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海戰勳章

空軍海戰獎章於1944年11月27日由空軍元帥赫爾曼·戈林下令設立,是最後被設立的第三帝國空軍獎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空軍海戰勳章
  • 外文名:Sea Battle Badge of theLuftwaffe
  • 類別:勳章
  • 國家:德國
徽章介紹,技術信息,授予標準,佩帶證書,

徽章介紹

空軍海戰獎章(Sea Battle Badge of theLuftwaffe),德文“Seekampfabzeichen der Luftwaffe”。於1944年11月27日由空軍元帥赫爾曼.戈林(Hermann Wilhelm Goring)下令設立,是最後被設立的第三帝國空軍獎章。主要授予海軍航空兵或海軍中接受戈林元帥或空軍部門指揮的所有有關人員(由於德國沒有航空母艦,最初的艦載偵察機、各種水上飛機人員已經接受相關的海軍獎章,隨著戰事的日益殘酷,盟軍歐洲戰場的節節勝利,需要越來越多的海上支援、救助,海港爭奪支援作戰,特此專門設立空軍海戰獎章)。授予對象為各類型進行空軍補給、救助艦船,各種艦載、艇載(有些潛艇配有小型水上搭載飛機,主要用於偵察)、水上飛機機組人員,參加一切海上支援、作戰、補給、救助、引航的空軍人員或空勤人員。(符合資格獲得空軍海戰章或可以選擇具備條件發授的海軍獎章。由於設立時間太晚和可以選擇海軍獎章,是空軍海戰章沒有實際發授的重要原因)

技術信息

空軍海戰獎章由一隻德國空軍鷹飾緊抓著萬飾,疊壓在橢圓型橡葉飾環頂部,橡葉飾環鍍金處理,空軍鷹飾在處理上分為獨立製作並由兩個圓形鉚釘鉚接和與章體整體鑄造兩種,章體中心是同章體整體鑄造的正面破浪行駛的補給救助船,並有冒煙的煙囪和主桅桿以及桅桿鉸鏈,整個船體向右30度傾斜。空軍鷹飾和整個船體鍍銀處理,使用戰爭晚期鋅材質,背後垂直焊接鐵或合金別扣組合。整體高:64mm;寬:44mm;中心船體高:42mm;寬:31mm。

授予標準

根據發授對象不同,授予標準也有區別:
1. 為空軍提供救助、支援、補給的各種艦船人員:
a. 北緯5/20度至南緯60度中間的北部海域,累計60天執行任務;
b. 上述區域以外海域,包括地中海、愛琴海或黑海,累計20天執行任務。
對於條件a和b的天數計算單位為海天,即不間斷巡航10小時為1海天,如果不間斷巡航少於10小時,則累計巡航14小時為1海天。
2. 參加一切海上空中支援、作戰、補給、救助、引航的空軍人員或空勤人員:
a. 一切海上空中支援、作戰、補給、救助、引航,累計20天執行任務;
b. 至少成功完成10次以上海上空中支援、作戰、補給、救助、引航任務。
對於條件a的天數計算單位為海天,即海上空中執行任務累計3小時為1海天;條件b一次成功完成海上空中支援、作戰、補給、救助、引航任務可折算為2海天。
3. 沒有滿足以上條件,符合下列特殊條件可破格評授:
a. 執行特殊任務,任務執行中要求堅持不懈、堅定的勇氣和信念,即與敵進行攻擊或防禦,在極其困難情況下施行的搶險救助任務等;
b. 如果船隻在敵人攻擊中遭受嚴重損傷,所在人員仍堅持完成任務;
c. 及時救助遭受敵人攻擊沉沒船隻的倖存者或盡最大努力嘗試救助;
d. 至少20次在敵對海空軍控制的危險海域執行任務,以及執行特殊任務順利航行通過,或至少3個小時行駛在這種危險海域執行任務。

佩帶證書

空軍海戰獎章佩帶方式:佩帶在軍服左胸袋低於一級鐵十字勳章的位置(無胸袋佩帶在相同位置)。沒有任何原品實物資料圖片及佩帶照片,雖然獎章被正式設立,並被詳細記載描述在德國空軍正式檔案中,可能僅僅有一、兩個原型設計實驗樣品被生產。
獲授證明檔案(極其罕見)在白色信紙上列印,會因頒授登記註冊保存,並且有一份證明檔案交付給獲授者。A4尺寸(210mm×298mm),上面列印有接收者姓名、職務、部隊單位和批准官員的影印或親筆簽名。沒有證據證明:獎章與獲授證明檔案一起被實際授予。(可能由於戰爭的迅速結束,最後的艱苦條件已經沒有任何能力生產或送到前線評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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