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鹿洞書院揭示

白鹿洞書院揭示

《白鹿洞書院揭示》,即《白鹿洞書院學規》。白鹿洞書院,位於廬山五老峰南麓後屏山下,唐李渤讀書其中,養一白鹿自娛,人稱白鹿先生。因此地四山環合,俯視似洞,由此得名。南唐升元年間,白鹿洞正式闢為學館,亦稱“廬山國學”,後擴為書院,與湖南的嶽麓書院、河南的嵩陽書院應天書院並稱為“四大書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白鹿洞書院揭示
  • 外文名:白鹿洞書院揭示
  • 稱為:“四大書院之一
  • 位於:廬山五老峰南麓後屏山下
基本信息,學規原文,參考譯文,與書院教育宗旨,揭示詳解,五教之目,為學之序,修身之要,處事之要,接物之要,背景意義,

基本信息

學規原文

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
右五教之目。堯、舜使契為司徒,敬敷五教,即此是也。學者學此而已。而其所以學之之序,亦有五焉,其別如左:
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篤行之。
右為學之序。學、問、思、辨、四者所以窮理也。
若夫篤行之事,則自修身以至於處事、接物,亦各有要,其別如左:
言忠信。行篤敬。懲忿窒欲。遷善改過
右修身之要。
正其義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
右處事之要。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行有不得,反求諸己
右接物之要。
熹竊觀古昔聖賢所以教人為學之意,莫非使之講明義理,以修其身,然後推以及人,非徒欲其務記覽,為詞章,以釣聲名,取利祿而已也。
今人之為學者,則既反是矣。然聖賢所以教人之法,具存於經,有志之士,固當熟讀、深思而問、辨之。
苟知其理之當然,而責其身以必然,則夫規矩禁防之具,豈待他人設之而後有所持循哉?近世於學有規,其待學者為已淺矣。而其為法,又未必古人之意也。
故今不復以施於此堂,而特取凡聖賢所以教人為學之大端,條列如右,而揭之楣間。諸君其相與講明遵守,而責之於身焉,則夫思慮云為之際,其所以戒謹而恐懼者,必有嚴於彼者矣。
其有不然,而或出於此言之所棄,則彼所謂規者,必將取之,固不得而略也。諸君其亦念之哉。

參考譯文

父子間要有骨肉之親,君臣間要有禮義之道,夫妻間要摯愛又要有內外之別,老少間要有長幼之序,朋友間要有誠信之德。這就是“五教”的綱目。聖人堯舜讓司徒契教化百姓的就是這“五教”,學子學習這五教,而他們學習的順序,也有五條。廣博地學習,審慎地發問,謹慎地思考,明晰地分辨,忠實的貫徹。這就是學習的順序。學、問、思、辨,四者已經窮究事物的道理。至於忠實的去貫徹,就要知道修身、處事、接物的原則,也有各自的要領。 說話忠誠信實,行為篤厚恭敬;制住怒氣,抑制欲望;改正錯誤不斷向善。這是修身的原則. 以禮義端正自己,不去追求物質利益;努力張揚闡明天下之大道,不去計較個人得失。這是處事的原則。 自己所不願意做的事,不要再讓別人去做;自己做事未達到目的,應從自己身上找原因。這是接物的原則。 我私下裡關注古代聖哲教人讀書學習,無非是為了使人明白禮義道理,修養身心,然後推己及人,並不是為了記覽詞章,沽名釣譽,追求利祿。今天的一些學子,違背了聖者的教導。聖哲教育人的法則,在經典中都有記載,有志向的人,當熟讀精思,審問明辨。如果知道這是自然之理,必須以此約束自己,那就何必要等他人立下規矩,才依此去做呢?近世學堂雖有規則,但很不夠,並未符合聖哲的意圖。所以,本書院另立學規。將聖哲教人讀書求學的根本原則,分條列出貼在門楣上,請諸位學子共同研讀,遵守執行,並約束自身.只有嚴格要求,才會有所戒懼.希望大家牢牢記住。

