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海關

武漢海關

武漢海關是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垂直領導的正廳級直屬海關,管轄範圍為湖北省全境。主要職責包括:關區內稅收征管、打擊走私、通關監管、加工貿易及保稅監管、海關統計、海關稽查等。 原機關辦公地點為江漢關大樓,位於漢口沿江大道,1924年落成,是武漢的地標性建築、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012年11月武漢海關搬遷至現址武漢市東西湖區金銀湖路15號辦公。

武漢海關設正處級內設機構18個,下設正處級隸屬海關單位17個,現有在職幹部、職工628人。

武漢海關在海關總署的正確領導下,堅決貫徹“把好國門,做好服務,防好風險,帶好隊伍”的總體要求,以助推湖北“建成支點、走在前列”為己任,全面深化改革,銳意開拓創新,全力服務湖北開放型經濟發展,把關服務能力不斷增強,幹部隊伍整體素質穩步提升,各項工作均呈現良好發展態勢。 武漢海關業務門類齊全,目前關區水運、空運、鐵路、公路口岸齊備,還設有綜合保稅區、出口加工區、保稅物流中心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保稅監管場所);主要業務數據在內陸海關長期處於前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漢海關
  • 外文名:Wuhan customs
  • 地址:武漢市東西湖區金銀湖
  • 管轄範圍湖北全省湖北全省
  • 職工:600多人
歷史沿革,機構改革,機構設定,現任領導,發展規劃,

歷史沿革

1862年1月1日,清政府總理衙門批准設立江漢關
1922年11月4日,江漢關大樓舉行奠基典禮。經過一年多的建設,於1924年1月21日舉行落成典禮。
1930年,因岳州口岸貿易縮減,原岳州分關事務由江漢關辦理。
1937年,長沙關撤銷,所有未了事務及人員由江漢關辦理。
1938年10月25日,武漢被日本侵略軍占領,江漢關停止工作。
1945年8月10日,日本宣布投降後,江漢關於1945年9月26日恢復海關業務。
1949年5月26日,武漢市軍事管制委員會海關貿易處接管江漢關
1949年10月25日中央人民政府海關總署成立,江漢關直屬海關總署領導。
1950年1月15日,江漢關改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漢口關。
1950年10月16日,漢口關改名為武漢關。
1953年1月15日,改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武漢關。
1956年,由於當時我國對外貿易形勢發生變化,武漢關於5月1日奉令對外公告撤銷。
1980年3月28日,經國務院批准,武漢海關正式成立。
1984年6月9日,國務院批准武漢海關調整為廳局級機構。
2012年11月19日,武漢海關正式搬離工作57年的江漢關大樓,遷址東湖區金銀湖。
2018年4月,原湖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管理職責和隊伍相應劃入武漢海關,整合後,機構名稱統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武漢海關”。
2019年1月6日,武漢海關官網“通知公告”欄目發布《武漢海關關於調整部分隸屬海關單位業務管轄範圍的公告》稱,“為落實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最佳化海關監管效能,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按照海關總署關於武漢海關職能配置、機構設定規定,經研究,對武漢海關部分隸屬海關單位業務管轄範圍進行調整。”
關區分布圖示關區分布圖示
行政事業性收費行政事業性收費

機構改革

2018年12月,海關總署下發武漢海關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明確武漢海關是受海關總署領導,負責指定口岸及相關區域範圍內海關工作運行管理、監督監控的正廳級直屬海關,管轄範圍為湖北省的各項海關管理工作,負責本關區徵稅、監管、緝私、出入境檢驗檢疫、統計等工作。此次改革後,武漢海關設正處級內設機構18個,下設正處級隸屬海關單位17個,分別為:武漢天河機場海關、武漢新港海關、武漢郵局海關、漢陽海關、武昌海關、漢口海關、襄陽海關、宜昌海關、黃石海關、十堰海關、荊州海關、荊門海關、鄂州海關、隨州海關、恩施海關、仙桃海關、武漢海關風險防控分局等。
據武漢海關人事教育處負責人介紹,武漢海關各內設機構、隸屬海關單位已按新機構職責和管轄範圍開展工作。改革前未設立隸屬海關機構的荊門市、鄂州市、隨州市、恩施州,因監管場所、辦公設施、信息化建設等原因尚不具備開辦海關全部業務的條件,武漢海關將積極協助相關隸屬海關所在地政府做好籌建工作,儘快通過驗收後正式開關。籌建期內海關業務辦理不受影響,暫時維持現狀:荊門市的屬地業務,暫由荊州海關辦理;鄂州市、隨州市的檢驗檢疫業務按原模式辦理,海關業務暫由漢陽海關辦理;恩施州的檢驗檢疫業務按原模式辦理,海關業務暫由宜昌海關辦理。以上因機構改革致部分隸屬海關業務管轄範圍調整事項已通過武漢海關入口網站向社會公告。
武漢海關負責人表示,通過改革,在湖北省17個省直管行政單位中的11個地市州設立了海關機構,基本實現了武漢關區“空、水、鐵、郵”主要進出境口岸和海關屬地業務集中地機構“兩個全覆蓋”。機構改革後,新武漢海關機構設定更加科學、職能更加最佳化、權責更加協同、監管更加高效、隊伍更加壯大。

機構設定

  • 緝私局
內設機構:辦公室、政治處、督察處、法制處、偵查處、情報技術處、查私處等7個處室,行政級別均為正處級
