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師

社會工作師

社會工作師,是指遵循助人自助的價值理念,利用個案、社區、小組等專業方法,以幫助機構和他人發揮自身潛能,協調社會關係、促進社會公正為職業的社會服務人員。目前我國社會工作師大多活躍在民政、婦聯、慈善機構、社會團體機構、社區服務機構、街道辦事處等各個領域,並開始逐步向衛生、教育、社會保障、心理輔導等廣大領域擴展。他們發揮的維繫社會良好秩序的作用如今日益得到社會的認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社會工作者
  • 外文名:Social Worker
  • 職業考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制度
  • 證書:《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
  • 獲得方式:報名參加考試,合格即可獲得。
  • 考試時間:每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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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目釋義

社會工作師,是一種新的職業資格,《全國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大綱》日前已獲人事部審定通過,這意味著社會工作者首次被納入國家專業技術人員範疇。
2009年,中新社援引原民政部副部長李立國在該考試大綱出版發行新聞發布會上的介紹說,社會工作一般指由那些掌握專業化的科學知識、方法與技能的職業社會工作者,通過為社會成員提供專業化社會服務以及相關的福利保障,調整社會關係,促進社會穩定發展的一項專門事業和一門學科。在編寫考試大綱時,在確保專業性的同時,儘量迴避過寬、過深、過難的內容,文字表述力求通俗易懂,言簡意賅。考試更注重社會工作從業人員套用相關知識,有效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據悉,目前事業單位從事民政社會工作的有40萬工作者,全國社區從業人員約有40多萬,加上基層的民政助理員、民政幹部5萬人,這些工作者都將是考試的對象。通過考試的考生將獲得人事部、民政部頒發的不同等級的職業資格證書

職業考試

根據人事部、民政部《關於印發〈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71號)精神, 從2006年9月1日起,國家對從事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社會慈善、殘障康復、優撫安置、衛生服務、青少年服務、司法矯治等社會服務機構中從事專門性社會服務的專業技術人員實行職業水平評價制度,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統一規劃。
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分為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和高級社會工作師三個級別。高級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評價辦法另行制定。通過職業水平評價,取得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的人員,表明其已具備相應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英文分別譯為:
Junior Social Worker Social Worker

項目背景

目前,我國的社會工作師大多活躍在社會福利、社區矯治、司法等各個領域,並開始逐步向衛生、教育、社會保障、心理輔導等廣大領域擴展。他們發揮的維繫社會良好秩序的作用如今日益得到社會的認可。

