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2016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畫

《石家莊市2016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畫》是石家莊市人民政府2016年3月28日發布的計畫。

發布日期,全文,一、指導思想,二、計畫範圍與期限,三、計畫指標分配,

發布日期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石政函〔2016〕33號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石家莊市2016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畫的通知
長安區、橋西區、裕華區、新華區和礦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石家莊市2016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畫》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予以印發,請抓好貫徹落實。

全文

石家莊市2016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畫
為加強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管理,有效調控土地市場,合理配置土地資源,積極發揮計畫引導作用,有序安排國有建設用地供應,依據《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畫編制規範(試行)》,結合土地利用年度計畫,以“科學編制,嚴密統籌,全面兼顧,重點保障,滿足供給”為著眼點,參考上年度供地情況,根據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計畫。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省委八屆十二次全會以及市委九屆七次全會精神,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節約集約用地政策,嚴格執行國家土地供應和房地產用地調控政策規定,抓住京津冀協同發展歷史性機遇,積極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服務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促進去產能、去庫存、去槓桿、降成本、補短板,繼續加快轉型升級、跨越趕超、建設幸福石家莊步伐,實現“十三五”良好開局。

二、計畫範圍與期限

本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畫範圍為長安區、裕華區、橋西區、新華區、井陘礦區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計畫期限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計畫指標分配

(一)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
2016年度我市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控制在812.27公頃以內,其中擬通過出讓方式供應國有建設用地486.05公頃,占供應總量的59.84%;擬通過劃撥方式供應326.22公頃,占供應總量的40.16%。
(二)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結構
2016年度我市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中,商服用地108.80公頃,占供應總量的13.40%;住宅用地251.41公頃,占30.95%;工礦倉儲用地124.85公頃,占15.37%;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115.63公頃,占14.23%;交通運輸用地145.54公頃,占17.92%;水域與水利設施用地66.04公頃,占8.13%。
(三)國有建設用地供應布局
2016年,長安區供地248.05公頃,橋西區供地75.81公頃,裕華區供地92.26公頃,新華區供地58.43公頃,井陘礦區供地71.48公頃,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供地266.24公頃。
四、計畫實施的保障措施
(一)實施計畫公示
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制度,每年3月底前向社會公布本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畫,同時適時公布土地市場供求、商品住房市場供求、以及土地和住房價格變動等信息,及時回應人民民眾關心的熱點問題,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加大對供應計畫的政策解讀和宣傳引導力度,正確引導社會預期。
(二)加強協調配合
各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要充分發揮職能優勢,各部門應達成按計畫用地的共識,明確職責,加強協作,密切配合,進一步完善各部門共同實施計畫的聯動機制,共同做好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的各項工作。
(三)嚴格計畫執行
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的用地標準和相關控制性指標,建立土地供套用地標準管理機制。本供地計畫內所列項目應按時序、有步驟的科學合理供應。嚴格計畫管理,一經市政府批准,不得隨意變更。
(四)強化供後監管
嚴格規範建設用地供應,切實加強建設用地供後監管。嚴格落實開竣工申報制度;密切關注住宅用地中涉及房地產大企業和大地塊履約建設情況;禁止住宅用地超規模出讓和容積率小於1的供地行為;嚴格執行國土資源部《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和《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按照工業項目產業類別和投資強度確定項目用地規模。
(五)規範市場行為
嚴格規範建設用地供應,調動社會各界監督供地的積極性,嚴格按照相關程式和規範做好供地手續,切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維護土地市場秩序,加大違法用地的查處力度,減少土地供應過程中的矛盾與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發展。
(六)建立長效機制
建立健全計畫編制長效機制,合理預測,嚴格實施,及時調整。在每個供應年度完成後,對該年度供應計畫完成情況進行分析,合理預測下一年度土地供應指標,為下一年度供應計畫編制提供依據。隨著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畫的實施,根據市場調控政策,年中及時調整該年度供應計畫,提高土地供應計畫的可操作性和科學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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