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會計

租賃會計是指企業租貨業務的會計處理。租賃是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以契約形式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由承租人向出租人租用可在特定時間內使用的特定資產,並支付租金的行為。傳統租貨通常只渉及出租人、承租人兩方當事者,主要表現為融物,現代意義上的租貨則是涉及多方當事人的一種新的信貸活動,通過融物達到融資的目的。租賃可按多種標準分關,各國通用的做法是被其性質分類。按對租賃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是否轉移為標誌,可將租賃業務分為融資租貨與經營租賃;按照租賃資產的資金來源,可將租貨分為直接融資租賃、銷售力方式租貨、售後回租、槓桿租貨和轉相貨。將租貨業務分為融資租賃與經營租貨是最基本的種分類,會計處理時也常用。一般來說,經營租賃的會計處理比較簡單,而融資租貨的會計處理則較複雜,也顏具爭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租賃會計
  • 類型:一種專門會計
  • 對象租賃活動
  • 隸屬:會計學
定義,主要方法,中美比較,

定義

租賃會計(lease accounting/accounting for lease)
租賃會計是一種會計處理方法。 主要研究在不同的租賃形式下,如何處理有關租賃的經濟業務
租賃會計是用來管理租賃業務活動的一種專業會計,是結合租賃業務的特點,來研究租賃業務活動中的資金運動及其消長變化和結果的會計理論和方法。因此,租賃會計是套用於租賃業的一種專業會計,它運用會計學的基本理論和方法。以貨幣作為主要計量單位,對租賃業的經濟活動進行綜合的、全面的、連續的和系統的反映、監督和管理。

主要方法

(1) 如果是經營租賃,則對出租企業來說,租金收入營業收入,與相配比的營業費用是維修費、稅金保險費折舊費;對於承租企業,則需在收到資產服務的同時按期支付租金
(2) 如果租賃契約是長期的、不可撤消的,則具有融資和分期付款銷售的性質,對出租企業來說,應視為資產的銷售和資金的借出:對於承租企業,則應視為資產的購置和負債的發生。 期末,在資產負債表上應同時計列租賃資產和負債。

