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生物學(學科)

社會生物學(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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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生物學是一門新學科。它是通過研究生物的起源、發展,生物和環境的關係等多個相關學科來研究生物界和社會的規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社會生物學
  • 外文名:sociobiology
  • 領域:生態學
產生背景,研究課題,主要理論,理論模式,漢密爾頓模式,雙親投資模式,相互利他主義模式,父母與於女的衝突模式,

產生背景

社會生物學這一詞來源於E.O.Wilson(1975)的《關於所有動物社會行為的生物學基礎的系統研究》中的定義,但像這樣廣義地來解釋的學者並不多(參見行為生態學)。對社會生物學的研究,曾遭到一些群體遺傳學家的強烈批判,認為它是適應萬能論,理論的基礎許多是站不住腳的。
從60年代末開始以英、美兩國為中心而形成的動物社會學的新思潮,是以綜合群體遺傳學及種群生態學產生的自然選擇理論為基礎,從遺傳適應角度來研究動物的社會行為和社會現象為特徵的。特別值得重視的是把利他行為及在配偶者或其親族內部所見到的對立關係,看作是遺傳的適應產物來加以解釋。

研究課題

綜合以處理基因頻度變化的群體遺傳學的模型或包括適應度的適應“戰略”分析,來推斷各種社會行為適應進化條件的研究,對野外的動物觀察資料進行比較研究,以了解其與理論推斷的符合程度(參見ESS、群體選擇、血緣選擇、包括適應度)。以進化論的觀點研究動物的社會行為、種群的大小和組織功能(或適應意義)的習性學分支。1975年出版的E.O.威爾遜的《社會生物學:新的綜合》一書概括了這一研究領域的全貌。

主要理論

社會生物學家認為,物種群體的各種組織形式與組織形式相適應的群內個體之間的各種聯繫,以及所使用的交往手段的特異性質都是在一定的生存條件下進化而來的,或者說是自然選擇的產物。例如,在一定的生態環境中,一個物種的群體的大小常常受到食源的限制和獵食者的影響,因此種內就會有相應的限制繁殖和進行防禦的行為。有些鳥類和哺乳類動物為了保護食源,占域的習性。生存於食源貧乏或易遭獵食的環境中的鳥類在繁殖時多為一夫一妻制,而且雌雄共同照料後代;在猴群中,特別象生活在開闊地區的狒狒群中,嚴格的等級組織以及與等級關係相應的個體之間的各種儀式化的交往行為(如猴王昂首闊步的顯示行為,等級低者對等級高者表示討好的呈現臀部的行為,以及表示友好的理毛行為)都具有維持群內和平團結的功能。群體的團結有利於抵禦侵犯者和保護幼小者,所以這些行為對種群的生態有著重要的意義。
社會生物學家認為,生物的進化過程就是基因的選擇和繁殖的過程。一個種的個體只不過是繁殖基因的機器。能夠生存和產生後代的個體才能給種的基因庫貢獻適合的基因。然而,在有些物種中,某些個體具有為種群生存而犧牲自己繁殖機會的行為,最典型的如蜜蜂群中的工蜂和蟻群中的工蟻,它們的一生都是為種群的生存而工作的,但它們自己不能生殖。研究這種利他行為的基因如何繁衍是社會生物學中很重要的課題。W.漢密爾頓提出所謂親族選擇的理論和包括適應的概念。他認為,動物所表現的犧牲行為或利他行為,多是為了保護其兄弟姊妹或近親的生存,因為它們攜帶的基因有一部分是和它的基因相同的。越是近親,共同的基因越多,因此越存在為之犧牲的傾向。這樣的犧牲能夠保存更多的自己所具有的那種基因。
社會生物學家也曾觀察到,有的物種個體也為無親屬關係的其他個體作出犧牲。他們用互動利他原則來解釋這類行為的適應意義。互動利他行為實現的基礎是在一種情況下一個動物幫助了另一個動物,指望在它處於同樣情況下那個動物也會來幫助它。但也可能得不到報答或受騙,因此需要有防止被欺騙的強制手段。社會生物學家相信,實現互動利他的行為只有在具有複雜的社會結構和個體之間彼此能夠認識的種群中才有可能。社會生物學家的這種見解帶有濃厚的擬人論色彩,很難為持嚴格的客觀態度和遵循實驗研究方法的比較心理學家所接受。
有的社會生物學家試圖以動物的社會行為的原則來解釋人類行為;而有些人則比較謹慎,他們承認人類雖然也屬於動物界,但人類已經有了高度發展的社會和文化。制約著動物行為的那些生物因素在人類的社會行為中未必仍起同樣的作用。因此,社會生物學研究本身雖然有一定的價值,但它所發現的原則,絕非人類社會生活和人類的具有高度自我意識的行為所遵循的原則。

