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物理學

社會物理學派的定義可以表述為:套用自然科學(以物理學為核心)的思路、概念、原理和方法,經過有效拓展、合理融匯和理性修正,用來揭示、模擬、移植、解釋和尋求社會行為規律和經濟運行規律的充分交叉性學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社會物理學
  • 對於:現實問題的探索
  • 方式:較嚴格的邏輯推演
  • 意義:套用自然科學的思路
基本認知框架,物理學與社會學,

基本認知框架

社會物理學派對於現實問題的探索,通常遵從一定的模式思考,並具較嚴格的邏輯推演,在尋求機制的過程中形成了如下的基本認知框架:(1)承認無論自然系統還是人文系統,無一例外地隨處(空間)隨時(時間)都呈現出“差異”的絕對性;(2)只要存在各種“差異”或“差異集合”,必然產生廣義的“梯度”;(3)只要存在廣義的“梯度”,必然產生廣義的“力”;(4)只要存在廣義的“力”,必然產生廣義的“流”;(5)社會物理學著重探索廣義“流”的存在形式、演化方向、行進速率、表現強度、相互關係、回響程度、反饋特徵及其敏感性、穩定性,從而刻劃“自然一社會一經濟”複雜巨系統的時空行為和運行軌跡,尋求其內在機制和調控要點,在計算機及網路工具的支持下,有效地服務於政治、經濟、軍事、社會等重大問題的決策與管理。

物理學與社會學

在18世紀啟蒙思想家和空想社會主義者的著作中,有把人比作機器,以致進一步推論人類社會生活服從自然科學規律的論述。法國的聖西門曾試圖創建一門“社會生理學”來研究政治和社會現實。孔德承繼了這一思想,認為人類社會是自然界的一個部分,人為的社會秩序通常可以看作“自然秩序”的簡單延伸;探討人類社會生活規律的科學應是探討自然規律的科學的直接延續。他在《實證哲學教程》(1830~1842)中,把實證哲學分為:天文學、物理學、化學、生物學和社會物理學 5門基礎科學;社會物理學按照當時物理學的劃分,包括研究人類社會秩序的社會靜力學和研究社會發展和進步的社會動力學兩部分。1835年,比利時統計學家L.A.凱特萊在《論人及其特性的發展:社會物理學》一書中,將國勢學派和政治算術學派中的統計學與數學中的機率論相結合,形成一門新的統計學,稱之為“社會統計學”。孔德認為凱特萊盜用了他使用的術語,遂於1836年把科學分類中的第五種科學“社會物理學”改名為“社會學”,並於《實證哲學教程》第 4卷(1839)中正式使用“社會學”一詞,涵義與他最初使用的“社會物理學”一致。他在注釋中寫道:“從今以後,我想大膽使用這一術語(社會學)。它正與我自己使用的‘社會物理學’詞意一樣,能用一個單名來指明自然哲學中的‘必要’部分,這就是關於社會現象的根本原則的實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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