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農機監理所

1984年12月,省政府閩政(1984)綜847號文批准成立省農機監理所、隸屬省農機局領導,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核定編制15人,所內設機構為辦公室、車管科、駕管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農機監理所
  • 類型:政府機構
  • 隸屬:福建省
  • 創辦:1984年12月
職能,領導班子,

職能

1、貫徹執行有關農機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草擬農機安全監理法規、規章和相配套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2、指導各級農機監理部門的業務工作和文明監理示範視窗建設工作。
3、負責實施拖拉機(含變型運輸機)、農用車、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駕駛(操作)人員的安全生產管理。
4、參與對拖拉機(含變型運輸機)、農用車、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產品質量的有關安全技術監督。
5、接受農機行政主管部門的委託,承擔農機監理行政執法工作及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處理農機監理執法案件。
6、負責農機監理員、考試員、檢驗員的審核、崗位業務培訓;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機監理證》、《農業機械安全檢查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考試員證》、《農業機械檢驗員證》。
7、制定拖拉機(含變型運輸機)、農用車、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及其駕駛(操作)人員的檢驗有關規定,並組織實施,組織駕駛(操作)人員的技術考核工作。
8、負責拖拉機(含變型運輸機)農用車、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及其駕駛(操作)人員牌證、標誌、表格等的製作與管理。
9、負責農機安全宣傳教育、組織農機安全生產檢查、推廣農機安全生產經驗,調查、分析安全生產形勢,提出安全生產防範措施。
10、負責農機事故報告和事故統計,監督指導農機事故處理工作,並參與調查處理重大農機事故。
11、草擬農機監理收費項目和標準,監督檢查監理規費的收支情況。
12、負責農機監理技術裝備建設工作。
13、負責農機安全監理信息化規劃建設與管理工作。
14、接待、處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
15、承辦農業廳和農機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班子

  • 1984年12月一1994年7月
  • 所長:高憲廣(兼)
  • 1994年8月一2003年8月
  • 所長:王元發(兼)
  • 副所長:陳天堯(1996年8月擔任,2000年12月退休)
  • 副所長:邱日翔 (2001年4月擔任)
  • 2003年9月至今
  • 所長:陳東進
  • 副所長:邱日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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