己急改進呈御覽,照例替內廷討吉利。結合本來可有可無,不結合反而更主題嚴肅──抗議當時統治階級的殘暴,寶玉湘雲抄家後都做了乞丐。
周汝昌從這大雜燴上推測八十回後的情節,又根據一道沒看仔細的奏章,以為曹雪芹將發賣李煦的婦孺的事"結合了他本身的經歷見聞",寫史家抄沒時,"湘雲等婦女被指派或'變價'為奴為'傭'";寶玉那隻麒麟曾經第二次失落,被衛若蘭拾了去,湘雲流落入衛若蘭家,見麒麟淚下,若蘭問知是寶玉的表妹,駭然,大概由於馮紫英的助力,代訪到寶玉下落,"於是二人遂將湘雲送到可以與寶玉相見之處",[按:指射圃,因為下文揣測脂硯等懼禍,抽去反抗當時統治階級的獄神廟回與"衛若蘭射圃文字",所以獨這兩部份"迷失無稿"──顯然認為射圃是秘密相會的地點。]撮合寶玉湘雲成為患難中的夫妻("紅樓夢新證"第九二一頁)。用兩個貴公子作救星,還是階級意識欠正確。
前面列出的"舊本"之五,是個八十回本,未完,寫到奉元妃命金玉聯姻,黛玉抑鬱而死。這當然是循第二十八回的線索,回內元妃端午節賞賜的節禮獨寶玉寶釵的相同,黛玉的與別的姊妹們一樣。事實是這伏筆這樣明顯,甚至於使人疑心改去第五十八回元妃之死,是使她能夠在八十回後主張這頭親事。
但是如果是這樣,寶玉雖然不得不服從,心裡勢必怨恨,破壞了他們姊弟特別深厚的感情。如果是遺命,那就悱惻動人,更使寶玉無可如何了。
庚本第二十四回批紅玉的名字:"紅字切絳珠,玉字則直通矣。"紅玉鬱郁不得志,影射黛玉。黛玉懷才不遇,只能是指她不得君心。元妃代表君上
晴雯是"女兒癆死的",就必須立刻火葬。起初患感冒的時候,病中與寶玉同睡在暖閣里,麝月也怕老嬤嬤們擔憂"過了病氣",可見從前人不是不知道傳染的危險。黛玉也是肺病。子嗣的健康問題還在其次,好在有妾侍。元妃一定關心她這愛弟的健康。黛玉是賈母從小帶大的,所以賈母不忍心拆散她與寶玉。元妃只見過黛玉一面。 如果不是元妃插手,賈母死後寶黛的婚事也可能有變局,第五十七回紫鵑就慮到這一層。但是這樣一來,又是王夫人做惡人。這究竟不比逐晴雯,會嚴重的影響母子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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