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是國家的進出境監督管理機關,實行垂直管理體制,在組織機構上分為三個層次:
中國海關關徽第一層次是
海關總署;第二層次是廣東分署,天津、上海2個特派員辦事處,42個直屬海關和2所海關學校;第三層次是各直屬海關下轄的562個
隸屬海關機構。隸屬海關由直屬海關領導,向直屬海關負責;直屬海關由海關總署領導,向海關總署負責。
主要職責
(1)對關區通關作業實施運行管理,包括執行總署業務參數、建立並維護審單輔助決策參數、對電子審單通道判別進行動態維護和管理、對關區通關數據和相關業務數據進行有效監控和綜合分析;
(2)實施關區集中審單,組織和指導隸屬海關開展接單審核、徵收稅費、查驗、放行等通關作業;
(3)組織實施對各類海關監管場所、進出境貨物和運輸工具的實際監控;
(4)組織實施貿易管制措施、稅收征管、保稅和加工貿易海關監管、企業分類管理和智慧財產權進出境保護;
(5)組織開展關區貿易統計、業務統計和統計分析工作;
(6)組織開展關區調查、稽查和偵查業務;
(7)按規定程式及許可權辦理各項業務審核、審批、轉報和註冊備案手續;
(8)開展對外執法協調和行政糾紛、爭議的處理;
(9)開展對關區各項業務的執法檢查、監督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