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人失職致兒童傷亡事件

監護人失職致兒童傷亡事件

監護人失職致兒童傷亡事件,指家長或其他監護人如果因為疏忽、漠視等原因,沒有盡到應有的監護責任,導致孩子受傷或死亡事件。

根據公開資料梳理,2001年到2018年間 ,中國已經被曝光的幼童車內悶死事件達幾十起,或者是教育機構疏忽大意,或者是家長等監護人疏忽大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監護人失職致兒童傷亡事件
  • 主要責任人:家長或其他監護人
  • 受害者:兒童
  • 造成影響:導致孩子受傷或死亡
事件記錄,主要原因,

事件記錄

2010年7月31日,陝西省西安市一名女童被遺忘在幼稚園的校車內,孩子被發現後已經不幸窒息身亡。
2011年8月2日,安徽省安慶市一名女童被遺忘在幼稚園校車裡悶了一天,後經搶救無效死亡。
2012年4月3日,海南省澄邁縣一戶人家駕車返回家中後,忘記將在車內睡覺的女童抱下車。女童因長時間處在高溫車廂內窒息死亡。
2013年7月,湖北一名男孩被遺忘在車中,兩個多小時後被發現時已經昏迷,因搶救無效死亡。
2014年3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瓦提縣一位媽媽將自己9個月大的女兒放在車內離去,導致孩子死亡。
2015年8月17日中午11時,江蘇宿遷5歲的男孩毛毛和他2歲的妹妹丹丹在家門口失蹤。5個小時後,家人在離家幾米外的一輛閒置汽車內發現了兄妹倆,但兩個孩子都已經停止了呼吸。經初步鑑定,兩個孩子因車內高溫中暑,導致身亡。
2015年6月27日,湖南省湘潭市一小區內,一名小男孩被發現死在自家車內。原因是父母下車時把睡在后座的兒子遺忘在車內。等家人發現異常時,孩子已在車內被鎖了6個小時,最終因窒息死亡。
2016年9月7日,天津市一家幼稚園的司機駕車將一名女童接到幼稚園門口後,因維修剎車而將女童遺忘在車內並離去。過了8個多小時,女童才被司機發現,後經搶救無效死亡。
2017年5月,廣西壯族自治區宜州市一家幼稚園的校車長時間在烈日下暴曬,一名幼童後被發現悶在車內,呼吸、心跳停止,送醫院後經搶救無效死亡。
2018年4月9日,安徽省合肥市一磚窯廠的轎車內,一名4歲女孩和一名6歲男孩被發現悶死其中。
2018年5月2日,廣東省潮州市湘橋區城西派出所接報,一名3歲女童被遺忘在所就讀幼稚園的麵包車內,因窒息而死亡。2018年5月3日,幼稚園經營者兼司機陳某平、隨車老師謝某芳被湘橋分局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刑事拘留。
2018年7月17日晚上,安徽省蚌埠市兩名幼童不幸被悶死在車內。幼童的親戚將車停在家門口,然後出去辦事,臨走的時候可能車門沒有關死,兩名幼童打開車門跑到車內玩耍,不小心將車門關上,想出來的時候卻沒有辦法打開車門,由於天氣非常炎熱,車裡溫度非常高,最終導致兩名幼童死亡。

主要原因

首都師範大學初等教育學院教師傅添博士表示此類悲劇頻頻發生有兩個主要原因:
一是家長和社會機構自身缺乏足夠的責任感,對孩子沒有盡到足夠的關愛義務,特別是沒有站在孩子的立場上去考慮他們的實際情況和潛在危險,導致了悲劇的一再發生;
二是在中國的傳統觀念里,養育、照顧孩子一般被認為是家庭里的私事。不盡責、不稱職的家長或其他監護人,往往最多也只能受到道德上的譴責,即使造成了嚴重的後果,比如孩子受傷甚至死亡。中國現行的法律體系對之的懲戒力度也遠遠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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