主要職責:
  • 荊州海關
內設機構:辦公室、綜合業務科、監管科、稽查科、機關服務中心、荊門辦事處等6個科室,行政級別均為正科級。
主要職責:
負責對荊州市(市區、石首市公安縣松滋市洪湖市監利縣江陵縣)、荊門市(市區、鐘祥市京山縣)、轄區內的加工貿易及保稅業務進行監管,對減免稅貨物進行前期初審、備案和後續管理,辦理進出口貨物的通關手續,對轄區內企業實施稽查、企業管理以及辦理其他海關業務。負責相關業務的對外諮詢服務工作。
  • 仙桃海關
內設機構:辦公室、綜合業務科、監管科、機關服務中心等4個科室,行政級別均為正科級。
主要職責:
承擔原武漢海關駐仙桃辦事處、原仙桃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管轄的仙桃市、天門市、潛江市(包括江漢油田)的海關業務。綜合業務科承擔轄區內各業務現場中通關業務(報關單修撤、部分必要手續的報關單審核、檢驗檢疫紙質單證審核和簽證、稅款擔保、暫時進出境、理單和檔案管理等)、稅收征管、減免稅、原產地簽證等工作;承擔企業資質管理和信用管理、加工貿易和保稅監管等工作;承辦行政審批“一個視窗”相關工作。監管科承擔轄區內進出境運輸工具、貨物、物品的屬地監管工作;承擔海關監管作業場所管理、運輸企業及運輸工具管理、進口目的地檢驗、出口產地/組貨地檢驗檢疫等工作。
  • 宜昌海關
內設機構:海關駐三峽機場辦事處,行政級別為副處級;辦公室、綜合業務科(與海關駐三峽辦事處合署辦公)、監管科、稽查科、機關服務中心等5個科室均為正科級。
主要職責:
負責對宜昌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和神農架林區轄區內的加工貿易及保稅業務進行監管,對減免稅貨物進行前期初審、備案和後續管理,辦理進出口貨物的通關手續,對轄區內企業實施稽查、企業管理以及辦理其他海關業務。負責相關業務的對外諮詢服務工作。
  • 漢陽海關
內設機構:辦公室、綜合業務科、監管科、備案科、監控科、稽查科、機關服務中心等7個科室,行政級別均為正科級。
主要職責:
承擔原武漢海關現場業務一處(除武昌海關管轄外)、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海關、原湖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辦事處的海關業務。武漢市(長江以北地區)、武漢經開綜合保稅區(武漢出口加工區)、孝感市的各項海關業務由漢陽海關管轄;上述管轄範圍內由原武漢海關現場業務一處(原址位於武漢市東西湖區金銀湖路15號2層)受理的所有業務調整由漢陽海關承接。
綜合業務一科承擔武漢市各業務現場事中單證驗估和事後驗估工作;承擔通關業務(報關單修撤、部分必要手續的報關單審核、檢驗檢疫紙質單證審核和簽證、稅款擔保、暫時進出境、理單和檔案管理等)、稅收征管、減免稅、原產地簽證等工作。企業管理科承擔轄區內企業資質管理和信用管理、加工貿易和保稅監管等工作。承辦湖北省內外國駐漢領事館及外交人員備案及進出境公自用物品核准;承辦湖北省內常駐機構備案;承辦湖北省內留學回國工作人員購國產免稅車、我駐外使領館離任回國人員進境自用車輛、高層次人才進出境自用物品核准等業務。
  • 黃石海關
內設機構:辦公室、綜合業務科、監管科、保稅監管科、稽查科、機關服務中心等6個科室,行政級別均為正科級。
主要職責:
負責對黃石市、黃岡市轄區內的加工貿易及保稅業務進行監管,對減免稅貨物進行前期初審、備案和後續管理,辦理進出口貨物的通關手續,對轄區內企業實施稽查、企業管理以及辦理其他海關業務。負責相關業務的對外諮詢服務工作。
  • 襄樊海關
內設機構:辦公室、綜合業務科、監管科、稽查科、機關服務中心等5個科室,行政級別均為正科級。
主要職責:
負責對襄樊市轄區內的加工貿易及保稅業務進行監管,對減免稅貨物進行前期初審、備案和後續管理,辦理進出口貨物的通關手續,對轄區內企業實施稽查、企業管理以及辦理其他海關業務。負責相關業務的對外諮詢服務工作。
  • 十堰海關
內設機構:辦公室、綜合業務科、監管科、機關服務中心等4個科室,行政級別均為正科級。
主要職責:
負責對十堰市轄區內的加工貿易及保稅業務進行監管,對減免稅貨物進行前期初審、備案和後續管理,辦理進出口貨物的通關手續,對轄區內企業實施稽查、企業管理以及辦理其他海關業務。負責相關業務的對外諮詢服務工作。
  • 漢口海關
內設機構:辦公室、綜合業務科、監管科、保稅科、稽查科、等5個科室,行政級別均為正科級。
主要職責:承擔原武漢海關現場業務二處、原湖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東西湖辦事處管轄的武漢鐵路貨櫃中心站、武漢新港空港綜合保稅區(東西湖園區)、漢口北國際商品交易中心(市場採購)的海關業務。
  • 武漢新港海關
承擔原武漢海關現場業務二處、原湖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武漢港辦事處管轄的武漢港、武漢新港空港綜合保稅區(陽邏港園區)的海關業務(含檢驗檢疫業務)。
  • 武漢郵局海關
承擔原武漢海關駐郵局辦事處、原湖北局郵檢辦事處的海關業務及武漢天河機場海關的快件監管業務。
  • 武昌海關
武昌海關(原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海關),將武漢市(長江以南)武昌區、青山區、洪山區、江夏區以及鹹寧市的海關業務由原武漢海關現場業務一處調整至武昌海關管轄。
  • 辦公室
內設科室:信息外宣科、機要檔案科、秘書科、政策研究室、保衛科等5個科室。
主要職責:
1.協助關領導處理日常事務,協調關內各部門工作,建立和維護總關機關日常工作秩序和關內外聯繫。
2.協助關領導審閱本關各單位、部門工作報告,負責草擬關年度工作計畫、總結和綜合性請示、報告、領導講話、會議檔案等重要文稿。
