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施工面積

房屋施工面積簡稱“施工面積”。一定時期內施工的房屋建築面積之和。以平方米表示。其核算對象和計算範圍為: (1) 以房屋建築物為核算對象。房屋通常是指有頂蓋、有牆或有柱,能供人們在其中生產、工作、學習,娛樂、居住或儲藏物資等的建築物,包括地面上各種房屋和地下車站、車間、倉庫、商店等地下建築物,但不包括水塔、露天貨棧、煙囪、煙道、筒倉、油罐、地下人防幹線和支線等構築物。(2) 報告期內施工的房屋建築物,包括從上期跨入本期繼續施工的房屋、本期以前停建而於本期恢復施工的房屋以及本期新開工的房屋,而不論該房屋在本期內何時施工以及施工時間的長短。本期內竣工和中途停建的房屋仍為本期施工的房屋。(3) 施工面積是按房屋建築物的建築面積,即按其外牆勒腳以上外圍水平總面積計算。多層房屋按各層面積總和計算,而不是按實際施工的部位或層次的面積分割計算。(4) 施工面積是新建永久性房屋的面積。包括新建房屋面積,原有房屋拆除重建或易地另建的建築面積,以及對原有房屋進行擴建、改建而增加的建築面積。舊房翻修或修繕以及建造臨時房屋,均不計算施工面積。在實際統計工作中,還常計算報告期末房屋施工面積指標,用以反映該時點上房屋建設的施工規模,並作為編制下期房屋建設計畫及其施工計畫的依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房屋施工面積
  • 概念:指報告期內施工的房屋建築面積
  • 包括:本期新開工面積和上年開發
  • 住宅:竣工面積17238萬平方米
施工面積,數據顯示,

施工面積

即房屋施工面積的計算,是以設計檔案中規定的永久性工程第一次正式破土刨槽開始施工或正式開始打樁為準。一棟房屋從正式開工開始,即計算整棟房屋的建築面積。但房屋施工前的前期準備工作,如舊建築物的拆除、工程的勘察設計、平整土地等,不應計算房屋施工面積。

數據顯示

2011年6月14日,國家統計局公布5月份中國巨觀經濟數據顯示,1-5月份,全國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屋施工面積377516萬平方米,同比增長32.4%;房屋新開工面積76118萬平方米,增長23.8%;房屋竣工面積21621萬平方米,增長12.9%,其中,,增長12.7%。
上半年北京新開工房屋施工面積增29%
上半年,北京市建築業生產繼續保持平穩增長的發展勢頭。建築業總產值持續增長,施工契約總量充足,房屋建築施工規模穩步擴張;但本年新簽契約額和本年新開工房屋施工面積增速明顯趨緩。
1.建築業總產值增長23.7%,增速比一季度下降0.8個百分點。上半年,北京市建築業總產值2491億元,同比增長23.7%,增速比一季度下降0.8個百分點。其中,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完成1809.6億元,增長23.2%。按建築業總產值的構成分,建築工程產值2418.8億元,增長24.7%,安裝產值59.1億元,下降4.2%,其他產值13.1億元,增長3.7%。
2.本年新簽契約額增長10.1%,增速比一季度下降15.4個百分點。上半年,本市建築企業簽訂契約總額10069.7億元,同比增長31.4%。契約總量增長較快,主要是受上年簽訂契約額較高影響。上半年,本年新簽契約額3006.9億元億元,增長10.1%,增速比一季度下降15.4個百分點。
3.在外省完成產值增長28.3%,增速比一季度下降1.5個百分點。上半年,本市建築企業在外省完成1601.3億元產值,同比增長28.3%,增速比一季度下降1.5個百分點。在外省完成產值占全市總產值的比重為64.3%,比一季度下降0.3個百分點。
4.本年新開工房屋施工面積增長29%,增速比一季度下降10.1個百分點。上半年,本市建築企業房屋建築施工面積29036.1萬平方米,同比增長33.6%,增速比一季度下降0.5個百分點。其中本年新開工面積6935.8萬平方米,增長29%,增速比一季度下降10.1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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