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門

工作部門是各級政府軍隊中各組成工作機構的統稱,工作部門一般設有內設機構

基本介紹

政府,軍隊,

政府

縣區政府有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農業農村局、衛生健康局、醫療保障局、文化和旅遊局、自然資源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綜合行政執法局、交通運輸局等新組建(更名)政府工作部門

軍隊

軍隊工作部門,軍隊中,領導和管理政治、軍事、後勤等各項工作機構的統稱。包括航空兵、工程兵、裝甲兵、炮兵、鐵道兵、通信兵、民兵和作戰、訓練、軍務、裝備、動員、管理、軍事科研、政工、後勤、電子對抗等工作部門。
2016年軍改之後,“四總部”改為15個職能部門。把總部制改為多部門制,由原來的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總裝備部4個總部,改為7個部(廳)、3個委員會、5個直屬機構共15個職能部門,即:軍委辦公廳、軍委聯合參謀部、軍委政治工作部、軍委後勤保障部、軍委裝備發展部、軍委訓練管理部、軍委國防動員部、軍委紀委、軍委政法委、軍委科技委、軍委戰略規劃辦公室、軍委改革和編制辦公室、軍委國際軍事合作辦公室、軍委審計署、軍委機關事務管理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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