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門縣農業委員會

祁門縣農業委員會

祁門縣農業委員會是根據中共黃山市委、黃山市人民政府《關於祁門縣黨政機構改革方案》(黃〔2002〕26號)設定,是主管農業和農村經濟工作的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祁門縣農業委員會
  • 辦公地址:文峰路南10號
  • 人員編制:28名
  • 內設機構:9個
人員編制,職能調整,主要職責,機構設定,內設機構,下屬機構,榮譽表彰,

人員編制

縣農業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2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
離退休幹部服務人員編制單列2名。
機關後勤行政管理服務人員編制單列2名。
機關設立9個科室,下屬縣農技推廣中心、菜籃子工程辦公室、獸醫局、能源辦公室、植保植檢站、閶江茶場6個單位、18個鄉鎮農技站和農經站,全系統共有445人,其中在職人員402人,離退休人員43人。

職能調整

(一)劃入的職能
1、原縣農村經濟委員會的行政管理職能。
2、原縣農業局的行政管理職能。
3、原縣鄉鎮企業管理局的行政管理職能。
4、原縣農科教辦公室統籌協調職能。
5、原縣茶業局的行政管理職能。
(二)強化的職能
1、研究擬定全縣農村小康建設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2、強化農業和農村經濟政策調研,組織指導農業產業結構和農村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
3、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促進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4、研究擬定並組織實施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方針政策、計畫規劃,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
5、強化農業行政執法職能,負責農業法律、法規宣傳貫徹實施,推進依法行政。