3.協助關領導組織開展業務調研,協調處理複雜、疑難業務問題。
4.組織開展政策理論研究工作,編髮政研刊物。
5.審核以武漢海關名義制發的各類文電。
6.組織落實文檔和保密管理規定,指導、檢查關區機要保密、檔案管理工作,負責辦理總關機關文電收發、流轉、印製和立卷歸檔工作。掌管總關印章,負責部門行政印章和各類業務印章的審核、刻制、登記和發放。
7.負責組織全關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辦理關級綜合性會議的會務工作。
8.負責督辦工作,組織落實上級領導批示、各類綜合性會議、檔案等各項督促檢查工作。
9.負責組織落實海關政務信息管理規定,指導關區信息工作,編髮關級信息刊物和編寫海關大事記。
10.歸口管理關區新聞宣傳工作,負責總關新聞發布工作。
11.負責省內口岸開放規劃管理工作,辦理口岸單位的協調事務。
12.負責關區政務信息化工作,組織推動關區的辦公自動化工作。管理和維護武漢海關網際網路入口網站。
13.歸口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保衛和幹部值班工作。
14.負責接待工作的職能管理和重大接待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
15.歸口管理關區的外事工作。
16.組織答覆省人大代表建議、省政協委員提案,負責總關機關信訪工作。
內設處室:法規室(副處級)
主要職責:
1. 負責辦理、指導、管理本關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案件。
2. 負責本關執行法律、行政法規、海關規章、其它規範性檔案的監督檢查工作,以及行政許可管理工作。
3. 負責國家貿易管制政策在本關區的貫徹落實,解答關區海關執行中的疑難問題,對外宣傳、解答進出口貨物貿易管制海關管理規範。
4. 負責管理、指導和組織實施關區智慧財產權海關保護工作,對外宣傳、解答智慧財產權海關保護的法律法規。
  • 關稅處
行政級別:正處級
內設科室:綜合業務科、關稅科、加工貿易管理科等3個科室。
主要職責:
1. 負責組織實施本關區年度稅收計畫,組織實施稅費作業流程、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範,對本關區稅收征管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和評估。
2. 負責收集、整理各類價格信息資料,對已結關價格數據進行監控;組織實施對本關區進出口貨物的價格後續跟蹤核查;處理和向總署請示關稅收征管工作的疑難問題。
3. 負責特定減免稅審批的職能管理
4. 負責開展稅源分析,提供稅收征管動態信息。
5. 負責管理和維護各項稅收征管業務數據。
6. 負責協助本關法規部門處理有關納稅爭議複議事宜。
7. 負責組織對本關區加工貿易業務實施海關監管,組織實施加工貿易作業流程、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範,並對監管工作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和評估。
8. 負責與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協調有關業務。
9. 負責協調跨關區加工貿易監管業務,管理加工貿易契約備案資料的異地傳輸。
10. 負責組織制定和適時調整本關區加工貿易企業料件單耗、損耗標準。
11. 負責對加工貿易備案和結案數據、進口料件和出口成品通關數據的平衡狀況進行動態監控和綜合統計分析,提出調整審單輔助決策參數及通關風險布控的要求和建議。
12. 負責加工貿易性質的保稅庫、備料庫及保稅工廠的審批和職能管理
13. 負責出口加工區加工貿易工作的職能管理。
14. 負責有關稅費業務、加工貿易業務工作的協調。
15. 負責相關業務程式的推廣管理,相關業務數據的匯總上報及相關業務的培訓等工作。
16. 負責原產地、化驗、商品歸類以及預歸類的職能管理。
  • 監管通關處
內設科室:綜合業務科、監管科、通關規範科等3個科室。
主要職責:
1. 組織實施進出口貨物和非貿物品通關的作業流程及業務管理制度、物流監控的作業流程、管理制度及作業規程,並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和評估。
2. 協調通關監管過程中本關區各業務部門、各作業環節之間的聯繫配合,推進綜合監管機制建設。
3. 組織實施對海關監管場所進出境運輸工具、貨物、物品的實際監控和查驗工作。
4. 對艙單、運輸工具動態和查驗記錄數據及各類海關監管場所存放貨物的通關及備案數據進行動態監控和綜合分析,提出調整審單輔助決策參數及通關風險布控的要求和建議。
5. 按總署規定的各項監管要求,參與口岸開放驗收或組織對在非口岸地設立海關監管點進行前期審核和驗收;組織對設立各類海關監管場所進行前期審核和驗收。
7. 負責物流監控信息化管理及其技術設備的使用管理。
8. 負責關區便捷通關企業的核定及相關工作。
9. 負責滯報金的審批和轉報手續。
10. 負責指導檢查海關作業單證的理單、歸檔、保管工作,負責海關通關單證的流轉監控及評估工作。
11. 負責“大通關”建設的對外聯繫協調。
12. 負責報關單聯網核查等跨部門聯網項目的業務協調管理。
13. 負責相關業務應用程式的推廣工作。
14. 負責與監管通關業務有關的計算機套用系統的授權管理。
15. 負責其它相關工作。
  • 綜合統計處
內設科室:統計一科、統計二科等2個科室。
主要職責:
1. 負責組織實施關區統計作業流程、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範,並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和評估。
