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民政局

石嘴山市民政局

石嘴山市民政局是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寧夏回族自治區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寧黨辦〔2018〕101號)和《石嘴山市機構改革方案》(寧黨辦〔2019〕18號),市民政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自治區黨委、市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民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石嘴山市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劉蘭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嘴山市民政局
  • 外文名:Shizuishan Civil Affairs Bureau
  • 行政級別:正處級 
  • 現任領導:劉蘭芳 
主要職責,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實施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辦法,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
(三)貫徹執行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四)擬訂全市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貫徹執行行政區劃管理、行政區域界限和地名管理方面的政策和標準。承辦行政區劃的設立、命名、變更、撤銷等相關工作。組織、指導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地名管理工作。
(六)貫徹執行婚姻、殯葬管理政策,擬訂殯葬管理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
(七)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八)貫徹執行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九)貫徹執行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權益保障政策。
(十)組織擬訂全市慈善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福利彩票發行管理工作。
(十一)擬訂全市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二)完成市委和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責分工

1、與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的職責分工
市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應對全市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2、與市自然資源局的職責分工
市民政局會同市自然資源局組織編制公布行政區劃信息的石嘴山市行政區劃圖。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會務、機要、信息、保密、財務、人事、信訪、政務公開、新聞發布、信息化建設等工作。擬訂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民政事業資金、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相關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備案、清理和行政審批、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民政統計管理工作。
(二)社會組織管理局(社會組織執法監督局)。組織實施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辦法,依法對全市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指導監督縣區社會組織的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工作。負責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工作。承擔社會組織綜合黨委日常工作。擬訂全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規劃、政策並貫徹落實,承擔慈善宣傳表彰、慈善組織及其活動管理等工作。落實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發展規劃、政策和制度,組織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貫徹執行福利彩票管理制度,負責福利彩票發行管理工作。
(三)社會救助和社會事務科。擬訂全市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承辦困難民眾救助補助資金分配和監管工作。指導監督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指導低收入高齡老人基本生活津貼發放工作。參與擬訂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等救助相關辦法。組織實施全市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救助保障政策。貫徹執行兒童收養政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權益保障制度,指導、監督兒童福利、收養登記、救助保護機構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殯葬管理服務規範,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參與擬訂殘疾人集中就業扶持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指導、監督婚姻登記機關和殘疾人社會福利、殯葬服務、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相關工作,協調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指導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工作。
(四)基層政權建設和區劃地名科。擬訂全市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承辦行政區劃的設立、命名、變更、撤銷等相關工作。組織、指導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承擔地名的命名、更名、銷名的審核、備案和標誌設定等監督管理工作。
(五)養老服務科。承擔老年人福利工作,擬訂全市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居家養老服務工作。負責全市養老機構的安全監督管理,指導、監督全市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群、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全市民政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行政編制

石嘴山市民政局行政編制18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6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2名。
市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石嘴山市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劉蘭芳
石嘴山市民政局調研員:蘆君
石嘴山市民政局副局長:任自彥
石嘴山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黃寧、賈增軍
石嘴山市民政局副調研員:范石生、馬桂玲

其他事項

本規定的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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