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恢

童恢

童恢,字漢宗,琅琊郡姑幕(今山東諸城市西南)人,生卒年不詳,東漢時期官吏。光和五年(公元182年)被征入公府,授不其縣令,在任時人民安居樂業,後升丹陽太守,得暴疾而死。

基本介紹

  • 本名:童恢
  • 別稱:童公
  • 字號:漢宗
  • 所處時代:東漢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琅琊郡姑幕(今山東諸城市西南)
  • 主要成就:不其縣令、丹陽太守
人物生平,史書記載,家族成員,

人物生平

童恢,字漢宗,琅琊郡姑幕(今山東諸城市西南)人。父親童仲玉,碰上凶荒年歲,把全部家產拿出來賑救,九族和鄉里的人靠他全活的以百計。童仲玉很早就死了。童恢年少時在州郡為吏,司徒楊賜知道他執法公平,於是徵召他。楊賜被彈劾應該免職時,他的部屬都拋棄他走了,只有童恢一個人去朝廷為楊賜爭辯。楊賜的案子得到平反,那些部屬又統統回來了,童恢卻驅馬而去。因此輿論稱讚他。
再被征入公府,授不其縣令。縣吏及百姓有犯法禁的就隨時教育;如果官吏稱職的,百姓中有人做了好事的,都賞賜酒肴,以獎勵勸免他們。耕田紡織等生產事業,都有規章。全境清靜,牢獄連年空空如也,沒有一個囚犯。
鄰縣的流亡人口都來歸附,遷居的二萬多戶。老百姓常遭虎害,設欄捕虎,活捉了兩隻老虎。童恢出來罵虎道:“天生萬物,只有人最貴。虎狼應當吃馬牛羊雞犬豕六畜,你竟殘暴害人。依據王法,殺了人的處死,傷了人的治罪。你們如果是殺了人的,應當低頭認罪;自己認為沒有的,應當呼號稱冤。”一虎低頭閉目,露出震驚恐懼的樣子,立刻被殺。另外的那隻老虎,望著童恢吼叫,跳躍不止,童恢命令放了它。縣吏和百姓歌頌他。
青州薦舉他的優異,升丹陽太守,得暴疾而死。
弟弟童翊字漢文,名氣比童恢大,宰府先辟舉他。童翊因病不能說話,不肯出仕。等到童恢奉命後,才就孝廉,授須昌長。教化有特殊的成績,縣吏和百姓生為立碑。聽說舉薦者將死,棄官歸。後來被舉為茂才,不就,死在家裡。

史書記載

《後漢書卷七十六 循吏列傳第六十六》

家族成員

父親:童仲玉
弟弟:童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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