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經濟委員會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年報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榕政辦〔2013〕252號)的要求,由福州市經委編制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時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一、概 述
2013年我委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成立以分管領導為組長,各處室負責人、紀檢監察室及辦公室相關人員為主要成員的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認真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是在福州市政府入口網站上開通了市經委“政府信息公開欄”,指定1名工作人員負責日常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確保我委有關信息及時上網公開,在最短的時間內讓社會公眾知曉。本年度在“中國福州入口網站上”公開信息總計128條。其中,涉及本部門業務類信息包括:招商引資項目介紹,項目進展情況介紹,產業政策類信息58條,政策解讀類信息19條,產業集群類信息13條,應急類信息16條,監督檢查類信息17條,以及投資辦事指南類信息25條。
二是繼續搞好《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學習、宣傳、培訓等方面的工作。及時傳達各類會議及檔案精神,組織全委人員認真學習有關條例規定。
三是加強安全保密工作。對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正確處理好“保密與公開”關係,進一步落實審批制度,做好專人審查工作,對上網信息進行嚴格把關。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
對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了認真的梳理和編目,嚴格按照規定時間和規範進行政府公開信息日常報送,截止2013年12月31日,已向市檔案館報送2013年度的政府公開信息128份,全文電子化率達100%。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中,公開機構職能類29條,安全生產、應急管理20條,其他主動公開類79條。
(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形式
在主動公開信息工作中,為了方便公眾了解政府信息,及時更新福州市政府入口網站上的經委“政府信息公開欄”,內設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依申請公開、信息公開制度等欄目。此外,還通過政府公報、報紙,公開公示欄等及時主動公開相關政府信息,為公眾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
(一)受理申請的數量
2013年度本部門受理有關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信息數總計4條,主要受理方式:網上申請,內容涉及:1.關於印發《福州電網統調電廠運行管理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2.《原市屬企業福發公司改制時對職工補償金事項的具體規定(包括職工身份界定,補償金標準等)》(榕經企〔2002〕33號);其餘2條均非本部門信息。
(二)對申請的辦理情況
2013年度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信息數總計4條,答覆數4條。其中,同意公開數2條;不予公開數0條;非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數2條。
(三)本年度沒有受理“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3年度尚未收到過正式的政府信息公開的書面申請,沒有進行過收費,不存在減免的情況。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3年度未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案、行政訴訟案和有關的申訴案。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措施
2014年將著重在以下幾方面進行改進:
(一)統一認識,進一步加強本辦自身建設與培訓。加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暫行辦法》和《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暫行規定》的學習教育。同時,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使廣大幹部充分認識貫徹施行條例的重大意義,將信息公開工作落實到每一個崗位,融入到業務之中,確保這項工作經常化、制度化。信息工作人員要熟悉內容、程式,並積極參加業務培訓,不斷提高信息工作人員開展信息公開工作的能力。
(二)遵循原則,努力規範工作流程。凡屬能公開的政務信息,均應通過政府網站予以公開,並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則,進一步梳理信息公開的內容,不斷提高辦事效率,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運作,為公眾提供優質服務。
(三)認真梳理,逐步擴大公開內容。將進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對原有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進行補充完善,保證公開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四)主動公開,進一步做好信息更新。及時更新和維護公開的各類信息,根據工作變化和要求,主動更新完善信息公開目錄和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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