2. 執行海關統計制度,編制本關區進出口貿易統計和海關業務統計。
3. 負責關區統計數據質量職能管理,研究提出統計數據質量檢控參數,監督、檢查和考核統計數據質量。
4. 負責關區統計分析資料庫數據的審核、上報、維護和管理。
5. 組織開展進出口貿易統計分析和海關業務統計分析。
6. 利用預警監測系統,開展巨觀風險分析。
7. 開展貿易統計數據監控分析,實施統計監督。
8. 開展執法評估分析。
9. 負責報關單數據的使用安全管理。
10. 負責關區經營單位編碼資料庫的維護和管理。
11. 負責報關單及隨附單證的職能管理
12. 管理和發布貿易統計資料,提供海關統計諮詢服務
13. 負責統計業務程式的推廣管理。
14. 組織開展統計業務培訓,負責統計業務協調。
15. 組織開展海關統計分會工作。
16.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 稽查處
行政級別:正處級
內設科室:稽查一科、稽查二科、企業管理科等3個科室。
主要職責:
1. 負責制定關區年度稽查工作計畫,監督、檢查、指導關區稽查工作。
2. 負責組織、指導、協調、檢查關區稅收稽查工作和減免稅貨物的稽查工作。
3. 負責組織實施對違反國家貿易管制、進出口制度等方面的稽查工作。
4. 負責組織和指導跨關區的專項稽查工作及聯合行動。
5. 負責及時分析關區進出口商品動態,組織開展涉稅商品的貿易調查和市場調查工作,根據關稅等部門的價格後續跟蹤稽查要求進行價格跟蹤稽查,及時向要求計價格稽查的部門反饋稽查結果。
6. 負責組織、指導、協調、檢查關區加工貿易的稽查工作。
7. 負責DC2003及其它相關業務程式的推廣管理、相關業務數據的匯總上報及相關業務的培訓。
8. 組織實施本關區企業進出口行為規範和報關單位、報關員的管理工作。
9. 組織實施本關區企業的分類管理和報關從業資格的處罰。
  • 風險管理處
行政級別:正處級
內設科室:風險分析科、風險管理科等2個科室。
主要職責:
1. 研究制定關區風險管理工作制度、操作規程、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檢查、督促關區內風險管理相關制度的執行。
2. 承擔武漢海關風險管理委員會及其辦公室日常工作事宜,組織或協調開展與風險管理有關的業務、技術培訓及內外交流。
3. 指導、檢查和協調關區風險信息管理工作,歸口管理風險信息的發布,組織、協調相關風險信息的採集、加工整理和維護工作,建立和維護關區風險管理資料庫。
4. 負責關區風險管理平台套用的授權管理,指導、協調和開展平台的套用管理與參數維護工作。
5. 組織開展關區綜合風險分析與研究,實施關區風險分析監控,綜合提出關區階段性風險管理的工作重點和具體措施。
6. 開展或協調關區風險識別、分析與評估、風險處置方法手段的研究與工作交流,研究制定關區風險評估指標體系和評估標準。
7. 組織開展企業或行業守法測量、商品風險測量等工作,協調關區有關部門開展針對特定企業的守法評估工作。
8. 負責本關區和跨關區風險處置措施的協調與管理工作。
9. 組織開展關區風險管理工作績效的綜合分析與評估,並根據有關規定或程式研究提出實施獎懲措施的意見或建議。
10. 組織和督促落實總署、總關部署的與風險管理有關的其它工作事宜。
  • 審單處
內設科室:綜合業務科、審單科、複審科等3個科室。
主要職責:
1. 負責指導關區審單作業、並組織由電子審單轉入的進出口報關單電子數據集中專業審核工作。
2. 負責對關區已審核的進出口報關單電子數據進行覆核督審工作。
3. 負責辦理接單現場上報的保金、保函和通關過程中的退、補稅業務的申請審核、審批或轉報手續。
4. 負責辦理進出口報關單電子數據的核查、刪除和修改工作。
5. 負責辦理作業系統中繳款期限和外匯匯率參數維護工作。
6. 負責維護本關區電子審單、通道判別及各輔助決策參數。
7. 負責對已審核的進出口報關單電子數據進行監控分析,研究商品歸類、估價、原產地、數量等方面的風險重點,提出風險布控要求和建議。
8. 負責指導進出口報關單規範填制和協助對報關員進行申報考核。
9. 負責指導關區報關單證明聯簽發列印工作。
10. 負責配合辦理稅款網上支付工作。
11. 負責其它與審單相關的工作。
  • 技術處
內設科室:信息安全科、通信技術科、計算機科等3個科室。
主要職責:
1.負責按照總署及關黨組的部署組織制定並實施關區信息化建設。
2.負責關區科技經費、科技設備預算的編制和上報工作,加強與總署科技司、數據中心的溝通。
3.負責對關區科技經費、科技設備的管理、檢查、監督。
4.負責關區科技經費、科技設備管理。科學合理配置並督促、檢查、指導。
5.負責關區科技套用項目管理。組織論證、立項、開發等。
6.負責總署、數據中心項目的推廣和維護。
7.負責關區信息系統安全管理。
8.負責關區計算機網路的規劃、設計、維護、管理。
9.負責數據分中心、科技運行保障中心的經費管理。
10.負責關區自購計算機設備、網路設備的選型、申請、購置及設備的安裝、調試和維護。
11.負責關區通信網路及檢查、防偽系統的統一規劃實施。
12.負責關區電話系統的管理和維護。
  • 人事教育處
內設科室:人事科、教育科、老乾辦等3個科室。
主要職責:
1、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及海關總署幹部人事政策、法律法規及其相關規定,並結合工作實際制定關區海關實施細則或管理辦法,監督、檢查、指導隸屬海關幹部人事工作;
2、負責貫徹執行海關總署關於海關係統國家公務員和其他工作人員職位分類、錄用、考核、獎懲、任免、升降、交流、迴避、辭職辭退、離退休、工資福利、勞動保護、社會保險等規章制度;
