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述洨

章述洨,字許泉,鄞縣舉人章鏊之子,翰林院修撰寧波末代狀元章鋆之侄,出身士紳之家。中秀才,精於國小,嘗從慈谿書法家梅調鼎學書法,遂以書法名於鄉邑。庚子政變廢科後,負笈東瀛,與范賢方同入東京法政大學速成科,閱二年,畢業回國,後參鄞縣幕,旋因鄞縣知縣出缺,由知府江畲經兼攝,章又參知府幕。

基本介紹

  • 本名:章述洨
  • 字號:許泉
  • 民族族群:漢
  • 主要成就:參鄞縣幕
人物簡介
章述洨參幕任內,見江畲經系科舉出身,關心國事,思想開明,乘間為江暢述中外時事動向和當代思想潮流,日久兩相融洽,遂使江畲經傾向革命。寧波地方民團的成立,向軍械局籌借槍枝彈藥,設總局於鄞縣知縣衙門內,以及做駐甬新軍42協協統劉洵和巡防營統領常榮清工作,促使他們支持地方建立革命武裝,參加“保全會”起義組織,統一行動部署,都有江畲經參於其事,特別是當寧紹台道滿人文溥幾次密令江畲經捉拿范賢方、魏炯、章述洨等革命黨人時,江拒未執行,使革命力量未遭損失,這與章述洨在策反工作上的努力分不開的。
其間,駐寧波新、舊兩軍因組織體系不同,觀點各異,互有戒備,經常發生磨擦。10月24日(寧波光復前夕),新軍突然架起大炮於營門向舊軍示威,意欲轟毀道台衙門,舊軍也以大炮針鋒相對,當一觸即發時,章述洨及時趕到,經再三勸阻,才平息了這次衝突。寧波兩軍步調取得一致,光復時兵不血刃,社會秩序井然,章述洨起了很大的作用。
寧波光復後,成立軍政分府,江畲經推為民政部長,章述洨為民政部副部長。民國成立,各縣改稱知事,江離職,由章述洨繼為代理知事。江為閩縣人,去向不詳。章述洨以參事代理縣政,至民國元年九月十四(1912年10月23日),省政府另派沈祖綿為鄞縣知事,章去杭州任浙江省議員。浙省制訂各項法律,多由章述洨起草。後調任為永嘉縣地方審判廳民庭推事,不久司法改革,章潔身引退,家無一月之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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