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碏大義滅親

石碏大義滅親

春秋左氏傳》(《左傳》)的一篇,記述了魯隱公四年衛國大夫石碏為殺死弒衛桓公自立的州吁,不得已殺死追隨州吁的親生兒子石厚的史實,這一史實被稱為“大義滅親 ”,

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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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衛莊公娶於齊東宮得臣之妹(1),曰莊姜(2),美而無子,衛人所為賦《碩人》(3)也。又娶於陳(4),曰厲媯(5)。生孝伯,早死。其娣戴媯(6),生桓公,莊姜以為己子。公子州吁,嬖人(7)之子也,有寵而好兵,公弗禁。莊姜惡之。石碏(8)諫曰;“臣聞愛子,教之以義方、弗納於邪(9)。驕、奢、淫、泆(10),所自邪也。四者之來,寵祿過也。將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猶未也,階之為禍”(11) 。夫寵而不驕,驕而能降(12),降而不憾(13)”,憾而能昣(14)者,鮮矣。且夫賤妨貴,少陵長,遠間親,新間舊,小加大,淫破義,所謂六逆也。君義,臣行,父慈,子孝,兄愛,弟敬,所謂六順也。去順效逆,所以速禍(15)也。君人者(16),將禍是務去,而速之,無乃(17)不可乎”弗聽。其子厚與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18)。(以上隱公三年)
石碏大義滅親
四年春,衛州吁弒桓公而立。
州吁未能和其民(19),厚問定君(20)於石子。石子曰:“王覲為可(21)。”曰:“何以得覲?”曰。“陳桓公方有寵於王。陳、衛方睦,若朝陳使請(22),必可得也。”厚從州吁如(23)陳”。石碏使告於陳曰:“衛國褊小(24),老夫耄矣(25),”無能為也。此二人者,實弒寡君,敢即圖之。”陳人執之,而請涖於衛(26)。九月,衛人使右宰(27)醜涖殺州吁於濮、石碏使其宰獳羊肩(28)涖殺石厚於陳。
君子曰:“石碏,純臣也。惡州吁而厚與(29)焉。‘大義滅親’,其是之謂乎!”

注釋

(1)衛:諸侯國名,姬姓,在今河南淇縣、滑縣一帶。齊:諸侯國名,姜姓,在今山東臨淄一帶。東宮:指太子。得臣:有功的臣子。
(2)莊姜:衛莊公的妻子。莊是丈夫諡號,姜是娘家的姓。
(3)《碩人》:《詩·衛風》中讚美莊妻的詩。
(4)陳:諸侯國名,媯姓,在今河南開封以東,安徽毫縣以北。
(5)厲媯(gui):衛莊公夫人。
(6)娣:妹妹。戴媯:隨厲媯出嫁的妹妹。
(7)嬖(bi)人:低賤而受寵的人。這裡指寵妾。
(8)石碏(que):衛國大夫。
(9)納:入。邪:邪道。
(10)泆(yi):放縱
(11)階:階梯。這裡的意思是引誘。
(12)降:指地位下降。
(13)憾:恨。
(14)眕(zhen):克制。
(15)速禍:使災禍很快到來。
(16)君人者:為人之君者。
(17)無乃:恐怕,大概。
(18)老:告老退休。
(19)和其民:使其民眾安定和睦。
(20)定君;安定君位。石子:指石碏。
(21)覲:諸侯朝見天子。
(22)朝陳:朝見陳桓公。使請:求陳桓公向周王請求。
(23)如:往,去到。
(24)褊(biao)小:狹小。
(25)耄(mao):年老。八、九十歲叫耄。
(26)涖(li):前來。
(27)右宰:官名。醜:人名。濮:陳國地名。
(28)宰:家臣。孺(niu)羊肩:人名。
(29)與:參與,一起。