3、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對各級幹部進行考察、考核、任免、調配、交流;後備幹部的選拔培養;有關幹部的報批報備工作;機關部門、隸屬海關單位領導班子的配備調整;對關區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4、負責關區海關機構設定、人員編制等管理工作,按有關規定核定科級行政領導幹部職數;
5、負責在編制額度內,編制年度公務員招錄和海關院校招生計畫,組織、實施公務員考錄工作;
6、負責辦理各類人事調動及院校畢業生派遣手續;
7、負責落實海關總署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辦法,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職稱、任職資格初級評審工作;
8、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及海關總署勞動政策、法規和保險制度,負責工勤人員和契約工的計畫、錄用、管理、辭退等工作;
9、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地方和海關總署有關工資福利政策,編制海關工作人員工資計畫,按規定審核並調整關區海關工作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補貼和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並辦理相關手續;
10、負責關區海關獎勵事項的上報、審批等工作;
11、負責職工休假制度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指導,承擔海關公務員、工勤人員的考勤、請假、休假的管理工作;
12、負責辦理海關公務員和工勤人員離休、退休、退職等審批手續,負責南京海關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日常管理和服務保障工作;
13、負責海關工作人員因公、因私出國的政審、報批等工作;
14、負責幹部人事檔案管理、各項人事統計報表匯總上報、人事信息化管理等工作;
15、負責研究解釋有關幹部人事管理政策問題,接待和處理幹部人事工作方面的來信來訪;
16、負責受理關區海關公務員考核、升降、處分、辭退等申訴控告事項;
17、按照《海關關銜條例》,負責組織實施關區海關公務員關銜的評審、報批、調整等工作;
18、負責與地方各級人事部門的溝通聯繫。
19、承辦關領導和總署人教司交辦的其他工作。
  • 財務處
內設科室:綜合科、經費科、稅費科等3個科室。
主要職責:
1.負責根據國家和海關總署的財政方針、政策、法規及各項規定,提出具體的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
2.負責關區海關經費、緝私警察經費、稅費、基建經費、數據分中心、科技保障中心等費用的管理、檢查、監督,並對上述工作進行指導。
3.負責關區各項經費的預算安排、劃撥和繳交,負責關區各項經費預、決算的報表編制和上報工作。
4.負責總關海關經費、緝私警察經費、辦案費、專項經費及其它經費的開支報銷和會計核算工作。
5.負責總關關稅、代徵稅非稅收入的會計核算;負責扣留變價款、保證金、風險保證金、抵押金、取保候審保證金的收、轉、退和會計核算工作。
6.負責本關各項預算外資金、基建經費及住房基金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編報有關會計報表。
7.負責關區(不含緝私局)機動車輛定編、申領、報廢的上報工作。
8.負責關區固定資產的登記、清查等管理工作,編制各類固定資產的報表。
9.負責關區海關關員的制服面料、著裝配套的購置和供應工作,以及海關制服的行政管理工作
10.負責關區海關依法沒收、扣押、超期未報、放棄貨物、物品的保管、變賣、處置等工作。
11.負責關區銀行帳戶的管理。
12.負責組織對關區執行財經紀律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反財經紀律的情事予以糾正,並提出處理意見。
13.負責本關財會檔案的管理工作。
14.負責監督、檢查、指導分關、機關服務中心、報關協會、海關學會等獨立核算單位的財務工作。
15.負責關區業務單證、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的計畫安排、統計、上報並調撥工作。
  • 思想政治工作辦公室
內設科室:政工科、準軍事化管理科等2個科室。
主要職責:
1.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協調解決隊伍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2.制定機關黨委年度工作計畫,做好日常工作。承辦機關黨委的會議,總結經驗,表彰先進。
3.做好黨員的考察考核、選派培訓、組織發展、關係轉接、黨費收繳、黨員統計、黨費使用等工作。
4.承辦對違紀黨員違紀事實的調查取證,提出處理意見。
5.制定黨組中心組學習計畫並組織實施,及時通報學習情況,總結經驗。
6.制定年度工會工作計畫,管理使用好工會會費和財產,支持文體協會建設和發展。
7.關心幹部職工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做好福利、慰問、救濟補助等工作。抓好計畫生育工作。
8.制定團委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做好團員的考察考核、選派培訓、組織發展、關係轉接、團費收繳、團員統計等日常工作。
9.加強精神文明創建工作。
10.協調製定並組織實施年度準軍事化紀律部隊建設計畫,及時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抓好整改。
11.協調組織全關建設五型海關工作考核、驗收、評比和經驗總結工作。
