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倉

社倉是一個漢語辭彙

拼音:shè cāng

是指舊時中國各地儲糧備荒的一種社會習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社倉
  • 讀音:shè cāng
  • 性質:社會習俗
  • 概念:民辦糧倉的一種
詞目,拼音,引證解釋,簡介,

詞目

社倉

拼音

shè cāng

引證解釋

即義倉。古代為防荒年而在鄉社設定的糧倉。始於 隋 代。其管理、發放等體制歷代不一。
《隋書·食貨志》:“十六年正月,又詔 秦 疊 …… 銀 扶 等州社倉,並於當縣安置。二月,又詔社倉,準上中下三等稅,上戶不過一石,中戶不過七斗,下戶不過四斗。”
《舊唐書·食貨志下》:“ 武德 元年九月四日,置社倉。”
《宋史·食貨志上六》:“ 陸九淵 在敕令局,見之嘆曰:‘社倉幾年矣,有司不復舉行,所以遠方無知者。’”
明 葉盛 《水東日記·黃東發社倉記》:“鄉有 李令君 捐粟六百石為倡,將成社倉。”
劉大櫆《知上猶縣方君傳》:“建社倉以備荒年,創書院以興文教。”

簡介

社倉是舊時中國各地儲糧備荒的一種社會習俗。隋唐已有。民辦糧倉的一種,由南宋朱熹首創,社倉不特指某個糧倉,而是一種儲糧制度。一般沒有專門的倉庫而在祠堂廟宇儲藏糧食,糧食的來源是勸捐或募捐,存豐補欠。糧食的周轉則是借貸的形式,一般春放秋收,利息為十分之二。孝宗乾道四年(1168年),建寧府(治今福建建甌)大飢。當時在崇安(今武夷山)開耀鄉的朱熹,同鄉紳劉如愚向知府借常平米600石賑貸饑民。貸米在冬天歸還,收息20%,小歉利息減半,大飢全免。計畫待息米相當於原本10倍時不再收息,每石只收耗米3升。後來歸還了政府的常平米,至淳熙八年(1181年)已積有社倉米3100石。這一年朱熹將《社倉事目》上奏,孝宗“頒其法於四方”,予以推廣。為此倉儲行業奉朱熹為“紫陽倉祖”(朱熹號紫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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