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轄市(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省級行政區)

直轄市(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省級行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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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轄市,是越南行政區劃之一,行政地位與省相同,是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省級行政區,是直接由越南中央政府所管轄的建制市。

越南現有河內市胡志明市海防市芹苴市峴港市5個直轄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直轄市
  • 外文名:Thành phố
  • 別名:城庯
歷史沿革,具體名單,

歷史沿革

1975年4月30日越南南北統一後,越南對原有的北方、南方行政區划進行了一次重大的調整。據越南民主共和國1975年12月27日國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決議,將原先南北方70個省(直轄市)合併、調整為35個省和3個直轄市。越南南北統一後於1976年4月25日,選出全國統一的國會,即第六屆國會。7月2日,在第六屆國會第一次會議上宣布南北方統一,定國名為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正式定河內為首都,並將西貢——嘉定市改名為胡志明市。1979年初,越南國會將與中國毗鄰的高諒省析置為諒山省高平省。20世紀80年代初,越南民主共和國劃分為36個省、一個特區和3個直轄市。
根據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第八屆國會第五次會議1989年6月30日通過的決議,將原義平省析置為廣義省平定省;原富慶省析置為富安省慶和省;原平治天省析置為廣平省廣治省和承天—順化省。截至1989年全國劃分為40個省、3個直轄市和1個特區。
1991年8月12日,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第八屆國會第九次會議通過決議,將原義靜、黃連山、河宣、嘉萊—昆嵩、河山平5省重新劃分為義安、河靜、安沛、老街、河江、宣光、嘉萊、昆嵩、和平、河西10個省,並成立巴地—頭頓省(由原先的頭頓—崑崙島特區和同奈省的3個縣組成)。全國一級行政區增至49個。
1991年12月26日,在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第八屆國會第10次會議上,宣布將原順海、後江、九龍、河南寧4個省重新劃分為寧順、平順、芹苴、朔莊、永隆、茶榮、南河、寧平8個省。1991年底全國一級行政區增加到53個。
根據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第九屆國會第10次會議1996年11月6日通過的決議,又將越南以下8個省一分為二,劃分為15個省和1箇中央直轄市。如將原河北省析置為北江省北寧省,首府分別設定在同名的北江市和北寧市;原南河省析置為南定省和河南省,首府分別設定在南定市和府里市;原永富省劃分為永富省和富壽省,首府分別設定在永安市和越池市;原廣南—峴港省析置為廣南省峴港市,廣南省首府為三岐市,峴港升格為中央直轄市;原小河省析置為平陽省平福省,首府分別設定在土龍木市和祿寧市;原明海省析置為薄寮省和金甌省,首府分別設定在同名的薄寮市和金甌市。為此,從1997年1月1日起,越南一級行政區劃分為57個省和4個直轄市。
1997年1月,為推動越南中部地區的經濟發展,越南採取一項深化革新開放的重要舉措,即將廣南—峴港省首府峴港市升格為第4箇中央直轄市。
2004年5月,越南國會通過決議將南方芹苴省首府芹苴升格為第5箇中央直轄市,此時在越南自北向南狹長的國土上形成中央直轄市“2+1+2”的合理布局。餘下的芹苴省改置為後江省。另外將西北部萊州省的南部析置為奠邊省,首府設在中外聞名的奠邊府;將西原地區多樂省南部析置為多儂省,首府為嘉義市。為此,越南全國現有59個省和5箇中央直轄市(河內海防峴港胡志明市芹苴)。

具體名單

河內市(Thành phố Hà Nội,城庯河內,Ha Noi City,首都)
胡志明市(Thành phố Hồ Chí Minh,城庯胡志明,Ho Chi Minh City)
海防市(Thành phố Hải Phòng,城庯海防,Hai Phong City)
芹苴市(Thành phố Cần Thơ,城庯芹苴,Can Tho City)
峴港市(Thành phố Đà Nẵng,城庯沱㶞,Da Nang C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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