  • 監察審計室
內設科室:紀檢監察科、督察內審科等2個科室。
主要職責:
1.負責制定紀檢監察、督察審計工作計畫,抓好督促落實,並定期進行工作總結。
2.負責組織、協調全關區黨風廉政建設、行風建設的教育、對外宣傳和檢查考核工作。
3.負責監督檢查黨和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在關區的貫徹執行情況。
4.負責受理對監察對象違法違紀案件的舉報和控告,組織調查監察對象違法違紀的行為,並作出處理意見。
5.負責維護監察對象的合法權益。
6.負責抓好國家及海關總署關於督察審計工作法律、法規及政策在關區的貫徹執行。
7.負責外部審計工作的聯繫和協調工作。
8.負責對關區1萬元以上(含1萬元)的政府採購項目的審計。
9.負責對執行國家財經紀律財務制度情況進行審計、對事業單位和獨立法人的資產負債和經營績效進行審計、對隸屬海關關長(含辦事處主任)和主持工作的副關長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及關領導決定的其它審計項目。
10.負責組織關區的紀檢監察和督察審計的培訓工作。
  • 駐現場業務事處
行政級別:正處級
內設科室:綜合統計科、通關科、監管一科、監管二科、監管三科、加工貿易監管科、稽查科、現場監控科、緝私科等9個科室。
主要職責:
1、負責對武漢市漢口、武昌珞珈南路以東、孝感市仙桃市天門市隨州市轄區內進出境貨物、物品、運輸工具的監管。
2、負責對武漢市行政區域內加工貿易業務、減免稅業務、企業管理業務以及轉關等其他海關業務。
3、徵收關稅及其他稅費。
4、編制海關統計的初審工作。
5、負責收集、報送本業務現場的風險信息及典型案例。
6、負責本業務現場的風險布控、風險識別、風險協作、風險分析、風險處置等工作。
7、負責對本業務現場日常業務的監控與分析。
8、負責本業務現場風險管理工作的績效評估。
9、負責轄區內的稽查業務。
10、負責本處人員的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工作及行政後勤保障工作。
  • 駐機場辦事處
內設科室:綜合統計科、通關科、監管科、稽查科、郵檢科、旅檢科、緝私科等7個科室。
主要職責:
1、負責對經由武漢空港進出境貨物、物品、運輸工具、進出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和監管。
2、負責口岸免稅店和海關監管場所的初審工作。
3、徵收關稅及其他稅費。
4、編輯海關統計初審工作。
5、負責收集、報送本業務現場的風險信息及典型案例。
6、負責本業務現場的風險布控、風險識別、風險協作、風險分析、風險處置等工作。
7、負責對本業務現場日常業務的監控與分析。
8、負責本業務現場風險管理工作的績效評估。
9、負責轄區內的稽查業務。
10、負責本處人員的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工作及行政後勤保障工作。
  • 機關服務中心
內設科室:辦公室、財務科、生活接待科、物業管理科、科技開發科、生活保障科等6個科室。
主要職責:
1.根據武漢海關工作計畫和機關對後勤保障工作的總體要求及中心承擔的具體職責,制定工作計畫和工作目標;決定或報請審定批准中心服務經營工作的各項計畫,並組織實施和完成各項工作。
2.根據有關規定,開展國家政策允許範圍內的非貿易性經濟實體的生產經營。
3.負責本中心聘用人員的考核、錄用、簽訂契約、工資獎金標準的制定、發放等人事勞資管理
4.負責機關車隊行政管理,車輛的日常使用、維修保養及總5.執行國家和海關總署的有關法律、法規,對財務進行統計、審核、預決算、會計核算、資金流轉及各項財務報表的編制等工作。
6.負責制定總關辦公設備年度採購計畫及調撥、配置,辦公7.負責機關辦公用房、生活用房、職工宿舍的物業管理以及機械、空調、水、電、暖、氣、衛設施的安裝、保養和維修;基建材料的採購、保管和供給。對基建、維修工程項目的審批、施工圖審定、施工管理、造價管理和竣工驗收。
8.負責全關區各業務現場有關報關數據的計算機預錄入工作及科技項目的開發、套用、推廣和培訓。
9.擬定中心內設機構的設定方案。
1.依法查緝在武漢海關關區內發生的涉稅走私犯罪案件和在海關監管區內發生的非涉稅走私犯罪案件,依法查處在武漢海關關區內發生的走私、違規等行政違法案件。
2.對走私犯罪案件和走私犯罪嫌疑人依法進行偵查、拘留、執行逮捕和預審工作,對偵查終結的走私犯罪案件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3.對不構成走私犯罪的走私行為,構成走私犯罪但依法免予起訴或者免除刑罰的行為,以及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調查、審理和行政處罰的執行。
4.接受和辦理地方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和菸草專賣等行政執法機關查獲移交的走私犯罪案件和走私、違規等行政違法案件。
5.緝私警察在履行職務過程中,依照《海關法》、《人民警察法》和《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的規定,可以依法使用警械、武器。
6.依法辦理、參與和海關緝私部門有關的申訴、複議(其中行政複議由海關法規部門辦理)、訴訟、賠償;受理檢舉、控告,對查辦情況進行反饋,並依據有關規定實施獎勵。
7.負責制止在查辦走私犯罪案件過程中發生的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緝私和危害緝私人員人身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對妨害、阻礙海關緝私警察執行公務的行為進行治安處罰。對構成其他刑事犯罪的,移交地方公安機關處理。