譯文

衛莊公娶了齊國太子得臣的妹妹為妻,名叫莊姜。莊姜長得很美,但沒有生孩子,衛國人給她作了一首詩叫《碩人》。後來衛莊公又娶了一個陳國女子,名叫厲媯。厲媯生下孝伯,孝伯早死。厲仍隨嫁的妹妹戴媯生了衛桓公。莊姜把櫃公當作自己的兒子對待。
公子州吁是莊公寵妾的兒子,受到莊公寵愛,喜好武事,莊公不加禁止。莊姜則討厭州吁。大夫石碏勸莊公說:“我聽說疼愛孩子應當用正道去教導他,不能使他走上邪路。驕橫、奢侈、淫亂、放縱是導致邪惡的原因。這四種惡習的產生,是給他的寵愛和俸祿過了頭。如果想立州吁為太子,就確定下來;如果定不下來,就會釀成禍亂。受寵而不驕橫,驕橫而能安於下位,地位在下而不怨恨,怨恨而能克制的人,是很少的。況且低賤妨害高貴,年輕欺凌年長,疏遠離間親近,新人離間舊人,弱小壓迫強大,淫亂破壞道義,這是六件背離道理的事。國君仁義,臣下恭行,為父慈愛,為子孝順,為兄愛護,為弟恭敬,這是六件順理的事。背離順理的事而效法違理的事,這就是很快會招致禍害的原因。作為統治民眾的君主,應當盡力除掉禍害,而現在卻加速禍害的到來,這大概是不行的吧?”衛莊公不聽勸告。石碏的兒子石厚與州吁交往,石碏禁止,但禁止不住。到衛桓公當國君時,石碏就告老退休了。
魯隱公四年的春天,衛國的州吁殺了衛桓公,自己當上了國君。
州吁無法安定衛國的民心,於是石厚便向石碏請教安定君位的方法。石碏說:“能朝見周天子,君位就能安定了。”石厚問:“怎么才能朝見周天子呢?”石能答道:“陳桓公現在正受周天子寵信,陳國和衛國的關係又和睦,如果去朝見陳桓公,求他向周天子請命,就一定能辦到。”石厚跟隨州吁去到陳國。石碏派人告訴陳國說:“衛國地方狹小,我年紀老邁,沒有什麼作為了。來的那兩個人正是殺害我們國君的兇手,敢請趁機設法處置他們。”陳國人將州吁和石厚抓住,併到衛國請人來處置。這年九月,衛國派遣右宰醜前去,在濮地殺了州吁。石碏又派自己的家臣懦羊肩前去,在陳國殺了石厚。
君子說:“石碏真是一位純粹正直的臣子。他痛恨州吁,把石厚也一起殺了。‘大義滅親’,大概就是說的這種事情吧!”

解讀

有句俗話說:“虎毒不食子。”這意思是說,猛虎性情雖然兇殘,但依然要恪守親情的界限;兇殘是對外。而對自己的親生骨肉,卻以慈愛之心相待,絕不可能將其化為腹中餐。愛老虎這樣做,是動物的天性,沒什麼可說的。對人而言,人做事也要按天性,親情是人之天性所不能免的,父母兒女之間的親情,是自然的法則。世上哪有不疼愛自己親生骨肉的父母呢?如果說人性這東西也存在的話,父母兒女間的親情就應當屬於人性之列;如果說人性是永恆的話,這種親情也是永恆的,否則,便是喪失了人性,喪失了天良,就不應當再冠之以“人”這個稱呼了。
在另一方面,人作為超越了動物本能的有思想、有理性的存在,又不能完全憑本性、天性、本能行事;還得要服從社會的法則。道德倫理的法則,理性的法則。自然的法則還得要服從社會的、道德的、理性的法則。如果沒有這一個方面,人也就與其他動物沒有什麼區別了。
這樣一來,天性和自然法則往往要同社會的、道德的、理性的法則發生衝突,並且經常是不可避免的;必須面對的、必須作出選擇。所謂“大義滅親”,正是這種衝突的體現,是選擇讓天性服從社會、道德、理性法則的結果。
要做到這一點,要有很高的革命覺悟和革命自覺性;要有很高的道德修養和很強的理性力量。大多數人都難以做到,否則,大義滅親就不是值得稱讚的一種高尚美德了。人們大多難以割捨親情,難以脫出天性這條強大的紐帶,常常寧可讓社會、道德、理性法則屈從於天性和自然法則。這樣,像石碏那樣的人,就顯出了與眾不同,顯出了偉大和高尚,讓人景仰。
不過,能夠大義滅親是一回事,固然可敬,而對那個“義”還得講究。就是說,“義”所代表的東西,要值得人們為之付出滅親的代價。在古時,臣軾君、子殺父、妻害夫,都是大逆不道的“大不義”。國君是上天之子,體現了上天和神明的意志,是小民百姓最初的父母,怎么可以隨隨便便冒犯甚至殺害呢?這罪過比殺害自己的親生父母還要大,真稱得上是“彌天大罪”。在這種情況下的滅親是理所當然的正義之舉,可歌可頌。
“義”本身的內容是隨著時代、觀念的變化而不斷變化的。過去的為合乎“義”的東西,今天未必合乎“義”。我們總是站在今天的立場上來決定對“義”的取捨,從而在行動上作出選擇。

