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亞氨脲

硝酸亞氨脲英文名稱 guanidine nitrate,為化學物質,助燃,具刺激性。對眼睛、皮膚、黏膜和上呼吸道具有刺激作用,過量吸入可致死。高溫下釋放出氮氧化物氣體,對呼吸道有刺激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硝酸亞氨脲
  • 英文名稱: guanidine nitrate
  • 分子式: CH6N4O3
  • 分子量:122.08
化學品名稱,成分 組成信息,危險性概述,急救措施,消防措施,泄漏應急處理,操作處置與儲存,接觸控制/個體防護,理化特性,穩定性和反應活性,毒理學資料,生態學資料,廢棄處置,運輸信息,法規信息,

化學品名稱

化學品中文名稱: 硝酸胍
化學品英文名稱: guanidine nitrate
中文名稱2: 硝酸亞氨脲
英文名稱2: guanidine mononitrate
技術說明書編碼: 588
CAS No.: 506-93-4
分子式: CH6N4O3
分子量: 122.08
結構式:CH5N3HNO3

成分 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CAS No.
硝酸胍 506-93-4

危險性概述

危險性類別:
侵入途徑:
環境危害:

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 脫去污染的衣著,用肥皂水和清水徹底沖洗皮膚。
眼睛接觸: 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就醫。
吸入: 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 飲足量溫水,催吐。就醫。

消防措施

危險特性: 強氧化劑。受熱、接觸明火、或受到摩擦、震動、撞擊時可發生爆炸。加熱至150℃ 時分解並爆炸。與硝基化合物和氯酸鹽組成的混合物對震動和摩擦敏感並可能爆炸。受高熱分解,產生有毒的氮氧化物。
有害燃燒產物: 氮氧化物。
滅火方法: 採用水、二氧化碳、砂土滅火。

泄漏應急處理

應急處理: 隔離泄漏污染區,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防塵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勿使泄漏物與有機物、還原劑、易燃物接觸。小量泄漏:用潔淨的鏟子收集於乾燥、潔淨、有蓋的容器中。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操作處置與儲存

操作注意事項: 密閉操作,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頭罩型電動送風過濾式防塵呼吸器,穿膠布防毒衣,戴氯丁橡膠手套。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菸。遠離易燃、可燃物。避免產生粉塵。避免與還原劑接觸。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禁止震動、撞擊和摩擦。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
儲存注意事項: 儲存於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包裝密封。應與易(可)燃物、還原劑等分開存放,切忌混儲。儲區應備有合適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接觸控制/個體防護

中國MAC(mg/m3): 未制定標準
前蘇聯MAC(mg/m3): 未制定標準
TLVTN: 未制定標準
TLVWN: 未制定標準
監測方法:
工程控制: 嚴加密閉,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風。
呼吸系統防護: 可能接觸其粉塵時,建議佩戴頭罩型電動送風過濾式防塵呼吸器。
眼睛防護: 呼吸系統防護中已作防護。
身體防護: 穿膠布防毒衣。
手防護: 戴氯丁橡膠手套。
其他防護: 工作現場禁止吸菸、進食和飲水。工作完畢,淋浴更衣。實行就業前和定期的體檢。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

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 純品
外觀與性狀: 白色顆粒。
pH:
熔點(℃): 217
沸點(℃): 分解
相對密度(水=1): 無資料
相對蒸氣密度(空氣=1): 無資料
飽和蒸氣壓(kPa): 無資料
燃燒熱(kJ/mol): 無意義
臨界溫度(℃): 無意義
臨界壓力(MPa): 無意義
辛醇/水分配係數的對數值: 無資料
閃點(℃): 無意義
引燃溫度(℃): 無意義
爆炸上限%(V/V): 無意義
爆炸下限%(V/V): 無意義
溶解性: 溶於水,溶於乙醇,微溶於丙酮,不溶於苯、乙醚。
主要用途: 用於製造炸藥、消毒劑、照相化學品等。
其它理化性質:

穩定性和反應活性

穩定性:
禁配物: 強還原劑、易燃或可燃物、硫、磷。
避免接觸的條件: 受熱。
聚合危害:
分解產物:

毒理學資料

急性毒性: LD50:無資料
LC50:無資料
亞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
致敏性:
致突變性:
致畸性:
致癌性:

生態學資料

生態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積累性:
其它有害作用: 該物質對環境可能有危害,在地下水中有蓄積作用。

廢棄處置

廢棄物性質:
廢棄處置方法: 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的要求處置。或與廠商或製造商聯繫,確定處置方法。
廢棄注意事項:

運輸信息

危險貨物編號: 51068
UN編號: 1467
包裝標誌:
包裝類別: O53
包裝方法: 整車運輸:兩層堅韌紙袋,其中一層塗瀝青,並將有瀝青的一面粘合於麻袋上,每袋淨重不超過40公斤;塑膠袋外榫槽接縫木箱;金屬桶(罐)或塑膠桶外花格箱。零擔運輸:塑膠袋或二層牛皮紙袋外全開口或中開口鋼桶(鋼板厚0.5 毫米,每桶淨重不超過50公斤),外加透籠木箱。
運輸注意事項: 鐵路運輸時應嚴格按照鐵道部《危險貨物運輸規則》中的危險貨物配裝表進行配裝。運輸時單獨裝運,運輸過程中要確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墜落、不損壞。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嚴禁與酸類、易燃物、有機物、還原劑、自燃物品、遇濕易燃物品等並車混運。運輸時車速不宜過快,不得強行超車。運輸車輛裝卸前後,均應徹底清掃、洗淨,嚴禁混入有機物、易燃物等雜質。

法規信息

法規信息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化勞發[1992] 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 ([1996]勞部發423號)等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誌 (GB 13690-92)將該物質劃為第5.1 類氧化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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