8.承辦國務院及海關總署,公安部交辦的重大走私案件和其他事項。
9.負責反走私社會綜合治理工作以及反走私形勢分析。

現任領導

  • 楊傑 武漢海關關長、黨組書記
    男,1961年4月出生,漢族,北京人,中共黨員,大學學歷,二級關務監督關銜。1986年1月參加工作,先後在北京動植物檢疫所、首都機場動植物檢疫局、北京動植物檢疫局、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首都機場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湖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工作,1995年10月以來先後任北京動植物檢疫局辦公室主任、人事處處長,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人事處副處長(正處級),首都機場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副局長,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黨組成員兼首都機場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局長,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副局長、黨組成員,湖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局長、黨組書記等職務,2018年8月任武漢海關關長、黨組書記。
  • 辛建民 武漢海關黨組副書記、副關長
    男,1966年6月出生,漢族,山西原平人,中共黨員,黨校研究生學歷,二級關務監督關銜。1987年8月參加工作,先後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塔城地區教師進修學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塔城地區紀律檢查委員會、烏魯木齊海關、南昌海關工作,2009年6月以來先後任烏魯木齊海關所屬喀什海關黨組成員兼所屬紅其拉甫海關關長,南昌海關黨組副書記、政治部主任等職務,2018年8月任武漢海關黨組副書記、副關長。
  • 王捍洲 武漢海關副關長、黨組成員
    男,1960年10月出生,漢族,湖北天門人,中共黨員,黨校研究生學歷,二級關務監督關銜。1982年8月於武漢海關參加工作,2000年12月以來先後任武漢海關監管處處長,武漢海關緝私局副局長、黨組成員,武漢海關隸屬黃石海關關長,拉薩海關副關長、黨組成員等職務,2013年7月至任武漢海關副關長、黨組成員。
  • 朱子平 武漢海關副關長、黨組成員
    男,1963年1月出生,漢族,湖北江陵人,中共黨員,大學學歷,高級農藝師。1984年8月參加工作,先後在湛江動植物檢疫所、湖北省農業廳、武漢動植物檢疫局、湖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工作,2002年3月以來先後任湖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植檢處處長,湖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隨州辦事處主任、黨組書記,湖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武漢港辦事處主任,湖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副局長、黨組成員等職務,2018年8月任武漢海關副關長、黨組成員。
  • 廖華東 武漢海關副關長、黨組成員
    男,1967年3月出生,漢族,湖北京山人,中共黨員,黨校研究生學歷。1990年7月參加工作,先後在湖北商檢局、湖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雲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工作,2006年4月以來先後任湖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人事處處長,雲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紀檢組組長、黨組成員,湖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副局長、黨組成員等職務,2018年8月任武漢海關副關長、黨組成員。
  • 徐明煥 武漢海關副關長、黨組成員
    男,1963年5月出生,漢族,福建壽寧人,中共黨員,博士研究生學歷。1986年8月參加工作,先後在福建壽寧縣二中、《福建黨建》編輯部、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福建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國家質檢總局、湖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工作,2001年11月以來先後任福建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辦公室副主任(正處級)、辦公室主任,福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紀檢組長、黨組成員,國家質檢總局辦公廳政研室幹部(正處級),國家質檢總局進出口食品安全局綜合業務處處長,湖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紀檢組長、黨組成員等職務,2018年8月任武漢海關副關長、黨組成員。