主要職責

經過以上職能調整,縣農業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農業和農村經濟政策調研,研究擬定我縣種植業、畜牧業、漁業、鄉鎮企業等農業各產業(以下簡稱農業各產業)的地方規定及政策,經批准後監督實施。
(二)研究擬定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農村小康建設規劃、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發展計畫和農業開發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組織指導農業產業結構和農村經濟結構的調整;參與研究制定有關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價格、流通及農村信貸、稅收、保險、財政扶持等政策;按管理許可權,負責管理農業和農村經濟建設重大項目。
(四)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和農村集體、合作經濟組織建設;穩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調節農村經濟利益關係;指導、監督農村土地承包、集體財務、集體資產和減輕農民負擔、承包地使用權流轉工作。
(五)研究制定全縣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政策和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和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負責農業統計,預測並發布農業各行業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狀況等農村經濟信息;會同有關部門貯備、安排農業生產救災物資。
(六)組織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研究擬定全縣農業科技、教育、技術推廣規劃和相關政策;負責農科教統籌協調工作,管理、推廣農業科技成果;組織農業系統專業技術人員和農民技術員職稱評審工作;組織參與農業系統幹部的繼續教育和農民技術培訓;負責農業技術推廣隊伍、農村經營管理隊伍及農業行政執法隊伍建設。
(七)參與擬定農業各產業的地方技術標準及產品質量標準,負責無公害品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的安全生產和質量管理體系建設;組織協調種子、農藥、獸藥(魚藥)、飼料、肥料、農膜及漁船等農業投入品質量的登記、監測、鑑定工作,加強執法監督管理。
(八)負責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和動植物新品種的保護、管理;組織協調動植物的防疫、內檢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負責獸醫醫政和獸藥(魚藥)藥政、藥檢以及漁政的監督管理。
(九)依法監督管理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指導漁業水域的開發利用,負責保護水生野生動植物工作。
(十)研究擬定鄉鎮企業發展規劃,參與小城鎮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鄉鎮企業經營管理、科技進步、質量認證工作;指導鄉鎮企業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工作。
(十一)負責農業外事和有關農業方面的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及國內外智力引進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農業利用外資項目工作,組織實施出口創匯農業,推動農業對外開放。
(十二)承擔縣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縣農業委員會設九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1、負責處理機關日常工作,協調機關各科室的工作關係;負責文電、信息、督查、保密、信訪、檔案、保衛和重要會議的組織及機關行政事務性管理等工作;組織有關報告、檔案的起草;承辦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組織機關精神文明建設活動;擬定機關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2、負責委機關並管理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承擔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農業技術推廣隊伍、農村經營管理隊伍和農業行政執法隊伍建設;組織參與農業系統專業技術人員、農民技術員職稱評審和職業技能鑑定、勞動工資統計以及國內外智力引進工作;參與農業勞模的評選和管理工作。
3、參與研究制定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財政、稅收、信貸和保險等政策;負責財政專項資金農業項目的監督實施;管理各項資金,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開展內部審計監督;管理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和政府採購。
(二)法規科(縣農業行政執法大隊)
負責國家農業法律、法規宣傳貫徹情況的督查;研究提出農業法律、法規的實施意見;負責涉農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備案工作;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及隊伍建設和農業法制宣傳教育;承擔農業行政檢查、行政強制、行政處罰和行政許可等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農業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三)信息調研科
負責黨和國家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貫徹落實,組織農業和農村政策調研,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實施意見和農業各產業地方扶持政策;研究提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並監督實施;研究制定全縣農村小康建設的總體發展規劃及有關配套措施,協調縣直有關部門開展小康建設工作;研究擬定主要農產品市場體系和市場信息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產業結構和農村經濟結構的調整;負責農村經濟運行狀態分析,預測並發布農業各產業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負責組織有關綜合性報告和材料的起草。
(四)科技教育科(縣農科教辦公室)
研究擬定全縣農業科技、教育、技術推廣的規劃及相關政策;組織開展農業宣傳,實施科教興農戰略,承擔農科教統籌協調工作;管理、推廣農業科技成果;承辦農業涉外事務,研究國外農業發展動態;組織農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協調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和動植物新品種的保護、管理;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社團工作,組織協調農業系統幹部的繼續教育和農民技術培訓及農民體育工作。
(五)農村經營管理科(縣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辦公室)
負責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研究提出穩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的意見;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建設;負責農村土地承包和農民負擔及農村集體財務、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農村經濟收支統計和對農民收入與負擔情況的監測;指導承包地使用權流轉工作。
(六)農業科
研究提出種植業發展的規劃、計畫和政策建議;指導種植業生產及結構調整,研究提出並組織落實種植業發展的重大技術措施;提出耕地保護、補償與改良的政策措施;指導救災備荒種子、化肥等生產資料的儲備、安排;組織開展種子、化肥、農藥、農膜等產品的質量監督、檢驗、登記工作;指導農業植物內檢和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負責農業統計,協調菜籃子工程建設工作。
(七)畜牧漁業科(縣飼料工業辦公室)
研究提出畜牧業、漁業發展的規劃、計畫及實施辦法和政策建議;指導畜牧業、漁業生產及結構調整,研究提出並組織落實畜牧業、漁業發展的重大技術措施;組織獸醫醫政、獸藥(漁藥)藥政、藥檢、漁政和種畜禽管理工作;協調動物的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組織實施畜產資源、草地資源、漁業資源的合理開發和保護工作;組織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及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負責畜牧、漁業統計,指導畜牧、漁業產品生產、加工、流通工作。
(八)企業科(對外稱縣鄉鎮企業局)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發展鄉鎮企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研究擬定發展鄉鎮企業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鄉鎮企業體制改革和鄉鎮企業技術改造;指導鄉鎮企業經營管理、科技進步、質量認證工作;指導鄉鎮企業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指導鄉鎮企業招商引資和重點工程項目建設;指導鄉鎮企業財務工作;指導鄉鎮企業職工教育培訓;負責鄉鎮企業統計、信息、減負工作。
(九)農業產業化指導科(縣農業產業化指導委員會辦公室)
研究擬定並組織實施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政策、發展規劃;協調農業產業結構和農村經濟結構的調整與綜合平衡工作;提出農產品加工意見,組織指導農產品加工、農產品流通、農產品品牌工作,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參與擬定小城鎮建設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按管理許可權,負責管理農業和農村經濟建設重大項目及農業利用外資項目工作;組織實施出口創匯農業;參與擬定農業各產業的地方技術標準及產品質量標準;指導農業各產業產品和綠色食品、無公害農產品的質量監督、認證工作;負責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認定及農業產業化項目、名優農產品的申報、審批和管理工作;承擔縣農業產業化工作指導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下屬機構

