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管理主體

稅務管理主體一般指國家及其稅務機關。社會主義稅務管理是國家及其稅務機關根據稅收參與國民收入分配活動的過程及其客觀經濟規律,對稅收分配活動全過程進行決策、計畫、組織、監督和協調,以保證稅收職能作用得以實現的一種活動。國家作為稅務管理的主體,其管理內容,主要是稅收方針、政策的制定,稅收法律制度的建立、修訂、改革、完善,稅收管理許可權的劃分,稅務管理機構的設定等方面,也即國家對稅收工作的統一領導和對稅收活動的重大決策管理。

各級稅務機關是國家稅務行政管理機關,是國家稅收政策、法律的執行、監督、檢查機關,是組織國家稅收收入的職能機關。稅務機關作為稅務管理的主體,其管理內容主要是宣傳、解釋、執行稅收政策法律,大力組織稅款入庫,加強徵收管理,開展,納稅檢查,搞好經濟稅源調查研究和稅收計畫、會計統計工作等方面。也即在國家統一領導下,對稅收活動的各方面具體進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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