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出固定資產

租出固定資產

租出固定資產是企業按規定出租給外單位使用的固定資產。租出固定資產應計提折舊,借記“專用基金(更新改造資金——出租固定資產折舊)”帳戶,貸記“應交折舊基金”帳戶。同時,借記“固定基金”帳戶,貸記“折舊”帳戶。按租約由租出單位計提大修理基金時,借記“專用基金 (更新改造資金——出租固定資產提取的大修理基金) ”帳戶,貸記“專用基金(大修理基金) ”帳戶。租出固定資產的租金標準,應考慮該項固定資產折舊和租約規定由出租單位進行大修理的因素。租出單位收到租金時,借記“專項存款”帳戶,貸記“專用基金 (更新改造資金)”帳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租出固定資產
  • 類別:術語
  • 學科:會計
  • 屬性:名詞
處理內容
租出固定資產的處理:
企業租出固定資產,應通過“固定資產”、“其他業務支出”、“其他業務收入”等賬戶進行核算。  固定資產租出時,將其由不需用固定資產轉為租出固定資產,
借記“固定資產──租出固定資產”賬戶,
貸記“固定資產──不需用固定資產”賬戶;
按月提出折舊費與大修理費用時,
借記“其他業務支出──固定資產租出”賬戶,
貸記“累計折舊”、“預提費用”等賬戶;
收到租出固定資產的租金時,
借記“銀行存款”賬戶,
貸記“其他業務收入──固定資產租出”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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