理論模式

社會生物學的主要論點是:生物一切行為只是為最大限度地繁殖基因而採取的一種戰略。 根據這個主要論點,社會生物學提出了許多模式來解釋生物的各種社會行為。

漢密爾頓模式

漢密爾頓模式認為: 群體中的某個體(甲)如果自願犧牲自己的一點繁殖願望 , 即把繁殖係數降低一點 , 來滿足另一個體又乙)的繁殖願望, 這反而能夠使甲的基因遺傳增加一個係數。 此模式適合於解釋膜翅目社會(以蜜蜂為例)的狀況: 為什麼工蜂喪失生殖能力, 而只由蜂王來繁殖群體及後代?
蜜蜂是雌性社會 , 具有一種獨特的性決定機制: 單—二倍體機制(雌性是二倍體, 雄性是單倍體) 這種獨特的性決定機制決定了十分特殊的親屬關係: 一個雌體(蜂王)與她的姐妹具有 3 /4 相同基因,而蜂王與自己子女所共有的基因只有1/2。 因此, 對於一個蜂王來說,她與姐妹的遺傳親屬關係比同自己的子女的遺傳親屬關係更為重要。 所以在蜂群中,工蜂(雌蜂)需要更多地繁殖出與她自己相同的基因,並不是由己直接產生後代進行繁殖, 而是“ 自願”喪失生殖能力, 來滿足蜂王的繁殖, 儘量多地繁殖擴大群體 (即工蜂的姐妹 ),也可以說,工蜂是通過社會途徑來“ 繁殖自己及其後代” 的。 這樣它們的社會分工也是有利種群發展的。

雙親投資模式

為什麼許多物種都是由雌性照料幼體的呢?社會生物學的解釋是: 幼體的前身—受精卵, 都是由一個卵細胞和一個精子結合而成的 但卵細胞比精子大 所以從投資角度來看, 雌性的投資遠遠大於雄性的投資。因此雌性比雄性更關心實現這一投資, 正是由於這種不成比例的投資使得雌性承擔了母親的同時,社會生物學認為的雌體在交配中或交配後吃掉雄體的行為,不是意外事故,也不是雌體捕殺行為的抑制系統大靈, 而是雄體以這種方式向雌體提供更多的食物有助於她孕育更多的後代.從而有利於雄體在繁殖過程中增加投資,確保雄體自身的基因繁殖 。

相互利他主義模式

物種個體之間具有的社會合作行為,其實這是互相幫助的個體之間遵循著一種社會契約。 如一個人救了一個落水者以此獲得一種承諾,即有朝一日他遇到危險時,他的這一行動將得到回報。所以合作行為可以說是個體之間在不同時刻所採取的一種利他主義行為的交換,並有利種群的延續 。

父母與於女的衝突模式

為什麼雌體會給哺乳期的幼體斷奶? 為什麼父母與子女之間有衝突呢?父母的目的是撫育儘可能多的子女 , 從而最大限度地繁殖自己的基因。 當一個孩子長到一定年齡能夠自食其力時, 就停止對他的照料轉而向另一個子女投資,這在遺傳上對父母有利。 而能獨立生活的年幼子女,對於是否有兄弟姐妹是無關緊要的 , 因此就強烈要求父母能給以加倍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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