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廟經濟

在蘇美爾城邦經濟生活中,神廟城邦經濟的中心。神廟在社會經濟中的重要地位是逐漸形成的。

神廟土地是氏族部落的共同財產。國家形成後,這類土地轉變成城邦國有經濟,土地數量大大增加。神廟土地分為三類:1.祭田,由奴隸和喪失公民權依附於神廟的自由民耕種,收入供神廟消費。2.分糧田,分給神廟管理人員、手工業者和神廟依附者作為職田或服役分地。3.出租地,出租給個人,地租用穀物或引資支付。這三類土地都嚴禁出賣。神廟經濟內部分工細密,有農業、畜牧業和捕魚業等等。神廟還控制了城邦的所有手工業和商業。神廟也使用奴隸勞動,有的奴隸屬神廟所有,有的屬神廟管理人員所有。神廟人員在城邦人口中占很大比重。神廟經濟控制在以城邦首領為首的奴隸主貴族手中。至早王朝後期,城邦首領把神廟土地逐漸轉變為王室經濟。
神廟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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