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票據

直接票據(direct paper)指發行者通過自已的銷售力量直接出售給最終購買者的商業票據,即用直接發行方式出售的票據。採用直接發行方式的發行人主以要是大型財務公司和銀行控股公司。在美國,通過直接發行方式發行商業票據的財務公司包括通用汽車承兌公司(GMAC)、通用電氣資本公司(GE Capital)、CIT 財務公司和商業信用公司。這些公司需要大量的短期資金,有著最高的信用等級,而且與大型機構投資者建立業務關係以便迅速發行新票據。

在直接發行方式下,發行人自行公布當前所支付的各種期限的商業票據的利率。投資者選擇他們偏好的到期時間的商業票據,並直接從發行方買人。在直接發行方式下,發行人不必支付交易商的代理費用,但必須有與投資者聯繫密切的銷售部門。有些發行人,比如紐約的花旗集團,通過每周拍實方式出傳票據。有時候發行人儘管不需要資金,但為了維持與客戶的良好關係也要發行票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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