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物價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榕政辦〔2010〕244號)的要求,由福州市物價局辦公室編制完成本報告。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需要說明的事項與附表等七個部分組成。

一、概述
(一)規劃及政府投資項目、行政審批過程公開情況
我局按照市效能辦要求,將所有行政審批職能都上網公示併網上運行,確保行政審批公開、透明、公正、快捷。
(二)公共服務類信息公開情況
我局積極推動行政事業收費管理、價格監督檢查、水價管理、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藥品價格管理、交通運輸價格管理、遊覽參觀點門票價格管理、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管理等與民眾生活密切相關的政府信息的主動公開,方便百姓查閱,保障公眾的知情權。
(三)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建設情況
加強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建設,充分利用局信息公告欄,不斷完善福州市價格服務網的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及時向檔案局報送最新的政府信息,方便民眾通過不同渠道查閱。
(四)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長效機制
完善組織機構建設。為認真貫徹落實《條例》和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切實加強對我局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由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作為我局政府信息公開暨政務公開工作的主辦處室,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及時更新完善《指南》和《目錄》。根據《條例》有關規定,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對已制定的《福州市物價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福州市物價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不斷進行修訂和完善,力求指南和目錄的詳細完備。
落實和制定相關配套措施。依託“福州價格服務網”的福州市物價局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網上接受意見、受理依申請公開的主要載體。配備兼職人員處理日常工作,保證政府信息主動公開、諮詢、申請以及答覆工作順利開展。
規範健全工作機制、制度。明確職責、程式、公開方式和時限要求。辦公室已制定信息主動公開操作流程(明確了擬稿人即為第一責任人,由分管領導進行涉密把關,最後由主要領導簽發)、依申請公開處理流程、信息公開管理模式等工作制度。嚴格遵守信息發布秩序,維護市物價局政府信息的嚴肅性、一致性。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本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
2010年度我局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6條。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情況
本年度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主要包括價格監督檢查,商品價格管理,服務價格管理,行政事業收費管理,房地產價格管理等五個類別。
(三)信息公開的形式
我局在“福州價格服務網”上開通了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發布各類政府信息,專欄開通2010年12月31日訪問量達量已達167562人次。同時及時向市檔案局報送最新的政府公開信息紙質文本及電子文本,方便民眾在檔案館進行查閱。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一)受理依申請公開的數量、方式、內容
本年度受理依申請公開共4件,歷年累計共受理依申請公開9件,以網上申請為主要申請方式,主要涉及行政事業性收費、房地產價格管理、服務性收費等方面的信息。
(二)受理辦理情況
所受理的4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已經全部答覆並公開。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我局沒有發生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我局未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及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
主動公開的領域有待進一步拓展,主動公開的及時性有待提高。
(二)改進措施
我局將在以下方面作進一步的改進和提高:一是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進一步擴大公開的內容,及時地讓大眾了解更多、更全、更豐富的政府信息。二是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大工作力度,創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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