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簽名

盲簽名是由 於1982 年提出的。盲簽名因為具有盲性這一特點,可以有效保護所簽署訊息的具體內容,所以在電子商務和電子選舉等領域有著廣泛的套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盲簽名
  • 提出時間:1982 年
  • 特點:盲性
  • 套用:電子商務和電子選舉等領域
  • 性質:不可偽造性
  • 方面:密鑰的長度
簡介,具體步驟,盲簽名,意義,

簡介

盲簽名允許訊息者先將訊息盲化,而後讓簽名者對盲化的訊息進行簽名,最後訊息擁有者對簽字除去盲因子,得到簽名者關於原訊息的簽名。盲簽名就是接收者在不讓簽名者獲取所簽署訊息具體內容的情況下所採取的一種特殊的數字簽名技術,它除了滿足一般的數字簽名條件外,還必須滿足下面的兩條性質:
1. 簽名者對其所簽署的訊息是不可見的,即簽名者不知道他所簽署訊息的具體內容。
2. 簽名訊息不可追蹤,即當簽名訊息被公布後,簽名者無法知道這是他哪次的簽署的。
關於盲簽名, 曾經給出了一個非常直觀的說明:所謂盲簽名,就是先將隱蔽的檔案放進信封里,而除去盲因子的過程就是打開這個信封,當檔案在一個信封中時,任何人不能讀它。對檔案簽名就是通過在信封里放一張複寫紙,簽名者在信封上籤名時,他的簽名便透過複寫紙簽到檔案上。
一般來說,一個好的盲簽名應該具有以下的性質:
1. 不可偽造性。除了簽名者本人外,任何人都不能以他的名義生成有效的盲簽名。這是一條最基本的性質。
2. 不可抵賴性。簽名者一旦簽署了某個訊息,他無法否認自己對訊息的簽名。
3. 盲性。簽名者雖然對某個訊息進行了簽名,但他不可能得到訊息的具體內容。
4. 不可跟蹤性。一旦訊息的簽名公開後,簽名者不能確定自己何時簽署的這條訊息。
滿足上面幾條性質的盲簽名,被認為是安全的。這四條性質既是我們設計盲簽名所應遵循的標準,又是我們判斷盲簽名性能優劣的根據。
另外,方案的可操作性和實現的效率也是我們設計盲簽名時必須考慮的重要因素。一個盲簽名的可操作性和實現速度取決於以下幾個方面:
1. 密鑰的長度;
2. 盲簽名的長度;
3. 盲簽名的算法和驗證算法。

具體步驟

·接收者首先將待簽數據進行盲變換,把變換後的盲數據發給簽名者。
·經簽名者簽名後再發給接收者。
·接收者對簽名再作去盲變換,得出的便是簽名者對原數據的盲簽名。
·這樣便滿足了條件①。要滿足條件②,必須使簽名者事後看到盲簽名時不能與盲數據聯繫起來,這通常是依靠某種協定來實現的。

盲簽名

背景:電子現金.
一般的簽名,簽名者對自己發出的簽名,必須是記得的,比如,在何時何地對誰發的,他自己可以記下來。但是,如果把簽名看作是電子現金的話,就涉及到一個匿名性的問題
用實際鈔票的時候,鈔票上有沒有寫你的名字?當然沒有。那我也不希望,銀行通過追蹤自己發出簽名,來獲得用戶的消費情況。於是就設計出盲簽名。
盲簽名算法是具有下列兩個特性的數字簽名算法
1. 訊息的內容對簽名者是不可見的
2. 在簽名被接受者公開後,簽名者不能追蹤簽名。

意義

盲簽名在某種程度上保護了參與者的利益,但不幸的是盲簽名的匿名性可能被犯罪份子所濫用。為了阻止這種濫用,人們又引入了公平盲簽名的概念。公平盲簽名比盲簽名增加了一個特性,即建立一個可信中心,通過可信中心的授權,簽名者可追蹤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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