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獎章

空軍獎章

空軍獎章根據1942年5月11日第9158號總統令設立,經1982年9月11日第9242—A號總統令修正。空軍獎章授予以任何身份在陸軍中服役或工作期間參加空中飛行任務時功績卓著的任何人員。這種獎章可用來表彰在戰鬥中表現在至少6個月的作戰時間內要求定期和好連續參加實際飛行任務並持續出色履行職責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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