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抵押

票據抵押

票據抵押是指持票人以已經承兌的未到期票據為抵押向銀行取得的貸款融資。在辦理票據抵押時,銀行通常要求借款人在票據背面簽上名字及日期,如到期欠款人無力償還,銀行可根據背書進行追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票據抵押
  • 類屬貸款融資
  • 對象:銀行
  • 主體承兌的未到期票據
貼現,區別,

貼現

票據抵押行為與票據貼現不同。貼現是債權的轉讓,票據到期後銀行應先給承兌人收款,如果未能收回才可向貼現申請人追索;而票據抵押業務中抵押申請人與貸款銀行是一種直接的債權債務關係,在票據到期之前,申請人應主動歸還貸款,贖回抵押票據,到期時再由持票人向票據債務人收款。

區別

抵押與質押的區別在於:
1.抵押的標的物通常為不動產、特別動產(車、船等);質押則以動產為主。
2.抵押要登記才生效,質押則只需占有就可以。
3.抵押只有單純的擔保效力,而質押中質權人既支配質物,又能體現留置效力。
4.抵押權的實現主要通過向法院申請拍賣,而質押則多直接變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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