與書院教育宗旨

宋代書院在講學中形成了比較完整的書院教育理論,朱熹的《白鹿洞書院揭示》是其代表。《白鹿洞書院揭示》(亦稱《白鹿洞書院學規》、《白鹿洞書院教條》)是中國書院發展史上一個綱領性學規。
在《白鹿洞書院揭示》中,朱熹明確了教育的目的,闡明了教育教學的過程,提出了修身、處事、接物的基本要求。雖然這些思想早在儒家的《論語》、《孟子》、《禮記》等典籍中就已經出現。然而,把這些儒家思想匯集起來,用學規的形式固定下來,形成較為完整的書院教育理論體系,成為後世學規的範本和辦學準則,使書院教育逐步走上制度化的發展軌道,其貢獻不可低估。《白鹿洞書院揭示》不僅對於當時及以後的書院教育,而且對於官學教育都產生過重大影響。

揭示詳解

五教之目

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右五教之目。堯、舜使契為司徒,敬敷五教,即此是也。
解:五教之目出自《中庸章句·第二十章》
【原文】“天下之達道五,曰:君臣也,父子也,夫婦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五者,天下之達道也。”朱熹注曰:“孟子所謂‘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是也”。
“五教”就是進行五個方面的倫理關係的教育。
“五倫”即五常: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這在《禮記·昏義》和《孟子·滕文公上》中皆有論述。
“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的意思是:父子之間應該有親情,君臣之間應該有道義,夫婦有內外之別,長幼尊卑次序,朋友有誠信。也就是說為父要慈、為子要孝、為君要仁、為臣要忠、為夫要義、為妻要從、為長要惠、為幼要順、為友要相互講誠信。

為學之序

學者學此而已。而其所以學之之序,亦有五焉,其別如左: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篤行之。右為學之序。學、問、思、辨四者,所以窮理也。
解:為學之序,出自《中庸章句第二十章》:
【原文】“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篤行之。有弗學,學之弗能,弗措也;有弗問,問之弗知,弗措也;有弗思,思之弗得,弗措也;有弗辨,辨之弗明,弗措也;有弗行,行之弗篤,弗措也。”
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篤行之。”的意思是:廣博地學習,詳細地請教,勤勉地思考,明確地辨別,忠實地行事。

修身之要

若夫篤行之事,則自修身以至於處事、接物,亦各有要,其別如左:言忠信。行篤敬。懲忿窒欲。遷善改過。右修身之要。
解:修身之要,“言忠信,行篤敬”出自《論語·衛靈公第十五》。
【原文】子張問行。子曰:“言忠信,行篤敬,雖蠻貊(MO)之邦,行
矣。言不忠信,行不篤敬,雖州里,行乎哉?立則見其參於前也,在輿則見期倚于衡也;夫然後行!”。 “言忠信,行篤敬”的意思是:言語忠誠老實,行為敦厚嚴肅。
懲忿窒欲,遷善改過”出自周敦頤的《太極圖說》:
【原文】“君子乾乾,不息於誠,然必懲忿窒欲,遷善改過而後至。乾之用其善是,損益之大莫是過,聖人之旨深哉!”《乾損益動第三十一》。指壓抑自己的欲望和怒氣,改正自己的錯誤而向善。
“懲忿窒欲,遷善改過”的意思是:壓抑自己的欲望和怒氣,改正自己的錯誤而向善。

處事之要

正其義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右處事之要。
解:董仲舒在《春秋繁露-對膠西王越大夫不得為仁》中提出:“仁人者,正其道不謀其利,修其理不急其功。”《漢書-董仲舒傳》則云:“夫仁者,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
朱熹所制白鹿洞學規即引後一條,但“不計其功”與“不急其功”實際上頗有相差。
正其義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的意思是:做任何事情都是為了匡扶正義而不是為了個人的利益,都是為了明辨真理而不是為了一己的功名。

