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辦政務處

督辦政務處,清官中央辦事機構,主要是為施行“新政”而設定,於光緒二十七年(1901)4月成立,負責辦理學校、官制、科舉、吏治、財政、軍政等事務。

清官署名。簡稱改務處。是清末清政府為施行“新政”而設定的中央辦事機構。光緒二十七年(1901)4月成立,由奕劻、李鴻章、榮祿、崑岡、王文韶、鹿傳霖、瞿鴻禨等人擔任督辦政務大臣,劉坤一、張之洞、袁世凱等人為參預。下設提調二人,章京若干人。負責制訂“新政”的各項措施,接受各地官吏章疏,辦理全國學校、官制、科舉、吏治、財政、軍政、商務、邦交、刑律等事務。1906年後易名為會議政務處,屬內閣。宣統三年(1911)後撤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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