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2018年劣質散煤管控“百日會戰”行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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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石政辦函〔2018〕171號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石家莊市2018年劣質散煤管控“百日會戰”行動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循環化工園區和綜合保稅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石家莊市2018年劣質散煤管控“百日會戰”行動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9月12日
(此件公開發布)
石家莊市2018年劣質散煤管控“百日會戰”行動方案
為認真貫徹全國、全省、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點領域污染治理專項整治攻堅行動要求,確保散煤強化治理目標任務如期完成,打贏秋冬季散煤管控攻堅戰,按照省政府要求,自2018年9月至12月在全市開展劣質散煤管控“百日會戰”行動,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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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要求
按照全面整治、重點突破、因地制宜、標本兼治的原則,採取統一行動、集中時間、強力攻堅,著力抓好散煤生產、加工、運輸、銷售、使用全過程監管,形成屬地管理、分級負責、部門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面深化劣質散煤管控,持續提升散煤質量,為完成全市空氣品質改善目標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目標
到年底實現煤炭運輸車輛通行運煤專線比例達到75%;鞏固取締外來煤洗選成果,防止死灰復燃;控制新增散煤經營企業數量,深度清理整頓現有煤炭經營網點,“禁燃區”和全域完成“電代煤”“氣代煤”的縣(市、區),一律取消散煤銷售網點;依法查處劣質散煤銷售和無照經營網點,嚴厲打擊銷售(包括網上銷售)劣質散煤違法違規行為;加強散煤質量管控,全市散煤煤質抽檢覆蓋率保持100%,對抽檢不合格網點復檢率達到100%。
三、主要任務
(一)嚴格管控源頭輸入。加強省邊界煤質檢查工作,涉及入省主要通道的縣政府負責省邊界煤質檢查站建設運行和聯合執法隊伍組建,明確聯合執法隊人員構成,市直各相關部門加強督導落實。發揮省邊界檢查站作用,做好日常運煤車輛信息台賬登記、“煤炭質量檢驗”報告專管檔案管理及信息報送工作。規劃運輸通道,提升運煤專線運輸比例,強化對運輸車輛信息管控,嚴厲查處運輸違法違規行為。(責任主體:各縣(市、區)政府,責任部門:市質監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
(二)嚴格管控經營網點。各級政府要組織相關部門,嚴格控制散煤經營企業數量,凡不符合散煤經營網點布局規劃的,不得批准設立散煤銷售網點;加強儲煤場地治理,“禁燃區”、已完成“電代煤”“氣代煤”區域內的散煤銷售網點一律取消;加強協調聯動,對無照經營、違法占地、環保不達標的散煤銷售網點,堅決依法查處。對手續齊全但散煤裝卸、儲存等環節達不到環保要求的,實施停產整治,限期整理。(責任主體:各縣(市、區)政府,責任部門:市行政審批局、市工商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環境保護局、市國土資源局)
(三)嚴格管控煤質抽檢。嚴格執行河北省DB13/2081-2014《工業和民用燃料煤》地方標準的規定,加大散煤質量抽檢工作力度,對經第一次抽檢並被依法認定經銷不合格散煤的,依法進行頂格處罰;連續兩次抽檢被依法認定經銷不合格散煤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有關規定,通報行業主管部門,依法停業整頓;對經過停業整頓後具備開業條件開始營業的網點,要在第一時間對銷售的散煤進行抽檢;對連續3次抽檢被依法認定經銷不合格散煤的,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落實罰款與沒收劣質散煤並重職責措施,防止出現只罰款不沒收劣質散煤情況。抽檢結果、罰沒情況要按時匯總報送,做好相關信息的公示工作。(責任部門:市工商局)