  • 朱秋明 武漢海關副關長、黨組成員
    男,1963年10月出生,漢族,安徽樅陽人,中共黨員,黨校研究生學歷。1985年7月參加工作,先後在合肥無線電二廠、安徽商檢局、安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湖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工作,2004年8月以來先後任安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政工處處長兼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安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局長、黨組書記,安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人事處處長,湖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副局長、黨組成員等職務,2018年8月任武漢海關副關長、黨組成員。
  • 張紀英 武漢海關黨組成員、黨組紀檢組組長
    女,1962年11月出生,漢族,山西昔陽人,中共黨員,黨校大學學歷,二級關務監督關銜。1982年8月參加工作,先後在河南省安陽市針織廠、共青團安陽市委、安陽賓館、鄭州海關工作,2006年10月以來先後任鄭州海關人事教育處處長、鄭州海關黨組紀檢組副組長兼監察審計室主任等職務,2014年12月任武漢海關黨組成員、黨組紀檢組組長。
  • 余德瓊 武漢海關政治部主任、黨組成員
    女,1964年8月出生,漢族,四川峨嵋人,中共黨員,大學學歷,二級關務監督關銜。1983年8月參加工作,先後在重慶通用機械工業公司、重慶市冷凍機廠、重慶海關工作,2009年4月以來先後任重慶海關駐港口辦事處主任、重慶海關人事教育處處長、重慶海關所屬重慶經濟技術開發區海關關長等職務。2016年7月任武漢海關政治部主任、黨組成員。
  • 沈建明 武漢海關副關長、黨組成員
    男,1963年9月出生,漢族,江蘇蘇州人,中共黨員,二級關務監督關銜。1982年7月於南京海關參加工作,2002年8月以來先後任南京海關所屬江陰海關關長、黨組書記,南京海關緝私局政治處主任,南京海關所屬蘇州工業園區海關副關長、黨組成員,南京海關監管通關處處長,南京海關所屬南通海關關長、黨組書記等職務,2017年9月任武漢海關副關長、黨組成員。
  • 范欽揚 武漢海關緝私局局長、黨組成員
    男,1966年10月出生,漢族,江蘇海安人,中共黨員,黨校研究生學歷。1987年8月參加工作,先後在上海海關、南京海關工作,2003年4月以來先後任上海海關緝私局辦公室主任,上海海關緝私局副局長、黨組成員,上海海關辦公室主任,南京海關所屬金陵海關關長、黨組書記等職務,2018年8月任武漢海關緝私局局長、關黨組成員。 

發展規劃

近一段時間,我關貫徹總署決策部署、履行把關服務職責的任務非常艱巨。在圍繞建設內陸強關的總體要求下,我關作出了以下一些規劃:
結合我關實際情況,本屆關黨組確定我關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總體工作思路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十七屆四中全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全國海關關長會議精神,堅持海關工作十六字方針和隊伍建設十二字要求,著力加強綜合治稅,著力推進大監管體系建設,著力深化關警融合,著力創新政治工作,著力改善工作生活條件,進一步最佳化監管和服務,求真務實,銳意進取,全面履行海關各項職責,高質量完成各項任務,努力建設內陸強關。
一是隊伍素質高
著眼人盡其職、人盡其責、人盡其才,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駕馭複雜局面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強,廣大關員的責任心、工作技能和抵禦風險的能力強,有一批在海關係統叫得響、有實績、有影響的業務專家,新時期海關精神深入人心,準軍事化海關紀律部隊建設的各項要求全面落實。
二是業務質量優
著眼提高海關監管整體效能,堅持依法行政,量質並舉,整體執法水平和業務管理質量顯著提高,執法行為更加統一、規範,業務管理制度和運行機制更加健全,大監管體系建設的各項要求全面落實,各項業務改革順利推進並取得實質效果,主要業務指標居內陸海關前列,主要考評指標處於優良水平。
三是風險防控準
著眼提高同步防控執法和廉政風險的針對性,切實把風險管理理念、風險處置方法運用到海關業務管理、隊伍建設等各項工作中,建立健全“職責清晰、分工明確、制度健全、協作順暢、運轉協調”的執法和廉政風險同步防控機制,執法和廉政風險處於明確、可控狀態。
四是基層基礎實
著眼抓好基層、打牢基礎,重點推進內部管理規範化、崗位練兵動態化、政務公開標準化,綜合保障水平全面提高,崗位操作手冊和業務標準化體系更加完善,基層基礎建設考評指標體系和考評機制更加健全,以人為本的關區人文環境更加和諧。
五是社會形象好
著眼改善海關的外在形象,提高海關社會地位,加強對外溝通和宣傳,海關監管和服務不斷最佳化,執法效果不斷提高,行風滿意率保持較高水平,海關促進貿易便利化、維護貿易安全和社會穩定的作用更加突出,海關工作得到地方黨政、企業以及社會各界的普遍認可。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