出處

《石碏大義滅親》選自《春秋左傳》
《左傳》是儒家經典之一,與《公羊傳》、《穀梁傳》合稱“《春秋》三傳”。《公羊傳》、《穀梁傳》是從政治和思想方面去解釋《春秋》,而《左傳》則從豐富的歷史材料去詮釋《春秋》。唐劉知幾《史通》評論《左傳》時說:“其言簡而要,其事詳而博。”對研究春秋史和遠古史提供了珍貴的史料。
《左傳》敘事敢於直書不諱,揭示事情的真實面貌,全書有關戰爭的文字較多,這些文字翔實生動,如晉楚城濮之戰秦晉郩之戰、齊晉鞌之戰晉楚鄢陵之戰,都有出色的敘述。善於敘事,講究謀篇布局,章法嚴謹,都是《左傳》的獨到之處。正因為如此,它在中國文學史上也占有重要的地位。
歷代注釋《左傳》的著作頗多,西晉大學者杜預撰《春秋經傳集解》,把《春秋》與《左傳》合為一編。唐孔穎達遵循杜預注而為疏,成為歷史上最有影響的注釋之作。清洪亮吉撰《春秋左傳詁》、劉文淇撰《春秋左傳舊註疏證》、今人楊伯峻撰《春秋左傳注》,都是比較重要的注本
《左傳》相傳是春秋末期的魯國史官左丘明所著。司馬遷首先認為《左傳》是左丘明所寫,自劉向、裴駰、劉歆、桓譚、班固皆以《左傳》出於左丘明。唐朝的劉知幾《史通·六家》亦稱:“左傳家者,其先出於左丘明。”

人物簡介

左丘明,姓左丘,名明(一說姓丘,名明,左乃尊稱),春秋末期魯國人。 左丘明知識淵博,品德高尚,孔子言與其同恥。曰:“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恥之,丘亦恥之;匿怨而友其人,左丘明恥之,丘亦恥之。”太史司馬遷稱其為“魯之君子 ”。左丘明世代為史官,並與孔子一起“乘如周,觀書於周史”,據有魯國以及其他封侯各國大量的史料,所以依《春秋》著成了中國古代第一部記事詳細、議論精闢的編年史《左傳》,和現存最早的一部國別史《國語》,成為史家的開山鼻祖。《左傳》重記事,《國語》重記言。

相關人物

石碏,春秋時衛國大夫。
衛莊公有嬖妾所生子州吁,有寵而好武,莊公弗禁。他進諫,莊公弗聽。其子石厚與州吁游,勸戒亦弗聽。衛桓公十六年(前719)州吁殺桓公而自立為君,未能和其民。石厚向其父請教安定君位之法,他假意建議石厚從州吁往陳,通過陳桓公以朝覲周天子。旋請陳拘留兩人,由衛使右宰醜殺州吁於濮(今安徽亳縣東南),又使其家宰獳羊肩殺石厚於陳。當時稱他能“大義滅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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