中美比較

一、租賃會計分類的比較
中美對租賃會計進行了不同的分類。
(一)美國對租賃會計的分類  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租賃會計準則(以下簡稱FAS13)分別從承租人和出租人角度對租賃會計進行了分類。
1.從承租人會計處理目的出發,將租賃會計分為資本性租賃和經營性租賃。
凡在租賃開始日租賃契約符合下列一個或幾個條件者,則屬於資本性租賃。
(1)租賃期滿後,租賃資產所有權轉讓給承租人所有;
(2)契約規定承租人對租賃資產具有廉價購買權;
(3)租賃期(包括續約選擇在內)等於或大於租賃資產預計使用年數的75%;
(4)租賃開始日租賃期間內最低租金支付額(由出租人負擔的管理成本除外)的現值,至今等於或超過租賃資產公平價值的90%。凡不能符合上述四個條件之一者,租賃資產均不能資本化,只能作經營性租賃處理,各期支付的租金直接作為費用列支。
2.從出租人會計處理目的出發,將租賃分為直接融資租賃、銷售型租賃、槓桿型租賃、經營型租賃。
凡在租賃開始日租賃契約符合上述資本性租賃的一個或幾個條件者,並且租金收回能可靠預計以及未來支付成本不存在重大的不確定性,則屬於直接融資租賃或銷售型租賃。
直接融資型租賃和銷售型租賃基本相同,唯一的區別是銷售型租賃在租賃開始日就給出租人帶來損益,也就是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帳面價值之間存在差異。
槓桿型租賃(舉債經營租賃),它是由出租人投資租賃資產價款的20%~40%,其餘投資由銀行等金融機構提供不可追索的貸款來解決。
經營性租賃是指直接融資租賃、銷售型租賃以外的租賃。
(二)中國對租賃會計的分類  由於我國的租賃發展還不成熟,租賃的類型單一,因此僅從總體上對租賃進行了分類,即分為融資租賃經營租賃,與美國從承租人角度進行的分類基本一致。我國租賃具體準則(徵求意見稿)將具有下列四種情況之一的,通常確認為融資租賃
1.在租賃期滿後,資產的所有權由出租人轉讓給承租人;
2.承租人有廉價購買選擇權;
3.租賃期資產使用年限的大部分(如75%以上),資產的所有權最終可能轉移也可能不轉移;
4.租賃開始日租賃付款額的現值不小於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資產的所有權最終可能轉移也可能不轉移。
(三)分類比較小結  從以上說明可見,在租賃分類方面,FAS13與我國的租賃會計的分類主要有以下區別:
1.對出租人與承租人採用不同的租賃分類方法,而我國僅從總體上對租賃進行了分類。
2.FAS13為劃分租賃提出了較明確的數量界限,如租期為資產使用年限的75%或以上,我國的規定則比較含糊。
二、租賃會計處理的比較  (一)承租人會計處理的比較  對於承租人經營租賃的會計處理問題,中美的規定基本一致,下面對融資租賃的會計處理作一比較。
美國及我國規定,在租賃開始日,承租人對租入資產進行資本化,即租賃開始日,租入資產確認為企業的資產及相應負債,並且視作自有固定資產在租賃期計提折舊,這是二者的共同點。
二者的不同點:在租入資產入帳價值上,FAS13與我國具體準則存在較大分歧。FAS13規定以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租賃開始日公允市價予以入帳。計算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時要用承租方的增支借款利率,除非知道出租人租賃內含利率並低於增支借款利率。我國具體準則中規定,以租入資產的租賃付款額加上因租入行為而發生的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作為資本化入帳價值的依據,徵求意見稿還要求把改擴建支出淨額作為入帳價值。比較而言,我國入帳價值的內涵大一些,較為簡單易行。
FAS13與我國都規定資本化租賃資產價值應在租賃期內,按照承租人所有同類資產的折舊方法計提折舊。但是就折舊期而言,FAS13與我國的規定是不一樣的。FAS13認為,租入資產可以在租賃期折舊,若租賃條款使承租人有可能在資產壽命期內保留資產,則續租期也可以折舊。我國一般以使用年限為折舊期,具體準則中列示了租賃期滿後的不同處理方法。
關於租賃期內各期籌資費用的計算,FAS13規定,租賃期內各會計期應分擔的籌資費用,按各期負債餘額和固定利率計算,也允許採用類似方法。籌資費用的計算,關鍵在於確定固定利率。FAS13要求承租人採用增支借款利率或已確知的低於增支借款利率的出租人的內含利率,即折現率選擇租賃內含利率和增支借款利率低者。我國有關制度雖然規定,支付租金時應從中列出“財務費用”部分,但未明確折現率。實踐中多採用增支借款利率,具體準則中也未提及。徵求意見稿要求採用出租人租賃內含利率,除非不知道。
(二)出租人會計處理的比較  對於經營租賃FAS13與我國的規定一致:應把租賃資產作為應計折舊固定資產處理;折舊方法與出租人的正常的會計方針一致。
對於融資租賃,FAS13和我國具體準則的處理要求不同。比較結果如下:
FAS13 規定用於融資租賃的資產,不應視為固定資產,而應作為應收款項,金額等於出租人的租賃投資總額或租賃投資淨額,即總額法或淨額法。出租人融資租賃資產的主要目的是為了獲得租賃收益,對於租賃收益在租賃期內的分配,FAS13與我國具體準則的規定不同。FAS13規定出租人每期收到的租金應劃分為本金和財務收益財務收益的計算採用投資淨額法,即應於租賃期內按一定租賃利率乘以租賃投資淨額,分攤為各期的已實現財務收益。此外實踐中還有融資法。融資法是按事先確定的收益總額,用各期等差遞減比例進行分攤。
在我國,大多數投資人對財務收益的計算多採用“等差基數法”,以一個遞減的分數乘以租賃開始日確認的未實現租賃收益,確認各期租賃收益,類似於融資法。這個分數的分母為租賃年限之和,分子為剩餘的租賃年限。這種方法類似於快速折舊法中“年數總和法”。徵求意見稿規定,企業應按租賃投資淨額的餘額租賃內含利率計算各期租賃收益,即採用FAS13的投資淨額法。
出租人出租資產要發生租賃初期直接費用。初期直接費用指出租人在租賃契約完成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直接成本,包括業務費、手續費、佣金、信用調查費、律師費等。對於這項費用的處理,FAS13要求立即作為當期損益處理。我國具體準則徵求意見稿規定,直接費用應計入當期損益或在租賃期內分攤,選擇範圍較大。
通過比較我們可以看出,中美租賃會計分類、會計處理差別很大,我們進行租賃會計研究時在借鑑別國先進經驗的同時,還要結合中國的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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