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工程產值

竣工工程產值簡稱“竣工產值”。施工單位在一定時期 (通常為一年) 內竣工的單位工程的自行完成價值。一般以竣工的單位工程為核算對象。竣工的單位工程,是按工程承包契約的規定,已完成施工圖設計的全部工程內容,符合設計要求和交工條件,並經驗收鑑定合格的單位工程。專業施工單位通常僅承包單位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當其完成承包契約規定的工程內容並經驗收鑑定合格時,也可單獨計算該部分工程的竣工產值。竣工產值包括竣工工程預算範圍內的全部價值,不列入工程預算的工程不計入竣工產值。

如廠房建築的竣工產值只包括廠房本身及室內水、暖、電、衛、通風等工程價值,不包括非屬於廠房組成部分的生產設備基礎、工業管道、室外水電管線等工程價值和購置土地、拆遷補償、平整場地等費用。竣工產值是竣工單位工程從開工到竣工的整個建設期間累計完成的全部價值。竣工工程如在報告期以前開工,其竣工產值不僅包括本期完成的價值,而且包括本期以前完成的價值。竣工產值適應不同的工程承包方式,按承包契約的規定分別用施工圖預算價格、預算包於價格或中標價格以及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協商一致並經建設銀行同意增加的工程費用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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