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務督查工作的意見

浙江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務督查工作的意見所屬類別是地方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江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務督查工作的意見
  • 發布單位:81102
  • 發布日期:2001-10-20
  • 發布文號:浙政辦發[2001]62號  

【生效日期】2001-10-20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務督查工作的意見
(浙政辦發〔2001〕62號)
自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關於加強督促檢查工作的意見和通知以來,在省政府的高度重視下,我省的政務督查工作得到了切實加強。各地各部門緊緊圍繞黨中央、國務院的方針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積極開展督促檢查,有力地促進了黨和國家大政方針的貫徹落實,對確保政令暢通、提高行政效率,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為進一步加強我省政務督查工作,現提出如下意見,請各地各部門認真貫徹執行。
一、充分認識督促檢查在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黨中央、國務院對督促檢查工作十分重視。江澤民同志強調:“決策的制定和實施方案的部署,事情還只是進行了一半,還有更重要的一半就是要確保決策和部署的貫徹落實。為此,督促檢查工作十分必要。”“各項工作都要有布置、有檢查,決不能滿足於開會、發檔案、作指示,而要看究竟落實多少,效果如何。”國務院領導同志指出“要從嚴治政,加強督促檢查”。省政府主要領導也多次強調督促檢查工作的重要作用,要求全省各級政府及部門切實加強督促檢查工作,不折不扣地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方針政策和號令指示,堅決維護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權威,維護我省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
開展督促檢查,是一個重要的領導環節和領導方法。督促檢查,從根本上說,是對各級政府和領導工作作風的監督和檢查,是決策落實的重要推動力,是落實工作不可缺少的輔助力量。政府決策和工作部署執行得好不好,直接關係到政府工作能不能落到實處,關係到政府的聲譽和形象,關係到維護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社會主義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要求各級政府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提高行政效率,進一步改進機關作風和工作方法,這就需要督促檢查工作要有作為,更有力度。進入歷史新時期,面對進一步推進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新形勢、新任務,全省各級政府及部門一定要從貫徹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從加強和改進作風建設的高度,從確保政令暢通的高度,十分重視並切實做好督促檢查工作,使政務督查成為促進政府各項工作的重要手段。
二、圍繞政府的重要決策部署開展政務督查工作
各級各部門要緊緊圍繞政府一個時期的中心工作,確定督促檢查的任務和工作重點,把力量集中到抓好政府最關注的工作和人民民眾最關心的問題上。國務院和省政府作出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後,各級政府辦公室(室)和有關部門要認真制定督查計畫,及時組織督查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抓好督促檢查。
政府系統督查工作的範圍和任務主要是:黨中央、國務院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全省性重要會議、重要檔案的貫徹落實;省政府全體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省長辦公會議、省政府專題會議議定的重大事項的辦理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領導重要批示的辦理落實;省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的各項目標任務和省政府所屬各部門工作責任制目標的實施和落實;省政府及所屬單位承擔的全國和省“兩會”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本級政府作出的重要決策部署、重要會議和負責同志重要批示的辦理落實。
