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十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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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市人民政府檔案石政規〔2019〕1號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石家莊市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十條政策》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循環化工園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
《石家莊市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十條政策》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5日
(此件公開發布)
石家莊市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十條政策
為加快構建“4+4”現代產業體系,著力培育新經濟新動能,將戰略性新興產業打造成為推動全市產業轉型升級、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強力引擎,制定本政策。

政策內容

一、支持新建戰略性新興產業示範項目
對固定資產投資超過1億元的戰略性新興產業新建項目,優先列入石家莊市重點項目計畫,享受重點項目“綠色通道”待遇。鼓勵企業和個人引進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符合高新技術成果落地獎勵條件的,按照《高新技術成果落地石家莊獎勵辦法》,根據投資規模、新產品技術水平和效益分析,分別給予50萬元至500萬元獎勵,專項用於對企業投資實體和技術成果研究人員、引進人員的獎勵。
二、鼓勵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實施技術改造
對現有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為提升技術水平和生產能力實施的技術改造項目,按照企業技改投資貸款發生額一年期基準利率給予財政貼息,同一企業或項目原則上不超過300萬元。
三、支持高端人才引進
對新認定的院士工作站,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帶技術、帶成果、帶項目來我市創新創業和轉化成果的人才和團隊每年由市科技局牽頭組織認定,評為“市引進高層次科技創新創業人才”的,給予100萬元至500萬元科研經費支持;在市區內購買首套自用商品住房的,按人才層次分別給予100萬元、80萬元、60萬元購房補貼,分5年撥付;租住房屋的5年內每年補助最高5萬元的租房費。
四、提升自主創新能力
鼓勵和支持企業創新體系建設,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術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產業技術研究院分別給予500萬元、100萬元的一次性財政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和地方聯合共建工程研究中心、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分中心給予300萬元一次性財政獎勵;對評價為優秀的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術創新中心,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
五、推進產學研政深入合作
支持設立集產業研究、政策規劃、成果轉化於一體的協同創新機構,推動國內外創新資源在我市集聚,實現與國內外先進產業鏈、創新鏈、價值鏈融合發展。經市政府同意設立的產業發展研究院等新型產業創新機構,原則上給予每年不超過300萬元支持,支持年限一般不超過三年。
六、著力培育戰略性新興獨角獸企業及行業領軍企業
支持戰略性新興企業開拓市場,對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首次超過10億元、30億元、50億元、100億元、300億元規模的戰略性新興企業,利稅率達到全省同行業平均水平以上,且在我市轄區內繳稅的工業企業,由企業向市發展改革委提出申請,市發展改革委會同相關部門提出意見,報市政府批准後,分別給予企業10萬元、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3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用於企業經營發展。
七、引導設立或引進創業投資機構
利用政府投資基金,支持我市戰略性新興產業中小微企發展。落實國家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對創投機構稅收優惠政策,符合相關政策條件的公司制創業投資企業採取股權投資方式直接投資於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以下簡稱初創科技型企業)滿2年的,可以按照投資額的70%按規定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公司制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法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對初創科技型企業投資額的70%按規定抵扣法人合伙人從合夥創投企業分得的所得;個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對初創科技型企業投資額的70%按規定抵扣個人合伙人從合夥創投企業分得的經營所得;以上政策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八、保障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用地需求
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優先納入市年度土地利用計畫,根據市委市政府統一安排,可優先保障占補平衡需求。對符合集約的用地標準的項目,在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按不低於所在土地等別相對應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但不得低於土地取得成本。
九、構建戰略性新興產業公共服務體系
鼓勵縣(市、區)、各骨幹企業、高等院校建設國家、省、市“雙創”示範基地,依託示範基地建設一批專業技術服務平台、科技支撐服務平台和創新要素供需對接服務平台。對“雙創”示範基地內新建的公共服務平台項目,經認定後給予50至100萬元支持。
十、新引進重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給予特殊政策
對新引進的重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按照投資規模、產品技術水平、財政貢獻等情況,實行“一事一議”“一企一策”給予特殊政策支持。
附則:本政策所稱戰略性新興產業,是指符合國家發展改革委《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石家莊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十三五”發展規劃》及《石家莊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三年行動計畫》支持和發展的產業。上述政策的落實,需經市政府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專家評審後,由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具體評審程式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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