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倉山區人民政府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榕政辦〔2010〕244號)的要求,由倉山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政府辦公室信息科編制完成本報告。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政府信息公開存在問題及其他事項等情況,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時限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州市倉山區人民政府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時限: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地址:福州
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概述

2010年,我區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條例》精神,按照省、市、區政府的統一部署,精心組織,有序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較好地滿足了社會公眾獲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主要情況如下:
(一)組織機構建設情況
為全面貫徹落實《條例》,確保我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序開展,區政府辦公室充分發揮作為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的作用,主動作為,加強指導,落實責任,積極推動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序開展。年初區政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出了加強培訓,穩定人員隊伍等明確的工作思路,指導全區各級各部門完善相應的工作機制,將責任明確到人,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長期有效地開展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障。目前,主管部門組織協調,職能部門密切配合,逐級抓落實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格局已初步形成。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單位51個,其中區級部門38個,鎮街13個。
(二)財政性資金公開情況
一是積極穩妥地推進財政預算、決算信息公開。認真貫徹《預算法》及其實施辦法,以政府預算、部門預算、預算執行、財政轉移支付等內容為重點,向社會公開經人大審議通過的區政府預算、決算報告及預算、決算表。2007年以來的政府財政預算、決算信息已全部公開。二是完善政府採購信息公告制度,在“福州倉山”網站開設“政府採購招標”專欄,及時發布政府採購信息,主動公開有關政府採購法律法規政策、集中採購目錄、政府採購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招標公告及更改事項、邀標資格公告、評標結果、中標公告等招投標信息。完善政府採購信息管理平台,健全單一來源採購公示制度,進一步增強政府採購公開透明度。目前已主動公開政府採購類信息56條。
(三)規劃及政府投資項目、行政審批過程公開情況
一是主動公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等相關信息。認真梳理2005年以來的各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將涉及民生的專項規劃及時向社會公開,並加強對重大規劃的解讀、公開工作。二是加大政府投資項目和重大建設項目信息公開力度,把公開透明的要求貫穿於投資項目管理、運營的全過程。堅持及時發布我區年度為民辦實事項目、“五大戰役”政府投資重點項目等建設進展情況,在政府入口網站上開設重點項目專欄,及時公開重點項目建設的相關信息。三是推進行政審批過程和結果公開透明。加快建設完善網上行政審批系統,依託網際網路構建虛擬審批服務平台,全面公開行政審批項目名稱、辦理依據、辦理條件、申報材料目錄、辦理流程、收費標準及依據、辦理時限、受理部門和聯繫方式等信息,按規範格式編制和實時更新,提供網上申報、網上查詢、網上反饋、網上投訴等服務,方便公眾辦理,實現各審批環節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監督。截至2010年底,區級系統受理審批件突破1.6萬件,時限內辦結率達98.9%。
(四)公共服務類信息公開情況
一是全面公開依法行政類信息,進一步規範行政權力運行。對行政機關職責、內設機構、職權目錄和權力運行流程圖以及調整、變動情況等信息都能及時準確公開,接受民眾監督,切實做到公開透明。進一步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公開行政裁量基準制度及相關規定,保證公共權力在陽光下運行。二是加強與政府管理相關的公共信息公開工作。主動公開企業營業執照信息、年檢結果信息等,依申請公開企業註冊登記等相關信息。公開環境保護、食品安全等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及時主動公開嚴重危害公眾生命安全的安全生產事故處罰信息和安全生產檢查信息,保障公眾的知情權,提高行政執法公信力。
(五)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建設情況
一是進一步強化政府網站(專欄)建設,充分發揮政府網站的第一平台作用。2010年主要是指導鄉鎮、街道及各部門對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頁面的調整,對各單位在編制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的過程給予了充分的指導。區政府在6月份組織了一期全區性的政府信息公開培訓班,進一步強化了網站專欄的建設。據統計,2010年“福州倉山”入口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訪問量達10443人次。二是進一步構建多樣化的公開渠道,因地制宜,方便公眾查閱和獲取政府信息。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公共服務平台等媒體渠道的作用,繼續提升政府公示欄、電子信息屏等現有公開渠道的服務水平。
(六)建立健全工作長效機制情況
區政府嚴格執行政府信息公開前保密審查制度,堅持撰稿人、科室負責人、辦文人、保密員、簽發領導等多級審簽制度,有效確保了“上網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網”。在專欄建設方面,區政府及時收集並反饋意見箱中的留言,採納民眾中肯意見,指導民眾有效查閱政府信息並處理申訴,較好地深化了公眾參與的功能,充分發揮了溝通交流的“橋樑”作用。同時,嚴格落實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流程,確保每件申請均能得到及時規範答覆。2010年共收到依申請公開件22件,其中信函1件、網站申請21件,均在規定時間內給予答覆解決。一年來,區政府嚴格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制度,不斷規範完善政府信息公開運作,及時完成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分析,並抓緊建立評議考核保障等相關制度,有效確保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落實。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2010年度我區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主動公開信息1449條,其中,區本級政府主動公開的信息數為57條,區直各相關部門主動公開信息數為888條,各鎮街完成數為504條。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2010年全區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有:機構職能類信息227條,占15.67%;政策、規範檔案類信息58條,占4%;規劃計畫類信息65條,占4.5%;行政許可類信息273條,占18.84%;重大建設項目、為民辦實事類信息25條,占1.73%;民政扶貧救災社會社保就業類信息17條,占1.17%;國土資源城鄉建設環保能源類信息24條,占1.66%;科教文體衛生類信息91條,占6.28%;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類信息237條,占16.36%。
(三)信息公開的形式。區政府及各級各部門的信息公開形式主要是在政府入口網站“福州倉山”中的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體現。區政府還通過辦公大樓電子信息屏和政務公開欄及時發布相關信息。無政府公報、新聞發布會等其他形式。

