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退休計畫

私人退休計畫是非政府資助的退休計畫。在美國,大約有60%的非政府部門雇員享受私人退休計畫。它是社會保險事業的一種補充形式。據統計,1980年全美退休補貼共1 470億美元,其中,社會保險支付1 050億美元,政府退休金220億美元,另外的250億美元則來自私人退休計畫。

依據有關法律,在雇員工作一定時期後即享受不可取消退休金待遇。一般地,這一特定服務期是10年或者由某一公式計算出來。退休金的確定有許多方法:有的以退休前2年或5年的平均收入為基礎,有的則綜合考慮服務年限、年齡、職位等諸多因素,並按公式計算之。按退休金的具體來源不同,該計畫又分為貢獻退休計畫及非貢獻退休計畫。貢獻退休計畫中,僱主必須支付50%至60%的退休金,其餘部分則是平時從雇員的工資中逐漸扣存的。如果享受貢獻退休計畫的雇員於退休前離開公司,通常公司應付給其全部抵扣金額,並按規定支付利息。非貢獻退休計畫則要求僱主支付全部退休金,而雇員沒有義務為此提供任何積累(不必從工資中扣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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