督促檢查工作必須注重實效、講求質量、抓好落實,要立足於解決問題,著眼於工作的效能和效率,這是督查工作的出發點,也是衡量督查工作成效的唯一標準。各級政府督查部門要根據政府的意圖,擬定督促檢查方案,提出督辦意見,報領導同志審批後,將督促檢查的工作任務落實到有關地區及部門,明確責任,落實到位。在督查過程中,要及時掌握督辦動態,跟蹤辦理落實的進展情況,務使督查工作督在實處,查出結果,做出成效。
各級政府及部門必須認真迅速地辦好督辦事項,做到事事有著落,件件有回音。在收到上級機關交辦的督查事項後,要立即組織辦理,並按時書面專報辦理結果。對一些因情況複雜、需要協調而一時不能辦結的督辦件,要及時向交辦部門報告原由和階段性進展情況。對重要督辦件,領導同志要親自負責查辦。上報辦理報告件,須經單位主管領導審核簽發後以檔案形式正式報送。反饋情況務必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堅持講真話、報實情。政府領導和交辦部門要對政務督辦件嚴格審核把關,對查處不力、情況不清、結論不準的反饋件,應退回重辦重報;對逾期未報、隱瞞不報、失實謊報、失職瀆職的,要通報批評,追究責任。
三、努力改進政務督查工作作風
做好政務督查工作,有利於加強和改進作風建設。在督促工作中,必須力戒主觀主義、官僚主義和形式主義,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堅決防止推諉扯皮、敷衍塞責和弄虛作假、報喜不報憂,以及只對領導負責、不對人民負責的現象。要大力倡導和發揚密切聯繫民眾、實事求是、雷厲風行的作風和堅持真理、鍥而不捨的精神,發揮主觀能動性和創造性,求真務實、開拓進取,努力把督辦工作做實、做細、做好。督查工作必須從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出發,堅持原則、大公無私,對一些重要的事項或棘手問題的督查辦理,要一抓到底,通過明查暗訪、跟蹤督辦,務使問題水落石出。
“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政務督查工作事項,不少是關係全局和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的熱點、難點問題,這類問題往往比較複雜且涉及面廣,在督辦這類問題中,要努力把調查研究與督查工作有機結合起來;根據決策實施的進展情況,選擇重點難點和全局性、傾向性、苗頭性問題,積極組織力量開展調查與研究。要善於深入基層,深入民眾,通過開座談會和走訪徵詢等形式,廣泛聽取幹部民眾的意見和要求,掌握第一手材料,切實弄清真情實況。在此基礎上,進行綜合分析,客觀準確地反映情況並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及時呈報以供領導決策參考。做好督辦工作目的是為了促進政府工作,各級督查部門在督查工作中要善於舉一反三,向上級反饋督辦結果的報告中,要積極提供對領導抓決策落實有重要參考價值的情況和建議。
四、切實加強政務督查工作的領導和組織建設
各級政府作為決策的主體,責無旁貸地要抓決策的貫徹落實,為此,必須加強對督促檢查工作的領導,各級政府及部門都要明確一位領導分管督查工作。領導同志要經常過問督查工作,使用好督查力量,對督查工作人員要提要求、交任務、壓擔子,經常聽取督查工作匯報並給予指導。作為政府辦事機構的辦公廳(局),擔負著為政府制定政策和實施決策服務的任務,要在督促檢查工作中發揮重要的作用。政府秘書長和辦公廳(室)主任要加強對政務督查工作的組織協調和具體指導,並為督查人員提供列席有關會議、閱讀有關檔案、跟隨領導下基層檢查、調研等必要的學習、鍛鍊的機會。督查工作是一項艱苦的工作,各級領導同志要對從事督查工作的人員多關心、多理解,鼓勵和支持他們堅持原則、大膽開展工作,並為他們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
建立健全督查工作機構和督查工作隊伍,是做好政務督查工作的組織保證。為增強政務督查工作的權威性,有利於對外開展督查工作,更好地發揮對全省政府系統督查工作的指導和協調作用,經省政府同意,從2001年9月25日起,“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督查室”更名為“浙江省人民政府督查室”。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督查機構名稱不作統一規定,但要從有利於開展工作出發,落實督查機構和督查工作幹部。各級政府要重視督查隊伍建設,配強配精、配齊配足督查幹部,選配政治素質好、作風正派、組織和文字能力較強的同志,充實到督查隊伍。政府各職能部門也可根據本部門的督查任務,設立專(兼)職督查人員。
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制度,積極探索做好新形勢下政務督查工作的新路子、新辦法。上級督查部門要加強對下級督查部門的指導,適時組織必要的工作交流、學習培訓等活動。政務督查中,要加強與黨委部門的聯繫,積極配合搞好聯合督查。要積極運用現代化辦公手段,建立便捷通暢的督查工作網路,不斷提高和發揮好政務督查工作的整體功能,努力使政務督查工作進一步制度化、規範化。
全省從事政務督查工作的幹部,一定要按照“開拓、務實、高效、廉潔”的要求,熱愛督查工作,恪守職責,加強學習,積極進取,無私奉獻,為全面推進我省經濟建設和社會事業的發展,為我省提前基本實現現代化,做出應有的貢獻。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00一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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