(四)嚴格管控散煤運輸銷售。落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依託聯合執法隊伍,開展聯合執法,嚴厲打擊流動銷售和網上銷售劣質散煤的違法行為,建立執法辦案監管台賬。(牽頭部門:市工商局,責任部門:市公安局、市質監局)
(五)嚴格管控燃煤使用。落實燃煤使用企業主體責任,完善燃煤企業監管台賬,嚴把燃煤質量關。實施日常巡查、重點核查,監管責任部門落實煤質抽檢覆蓋率100%目標要求,加大對燃煤使用企業散煤質量監管力度。督促燃煤使用企業建立散煤質量內控制度,落實煤質檢測和信息報備,有效開展煤質自檢。對燃用不合格散煤的單位,責令改正,依法處罰。(責任部門:市環境保護局)
(六)嚴格管控劣煤處置。各執法部門在執法過程中查扣、沒收的劣質散煤一律交由當地發改(工信)部門,或按照石家莊市散煤壓減替代辦公室印發的《關於查扣、罰沒散煤處置有關事宜通知》(石散煤壓減替代辦〔2017〕13號)檔案規定,依法處理。建立健全快速處理機制,做好有效銜接,依法規範處置,嚴防造成“二次污染”。(牽頭部門:市發展改革委,責任部門:市工商局、市環境保護局、市質監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
四、實施步驟
(一)組織準備階段(2018年9月13日-9月20日)。各級各部門結合實際,針對夏秋儲煤、冬春燃煤等不同時段特點,細化工作重點和階段措施,制定“百日會戰”行動推進方案,明確部門和鄉(鎮)責任,完善協調推進機制。及時召開動員部署會,進行全面推動,加大宣傳引導工作,營造濃厚輿論氛圍。
(二)全面實施階段(9月21日-11月30日)。各縣(市、區)對照責任分工、工作目標和時間節點,落實“百日會戰”目標任務,實行掛圖作戰,強力組織推進,積極探索與周邊市(縣)劣質散煤聯防聯控機制。根據煤炭監管特點,在煤炭儲存期、旺銷期,加大散煤質量抽檢,完成抽檢覆蓋率目標任務。以冬季取暖期為重點,加強對煤炭經營企業日常監督檢查,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做好督導檢查工作,突出重點地域、重點時段、重點問題及時召開調度會,確保末端落實。在“百日會戰”期間,市政府將組成聯合督導檢查組,對各縣(市、區)劣質散煤管控工作進行督導檢查。
(三)考核總結階段(12月1日-12月31日)。各級各部門要組織對劣質散煤管控“百日會戰”行動進展情況進行全面總結考核,結合平時督查、成員單位自查、全面檢查考核等,形成考核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要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加強劣質散煤管控,提升優質煤供應,保障人民民眾溫暖過冬。要加強組織領導,細化分解任務,明確責任分工,推動工作落實。
(二)強化協同作戰。市劣質散煤管控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要牢固樹立“一盤棋”思想,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進一步強化散煤源頭管控、規範散煤運輸行為、卡控散煤輸入關口、嚴格散煤銷售監管、落實散煤經營主體責任、嚴格燃煤使用監管,堅決杜絕劣質散煤銷售使用。各級財政部門按照事權與支出責任,對檢查站建設、質量抽檢等經費予以統籌保障。各縣(市、區)要成立相應組織機構,落實部門職責分工,形成市、縣兩級協調聯動、各部門齊抓共管、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局面。
(三)強化督導考核。各級各部門要採取明察暗訪等形式,定期和不定期進行督導檢查,對按期或提前完成目標任務的,予以通報表揚;對重視不夠、弄虛作假,以及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力的,嚴格實施問責,並將結果納入年度考核。要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充分調動民眾參與熱情,發揮投訴舉報作用,強化社會監督,各縣(市、區)對民眾舉報的有價值線索,要予以鼓勵和獎勵。
(四)強化宣傳引導。各級各部門要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作用。加強與周邊市(縣)溝通協調,大力宣傳我市劣質散煤管控“百日會戰”行動的重要意義、總體要求和主要任務,擴大知曉範圍和認知度,營造良好氛圍。
(五)強化信息反饋。市劣質散煤管控聯席會議辦公室定期對“百日會戰”行動進行協調調度,研究解決發現的問題,定期通報行動推進情況。每月13日、28日,各縣(市、區)有關部門向當地劣質散煤管控聯席會議牽頭部門報告工作進度和完成情況。同時,各縣(市、區)成員單位分別向市相應部門報送。各縣(市、區)牽頭部門匯總後,報市聯席會議辦公室(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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