職業概況

全國有200多所高校開設社會工作專業,每年培養的社工人才約為10000人,儘管按照社會需求,這些人遠遠不夠用, 但實際上卻僅有10%-30%的學生選擇了相應的社會工作,其他相當部分則進了機關、企業等單位從事“不對口”的工作。不少社工專業的學生覺得自己“就業前景太不樂觀”了,專家認為,造成這種“不樂觀”的主要原因在於:我們的專業化走在了職業化的前面。
社會工作人員,相當於政府的雇員。目前,這一新興專業作為一門職業受到社會的“冷淡”,每年能被民政部錄取成為專業社工的本專業學生不過百分之一二,甚至有的學校該專業的畢業生專業對口率為零。社會工作專業就業率低和公務員考試的火爆從另外一個側面證明,要實現“大市場、小政府”,我們還有很遠的路要走。
廣州目前有政府支付薪酬的社會工作者近2萬人,其中,廣州市市區社會工作者人數達到了8000多人。主要在協助青少年教育、婦女工作和殘疾人康復輔導等領域開展工作,以社區居委會為主要工作平台。
儘管如此,我國很多實質上從事社會工作的人仍面臨尷尬的境地,社會工作為專業從事社會工作的職業,目前的從業者多不具備相關的專業素養和技能;另一方面,社工的資質認定標準在我國剛剛起步,社工的定義尚不明朗,做著社會工作的人難以稱為嚴格意義上的社工。
社會急需大量社工,而社會工作專業的就業率又低得可憐,這兩種情況為什麼會同時存在呢?一是社會專業畢業生的最大僱主——政府將工作機會給了公務員們。二是全社會的社工意識沒有形成。社會工作的學生去應聘,十有八九會不得不跟招聘方解釋什麼是社會工作。他們參加工作後,又往往被當成護理或乾脆是雜工來使用。這樣又產生一個問題:他們根本不知道社會工作的專業性(在國外需要執證),更願意花很少的錢去找便宜的非專業勞動力。
在已開發國家和地區,社工體系已經非常完善和專業,社工們是維繫社會健康運轉的重要力量。他們在預防犯罪特別是預防青少年犯罪、老人陪護等扶持幫助社會弱勢群體方面,已經是社會不可缺少的一環。在香港,平均每1000人中就有1人是社工。
隨著我國經濟和社會的高速發展,許多社會問題也隨之增加。可以說,社會工作者職業涉及的面極其廣泛,醫院內從事病人心理疏導工作的人員、司法機構處理和疏導家庭糾紛的人員等,均屬於社會工作者範圍。按照“大市場,小政府”的發展趨勢,以及參照上海正在實行的“政府購買服務”等政策(由政府通過招標,聘請民間服務機構幫助社區矯正人員、吸毒人員和問題青少年等邊緣人群回歸社會等),上述社會工作終究會從民政、司法、衛生等執法系統中剝離出來市場化、社會化——這都會提供大量的社會工作機會。
專家預計,在未來十年內,公民將慢慢形成社工意識,而政府也將隨之出台配套政策。社會工作,這個新興的職業將會有很好的發展前景。根據勞動與社會保障部門的統計,全國30餘萬工作人員中三分之一學歷在大專以下。僅按上海市政府規定為全市近3000個居(村)委會配備兩名就業援助員和社會救助員一項,就需要6000人。
在已開發國家和地區,從事社會工作是一項非常崇高和體面的工作,報酬也很不錯。近在咫尺的我國香港地區,社會工作者收入穩定,一般初級社工月薪在1.2萬元-1.8萬元港幣,高級社工年薪能達到40萬元以上。
而在內地,情況則大大不同,目前社工的薪資還沒有統一的標準體系。除了每年民政部以公務員等形式招聘的一部分畢業生可以旱澇保收之外,其他職位例如福利院或街道辦的社工,其待遇不過和普通護理工作人員差不多,而且,由於人事編制問題,他們的很多戶口、住房等都很難解決。
浦東新區禁毒、社區矯正、青少年事務社工”試用期內大專、本科學歷的社工月薪分別為800元和1000元。試用期滿,大專學歷的社工月薪約1500元,本科學歷的月薪約2000元。根據工作考核情況,社會工作者的收入按工作年限逐步遞增。

資格等級

助理社會工作師
社會工作師
高級社會工作師
其中,助理、中級資格可通過考試直接獲得,高級資格將根據個人工作年限通過考試+綜合評審的方式獲得。

申報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 ,並符合助理社會工作師或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二)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 2 年;
(三)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
(四)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五)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並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後,從事社會工作滿 6 年;
(二)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 4 年;
(三)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 3年;
(四)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 1 年;
(五)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六)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 2 年。
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的,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本專業工作實踐證明。台灣地區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考試的辦法另行規定。外籍人員申請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的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的本科應屆畢業生,在報名時應提交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所在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

考試科目

考試時鉛筆鋼筆都要帶
“助理社會工作師”要考兩門,“社會工作師”需考3門。
具體為: 以2009年考試為例:
2009年6月13日 14:00—16:00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中級)
2009年6月14日 9:00—11:00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中級),
14:00—16:00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
14:00—16:30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試題為主觀題,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餘4個科目試題均為客觀題,全部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塗作答。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後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卷(削)筆刀,不得攜帶使用計算器。
職業鑑定分為理論知識考試和操作技能考試,兩門考試均採用閉卷筆試方式;考試均採用百分制,兩門皆達60分者為合格。社會工作師還需進行綜合評審。

發證機構

職業技能鑑定、認證考試合格者,頒發加蓋職業技能鑑定專用章鋼印的《註冊職業資格證書》。權威證書,全國通用。政府認可,企業歡迎。網上查詢,就業首選。考試合格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和民政部共同用印、在全國範圍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社會工作師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
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合格,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和民政部共同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該證書在全國範圍有效。
凡以不正當手段取得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的,由發證機關收回證書,2年內不得再次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