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一)受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2010年,全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2件,其中各級政府收到21件,政府工作部門收到1件。以網上提交表單形式申請21件,占95.45%;以信函形式申請1件,占4.55%。截至2010年12月31日,我區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累計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8件,其中各級政府收到26件,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收到2件。申請內容主要涉及土地徵用與補償、拆遷許可和補償安置、建設項目立項審批、財政資金管理等方面。
(二)受理辦理情況。2010年,我區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受理22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已經辦理答覆22件。在22件已答覆件中,“同意公開”1件,占4.55%;“同意部分公開”16件,占72.72%;“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或者不屬於本部門所掌握的信息”5件,占22.72%。

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0年區政府辦公室轉發了《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關於我省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公開信息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對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收費事項、收費標準予以了明確。為方便民眾,2010年我區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暫不收費。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0年度我區未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被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事項。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一是在思想認識方面,部分單位和人員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存在畏難情緒,淺嘗輒止,經費與人員不夠落實,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有待加強。二是基層相關工作人員隊伍素質參差不齊,人員隊伍不穩定,缺乏有效管理辦法進行約束,加之人員少、任務重等工作矛盾突出,影響和制約了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整體推進。三是公開目錄編制還不夠科學,政府信息分類的科學性還有待提高。基層相關長效工作機制還不夠健全,配套措施未能得到進一步完善。四是在工作成效方面,存在標準不高、要求不嚴的現象。部分單位的工作機構職能作用發揮不明顯,工作人員疲於應付,較為被動,導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展緩慢,與《條例》的標準和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二)具體解決辦法和改進措施
1、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長效機制。切實發揮現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職能,指定專人負責政府信息公開日常工作,按時公開應當公開的政府信息,為公民或法人查閱政府信息提供有效的服務。逐漸完善並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審查和更新維護、考核評估、監督檢查評議、培訓宣傳和工作年報等工作制度。
2、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全過程。進一步完善公開目錄和指南,深化公開內容,做好公開和不予公開兩類信息的界定。不斷規範、最佳化申請處理工作流程,規範信息公開流程,提高申請處理效率,方便公眾獲取行業政府信息,從而提高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諮詢服務工作水平。
3、積極探索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有效途徑。針對日常工作流程、公開與不公開的把握、民眾知情權和參與權的維護方面依據《條例》和客觀事實進行深入分析研究,進一步細化各項工作職責,逐步完善工作程式和內容,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效開展。
七、需要說明的事項與附表
(一)由於當前基層的工作重心和重點工作繁雜等原因,相對而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還比較薄弱,在如何做好此項工作上還缺乏有效辦法和經驗,建議上級相關部門加強對基層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和督查,加強
相關業務培訓。其次是加強人員、經費投入,對基層的配套工程給予有效規範和有力支持。如工作人員編制、崗位設定、工作經費和場所建設等方面依據《條例》要求給予細化,強化基層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有效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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