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志泉

石志泉(1889~1960) 名美瑜,號有儒,石鳳翔胞兄。湖北孝昌人豐山鎮滑石村一帶人,石志泉幼小勤奮好學,14歲考入日本東京帝國大學攻讀法律專科。 1905年(光緒三十一年)加入孫中山主持的同盟會,從此,全心關注國家時政,並組織青年學生以同盟會政治綱領為依據,隨時準備推翻清王朝,振興中華。為作好輿論準備,石志泉常在《民報》發表關於政體、國體的文章,抨擊清王朝政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志泉
  • 別名:石美瑜、石有儒
  • 出生地:湖北孝昌
  • 出生日期:1889年
  • 逝世日期:1960年
  • 職業:法學家
  • 畢業院校:日本東京帝國大學
  • 代表作品:《民事訴訟條例釋義》等
辛亥革命,個人歷程,

辛亥革命

石志泉回國就職於湖北軍政法務部。隨後,黎元洪調京,湖北實行軍民分制,段祺瑞、段芝貴、王占元先後任職,均巧取豪奪,剋扣軍餉。漢陽發生兵變,石志泉極為不滿,辭職去北京政府法務部任職。後復入日本東京帝國大學讀法律系,1914年獲碩士學位,1916年歸國。歸國後歷任奉天高等審判廳長,北京政府大理院推事、法務部次長等職,1922年調任北洋政府法務部次長。因不滿政府官員腐敗,辭職。

個人歷程


1923年投身於教育界,專心從事法律研究。先後任國立政治大學教務長、朝陽大學校長、北京大學法學院主任、院長、司法儲才館館長,培養了大批法律人才,親手送赴日本留學者50人以上,其中獲碩士者50人。
1932年在任國民政府司法行政部常務次長期間,他常深入基層,到各省、市、縣巡視司法,了解典型案件,加以分析研究,為制定民法作調查工作。每到一處,都受到基層法律從業者的擁護和老百姓的歡迎。後來,政府腐敗,司法不能獨立,更不能執行法律,為此心憂,主動引退。
抗日戰爭時期,石志泉在重慶大學任教,並從事法律理論研究,著有《民事訴訟條例釋義》、《新民事訴訟法評論》、《民事案例分解》、《民事調解問答》等。他於1944年重新調任國民黨軍事法庭庭長,1949年去台灣,1960年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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