考試時間

每年統考一次,時間為每年的6月。
2008年考試時間為:6月28日、29日;
2009年考試時間為:6月13日、14日;
2010年考試時間為:6月19日、20日;
2011年考試時間為:6月11日、12日
2012年考試時間為:6月16日、17日
2013年考試時間為:6月15日、16日
2014年考試時間為:6月14日、15日
2015年考試時間為:6月13日、14日
2016年考試時間為:6月18日、19日
2017年考試時間為:6月17日、18日

收費標準

根據湖北省物價局湖北省財政廳鄂價費〔2009〕97號檔案規定,社會工作者考試收費標準每人每科50元。
按照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財政廳粵價〔2008〕103號文規定,考務費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報名工作結束後,各市按照粵價函〔2001〕237號文的要求,按比例上交考務費至省人事考試局財政專戶。屆時,省人事考試局將向各市收費單位寄發“省級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
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重新核定助理社會工作師和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收費標準及有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0]573號)的規定和冀價行費[2007]4號檔案有關規定,收費標準為:客觀題科目每人每科57元(其中代國家收取12元);主觀題科目每人每科63元(其中代國家收取18元),報名費每人10元。

報名事項

1、請考生關注各地人事部門、民政部門網站,或社會工作師考試網
2、報名時請攜帶學歷證書(或學生證)、身份證複印件1份和相關證明。

教材教輔

認證項目   教材名稱   出版社   書號   單價
助理社會工作師  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考試輔導練習  華東理工大學 756281517   15.00
社會工作師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中國社會  9787508710730 32.00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 中國社會 9787508709727 28.00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中級) 中國社會 9787508709130 26.00
高級社會工作師 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考試輔導練習 華東理工大學 7562815097 24.00
【出版社】中國石化出版社
2011年社會工作師考試過關必做1000題2011年社會工作師考試過關必做1000題
【出版日期】2011年11月
【作者】聖才學習網
【內容簡介】
本書是一本全國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科目“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的過關必做習題集。本書遵循最新指定教材《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的章目編排,共分為9章,根據最新《全國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大綱》的考試內容和要求精心編寫了約1000道習題,其中包括了部分歷年真題。所選習題基本涵蓋了考試大綱規定需要掌握的知識內容,側重於選用常考重難點習題,並對大部分習題的答案進行了詳細的分析和說明。
【目錄】
第一章社會工作的目標、對象及領域(1)
第一節社會工作的含義與特點(1)
第二節社會工作的目標及功能(5)
第三節社會工作的對象及要素(12)
第四節社會工作的主要領域(16)
第五節社會工作者的主要角色(24)
第二章社會工作價值觀與專業倫理(31)
第一節文化傳統與社會福利思想對社會工作價值觀的影響(31)
第二節社會工作價值觀的內涵和體系(35)
第三節社會工作的專業倫理(42)
第四節社會工作專業的倫理守則(46)
第三章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49)
第一節人類行為(49)
第二節社會環境(56)
第三節人生髮展階段的主要特徵及其面臨的主要問題(61)
第四章個案工作方法(67)
第一節個案工作的主要模式(67)
第二節個案工作各階段的工作重點(81)
第三節個案工作的常用技巧(87)
第五章小組工作方法(93)
第一節小組工作的概念、類型與特點(93)
第二節小組工作的模式(98)
第三節小組工作的過程(104)
第四節小組工作技巧(115)
第六章社區工作方法(123)
第一節社區工作的含義、特點與目標(123)
第二節社區工作的主要模式(127)
第三節社區工作各階段的工作重點(141)
第四節社區工作的常用技巧(150)
第七章社會工作行政(159)
第一節社會工作行政的含義與功能(159)
第二節社會服務方案策劃(161)
第三節社會服務機構的類型與運作(166)
第四節社會服務機構志願者管理(172)
第五節社會服務機構的籌資方式(177)
第六節社會工作督導的對象和內容(181)
第八章社會工作研究(187)
第一節社會工作研究的含義與功能(187)
第二節研究方法(191)
第三節一般過程(205)
第九章社會政策與法規(211)
第一節社會政策及其目標與功能(211)
第二節社會工作者在社會政策制定與實施過程中的作用(215)
第三節我國特定人群的社會政策法規(219)
第四節我國特定領域的社會政策法規(232)

考試方式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餘中級二科、初級二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不得攜帶計算器。

成績管理

1、參加初級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2、中級社會工作師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 ,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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