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併購

直接併購

直接併購是指併購公司直接向目標公司提出併購要求,雙方通過一定程式進行一定的磋商,共同商定完成併購的各項條件,進而在協定的條件下達到併購的目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直接併購
  • 目的:併購
  • 模式:詳見正文
  • 分類:前向與反向
  • 套用:企業商業
分類,模式,

分類

直接併購又可分為前向(Forward)與反向(Reverse)兩類,區別在於前者的存續公司是買方,後者賣方仍然存續。
向前併購是指目標公司被買方併購後,買方為存續公司,目標公司的獨立法人地位不復存,目標公司的資產和負債均由買方公司承擔;
反向併購是指目標公司為存續公司,買方的法人地位消失,買方公司的所有資產和負債都由目標公司承擔。併購雙方究竟誰存續,誰消失,主要從會計處理、公司商譽、稅負水平等方面來決定。

模式

直接併購模式,包括:
2、外資通過換股的方式直接併購上市公司。
4、上市公司向外資定向增發B股實現併購。
5、國際招標轉讓資本。
6、資產置換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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