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間信息

空間信息是反映地理實體空間分布特徵的信息。空間分布特徵包括實體的位置、形狀及實體間的空間關係、區域空間結構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空間信息
  • 外文名:Spatial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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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間信息定義

空間信息(Spatial Information)是反映地理實體空間分布特徵的信息。地理學通過空間信息的獲取、感知、加工、分析和綜合,揭示區域空間分布、變化的規律。空間信息藉助於空間信息載體(圖像和地圖)進行傳遞。圖形是表示空間信息的主要形式。地理實體可被描述為等基本圖形元素。空間信息只有和屬性信息、時間信息結合起來才能完整地描述地理實體。

服務平台

空間信息服務平台(Information Service Platform)是指:利用“數字地球”理論,基於遙感、GIS虛擬仿真網路資料庫多媒體等關鍵技術,深度開發和利用空間信息,建設服務於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服務於政府、企業、公眾;服務於人口、資源環境、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的信息基礎設施和信息系統。
空間信息柵格概述空間信息柵格概述
資源設施
空間信息服務平台的核心是建設空間信息基礎設施,並在此基礎上整合套用各種信息資源,實施深度開發和套用,為發揮城市功能,提供多方面的信息保障

建設意義

對已有的海量空間數據集中管理
對已有的海量空間數據(遙感影像電子地圖、政務電子地圖、視頻數據、圖片數據等)進行集中管理,一方面將歷史數據、現有數據以及將不斷積累的數據集中管理,統一維護更新,實現對各種基礎空間數據和元數據的標準化規範化存儲;另一方面,由於基礎空間數據共享服務平台數據基礎的統一建設和維護,保證了數據的現勢性和安全性。
增強數據共享與互操作
通過基礎空間數據共享服務平台的建設與套用,能切實可行、行之有效的理順城市建設管理運營服務的政府管理體制與企業化機制,理順空間信息數據生產、管理、服務與更新維護的市場化關係,加強市政府、市各委辦局的空間信息數據資源的共享交換,實現各委辦局和區縣業務套用系統的無縫集成
同時,通過基礎空間數據共享服務平台的有效利用,將促進各委辦局的辦公信息化程度,推進各委辦局的信息建設,提高信息化辦公水平。
三維輔助決策
可以將海量空間數據以三維形式直觀表現出來,便於決策人員直觀地進行判斷、幫助決策以進行資源調度。以我中心現有的數據基礎,可以開展虛擬現實三維景觀建設,為實現信息化管理提供輔助決策支持。
減少重複投資
基礎空間數據共享服務平台將為“數字城市”和“電子政務”建設服務,在市區範圍內提供統一的基礎地理空間信息框架。這些數據將套用到公安、消防、電信環保水利林業交通等各部門,對實現市區空間數據共享,減少重複投資,降低信息化建設總體成本,促進城市信息化建設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建設目標

目標

深度開發和整合套用各種信息資源,基本完成空間數據基礎設施的建設,實現基礎空間信息資源的整合、共享和交換,避免無序和低水平重複建設。具體包括:

數據管理

電子地圖遙感影像DEM、多媒體數據、地理編碼等基礎空間數據進行有效地集中管理,實現對各種基礎空間數據和元數據的標準化、規範化存儲以及數據的更新維護和信息檢索。

數據服務

在數據(集中)管理的基礎上為市政府各委辦局和區縣提供基於城市電子政務網路平台的基礎空間數據服務,滿足各委辦局和區縣業務套用系統對基礎空間數據的需要,實現城市基礎空間數據的完全共享和互操作,以及與各委辦局和區縣業務套用系統的無縫集成。

數據套用

建立一個基礎空間數據綜合展示平台,充分展示信息辦的基礎空間數據資源情況,以及這些數據在各個領域(綜合決策應急指揮公眾服務)中的作用和典型套用。

技術路線

整個系統分為四大子系統:運營支撐子系統數據管理子系統空間信息資源共享子系統空間信息服務子系統。
建立統一的基礎空間數據共享服務平台,在公開數據結構基礎上實現對影像數據、電子地圖數據、DEM數據、圖片數據以及其它(與空間位置相關)多媒體數據的入庫、更新和維護管理,並提供基於大型商用空間資料庫的公開數據存儲方案。
實現統一的可視化綜合基礎空間數據共享服務平台展示。將遙感影像數據、矢量電子地圖數據、DEM數據以及其他(與空間位置相關)多媒體數據進行有效的集成和充分展示,實現基礎空間數據共享服務平台數據基本套用展示。
建立統一的基礎空間數據共享服務平台共享接口,為市政府及各委辦局提供數據共享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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