農業技術推廣中心
1、法律、法規授權的執法和行政管理;
2、組織提出種植業發展的產業規劃及其重大技術措施,指導種植業結構的戰略性調整;
3、組織實施上級重大農業技術推廣項目及其新品種、新產品、新技術的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工作;
4、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檢測、監測和強制性檢疫;
5、農業資源、農業生態環境和農業投入品使用監測;
6、農業公共信息服務和農民的公共培訓教育及其他。
獸醫局
1、貫徹和執行畜牧業、漁業、草業及動物衛生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發展規劃;
2、擬定本縣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和撲滅計畫;監督和管理轄區內防疫、檢疫工作;
3、負責牧政、漁政、獸醫醫政和獸藥藥政工作;
4、負責動物產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5、負責獸醫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6、負責獸醫隊伍建設與管理工作,逐步推行官方獸
菜籃子工程辦公室
1、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政府關於發展”菜籃子”工程的方針和政策。
2、研究制定全縣蔬菜、食用菌等菜籃子產品的發展戰略規劃。制定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3、負責全縣菜籃子產品的生產指導、宣傳、培訓和信息服務工作,掌握生產發展趨勢。
4、對全縣蔬菜、食用菌基地實施源頭監管,定期進行農藥殘留檢測,杜絕有害產品上市,確保居民食菜安全。
5、規劃、指導和監管無公害蔬菜、食用菌生產示範基地建設,引進、試驗和推廣新品種、新技術、新材料、新設施。
6、承擔菜籃子項目的編制、申報和實施。
7、配合有關部門抓好蔬菜、食用菌專業協會和農民經紀人隊伍建設,搞活蔬菜、食用菌產品流通。
農村能源辦公室
1、農村可再生能源技術推廣:沼氣利用技術推廣,太陽能利用技術推廣,風能利用技術推廣,地熱資源利用技術推廣;
2、農村常規能源技術推廣:農村常規能源節能技術推廣,農村常規能源設備推廣;
3、農業環境保護:農業環境監測網路建設,基本農田保護,農業水土污染檢查處理;
4、農村能源技術標準與技術規範:技術標準與技術規範的實施,農村能源工程項目的技術監督;
5、農村能源生態項目綜合建設:負責各種類型的農村能源生態項目綜合建設試點和模式推廣。
種子公司
管理種子事宜,促進農業發展。農作物新品種引進試驗、示範、推廣、農作物種子經營、生產、推廣農業新技術。
植保植檢站
為控制農業植物病蟲害提供檢測防治保障,農業植物病蟲監測、農業植物檢疫、農業植物病蟲害防治、農用藥械管理。
農技站
1、宣傳貫徹黨和政府的農村工作方針、政策,負責鄉鎮農業生產的技術指導。
2、當好鄉鎮政府領導農技工作的參謀和助手。從本地經濟的需要出發,制定本鄉鎮農業生產年度計畫,參與鎮鄉農村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的調查研究工作。
3、積極引進、示範和推廣適合本鄉鎮的農業科技成果和先進實用技術,開展各類技術經濟有償服務活動。
4、負責組織鎮鄉的農業科技宣傳和技術培訓工作,普及科技知識,不斷提高農民民眾的科學文化素質和科學種田水平。
5、全面指導幫助民眾選擇優良品種和病蟲害防治,建立科技示範戶,做到點上出經驗,面上做推廣。
農經站
1、農村土地承包管理;
2、農民負擔監督管理;
3、農村集體財務管理;
4、農村集體資產管理;
5、農村經濟統計年報;
6、積極探索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穩步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建設、加強農業服務體系建設;
7、村級主要幹部離任審計;
8、農村興辦公益事業籌資籌勞審核和農民負擔監督卡的發放工作;
9、財政對村級補助資金監督管理工作;
10、農經政策的宣傳工作。

榮譽表彰

2015年1月27日,入選黃山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確定的“黃山市第十一屆文明單位”擬表彰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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