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懈怠效應

社會懈怠效應是指個人與群體其他成員一起完成某種事情時,或個人活動時有他人在場,往往個人所付出的努力比單獨時偏少,不如單幹時出力多,個人的活動積極性與效率下降的現象,也叫社會惰化作用、社會惰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社會懈怠效應
  • 類型:社會效應
  • 別名:社會惰化作用、社會惰化
  • 原因:社會評價的作用
兩者區別,典型實驗,怠慢原因,解決辦法,

兩者區別

社會懈怠效應與‘旁觀者效應’的區別
旁觀者效應同樣是由於情境中他人的存在而導致責任感降低的一種表現,它們區別在於前者與團體有關,後者中情境的他人不是同一團體的成員。

典型實驗

法國心理學黎格曼(Ringelman,1913)進行過一項實驗,專門探討團體行為對個人活動效率的影響。他要求工人盡力拉繩子,並測量拉力。參加者有時獨自拉,有時以3個或8人為一組拉。結果是:個體平均拉力為63公斤;3人團體總拉力為160公斤,人均為53公斤;8人團體總拉力為248公斤,人均只有31公斤,只是單人拉時力量的一半。黎格曼把這種個體在團體中較不賣力的現象稱為“社會懈怠”。
拉塔納和他的同事(1979)對社會懈怠現象提供了進一步的證據。在其中的一項研究中,他讓大學生以歡呼或鼓掌的方式儘可能地製造噪音,每個人分別在獨自、2人、4人或6人一組的情況下做。結果每個人所製造的噪音隨團體人數的增加而下降。社會懈怠現象不僅發生在上述情境中,而且也發生在人們完成認知任務的時候(Petty 1977;Weldon 1988)。另外,它也是一種跨文化的現象(Weiner ,Pandy and Latané 1981),需要注意的是,在團隊精神社會中,社會懈怠沒有個人主義社會強。

怠慢原因

拉塔奈認為,出現社會惰化的原因可能有三個:第一,社會評價的作用。在群體情況下,個體的工作是不記名的,他們所做的努力是不被測量的,因為這時測量的結果是整個群體的工作成績,所以,個體在這種情況下就成了可以不對自己行為負責任的人,因而他的被評價意識就必然減弱,使得為工作所付出的努力也就減弱了。第二,社會認知的作用。在群體中的個體,也許會認為其他成員不會太努力,可能會偷懶,所以自己也就開始偷懶了,從而使自己的努力下降。第三,社會作用力的作用。在一個群體作業的情況下,每一個成員都是整個群體的一員,與其他成員一起接受外來的影響,那么,當群體成員增多時,每一個成員所接受的外來影響就必然會被分散,被減弱,因而,個體所付出的努力就降低了。
之所以產生“社會懈怠”這種現象,專家們的解釋是:人們可能覺得團體中的別人沒有盡力工作,為求公平,於是自己也就減少努力;人們也可能認為個人的努力對團體微不足道,或是團體成績很少一部分能歸於個人,個人的努力難以衡量,與團體績效之間沒有明確的關係,故而降低個人努力,或不能全力以赴地努力。當然,也有人認為應細分發生這種現象的社會環境。無論每個人發生這種現象的具體原因是什麼。看來,在團體中確實會存在著“社會懈怠”現象。為了降低“社會懈怠”現象發生的嚴重程度,國外研究者提出許多增加個體的參與感與責任感的方法。同時,也有專家認為,當工作較困難或具有挑戰性,並且個體相信自己對團體有特殊貢獻時,“社會懈怠”現象會有所降低。

解決辦法

社會惰化作用明顯減弱了群體的工作效率。減少社會惰化的有效途徑是:(1)不僅公布整個群體的工作成績,而且還公布每個成員的工作成績,使大家都感到自己的工作是被監控的,是可評價的。(2)幫助群體成員認識他人的工作成績,使他們了解不僅自己是努力工作的,他人也是努力工作的。(3)不要將一個群體弄得太大,如果是一個大群體,就可以將它分為幾個小規模的群體,使得更多的成員能夠接受到外在影響力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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