接物之要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行有不得,反求諸己。右接物之要。
解:接物之要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出自《論語·顏淵第十二》。
【原文】“仲弓問仁。子日:‘出門如見大賓,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在邦無怨,在家無怨。”,這是孔子經典妙句之一,亦是儒家文化精華之處。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是孔子所主張的處世原則。孔子的弟子子貢曾經請教說,有沒有這樣一個原則,它是我們終身都應該遵守執行的。孔子說,有的,這就是寬恕。寬恕的意思是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也就是說,自己不願意承受的事情,也不要強加給別人。與這個原則相伴隨,孔子主張:自己想要達到的目標,也要幫助別人達到;不願意別人以某種方式對待自己,自己就首先不要用這種方式對待別人。孔子曾經對他的學生說過,他的所有主張中貫穿著一個基本原則。學生們都不理解這個原則是什麼,只有曾參理解,曾參說,就是忠誠和寬恕。“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就是寬恕原則的表現之一。 孔子認為,這個原則,是實行仁義的重要途徑。如果每個人都從這裡入手,就有可能成為一個具有仁義道德的人。這個原則發展到近代,就是要設身處地地替別人著想的意思。一個人要辦什麼事,首先要想一想,假如自己處在這樣的地位,將會怎么做?這樣思考問題,就可能使問題得到比較正確的處理。 因而,這個儒學提倡的原則在今天仍有它的生命力。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意思是:自己不想要的東西,切勿強加給別人。孔子所強調的是,人應該寬恕待人,應提倡“恕”道,唯有如此才是仁的表現。“恕”道是“仁”的消極表現,而其積極表現便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孔子所闡釋的仁以“愛人”為中心,而愛人這種行為當然就包括著寬恕待人這一方面。《論語》中提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
“行有不得,反求諸己”出自《孟子·離婁章句上》
【原文】孟子曰:“愛人不親,反其仁;治人不治,反其智;禮人不答,反其敬——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諸己,其身正而天下歸之。詩云:‘永言配命,自求多福。’”
【譯文】孟子說:“愛別人卻得不到別人的親近,那就應反問自己的仁 愛是否不夠;管理別人卻不能夠管理好,那就應反問自己的管理 才智是否有問題;禮貌待人卻得不到別人相應的禮貌,那就應反問自己的禮貌是否到家——凡是行為得不到預期的效果,都應該反過來檢查自己,自身行為端正了,天下的人自然就會歸服。《詩 經》說:‘長久地與天命相配合,自己尋求更多的幸福。”’
“行有不得,反求諸己”的意思是:凡是行為得不到預期的效果,都應該反過來檢查自己。

背景意義

朱熹在學規文本之後,做了這樣的解釋,他說:“熹竊觀古昔聖賢所以教人為學之意,莫非使之講明義理以修其身,然後推己及人;非徒欲其務記覽為詞章,以釣聲名取利祿而已。今人之為學者,則既反是矣。然聖賢所以教人之法,具存於經,有志之士,固當熟讀深思而問辨之。苟知其理之當然,而責其身以必然,則夫規矩禁防之具,豈待他人設之而後有所持循哉!近世於學有規,其待學者為已淺矣;而其為法,又未必古人之意也。故今不復以施於此堂,而特取凡聖賢所以教人為學之大端,條例如左,而揭之相間,諸君相與講明遵守,而責之於身焉。則夫思慮云為之際,其所以戒謹恐懼者,必有嚴於彼者矣。其有不然,而或出於此言之所棄,則彼所謂規者必將取之,固不得而略也。諸君其亦念之哉!”(《朱文公文集·白鹿洞書院揭示》)
朱熹朱熹
從這段解釋我們可以看出,朱熹講學或教人為學的目的,不是要人們學到雜亂的知識,寫得出華麗的文章,藉以沽名釣譽,謀取利祿,而是為了要人們按儒家經典,讀書窮理,修己治人,成為對社會有用的人才。他規定了封建社會“大學”教育內容的核心,是講明道德的所以然,這既是教育內容,也是教育目的,把世界觀、政治要求、教育目的與學習修養的途徑融而為一。這種教育理論,以及由它引申出來的一些實際教學措施,對鞏固封建秩序能起很大的作用。它出現之後,很快就成為南宋書院統一的學規,也是元明清各朝書院學規的範本,並影響到各級各類官學,成為封建社會後期辦學的準則。明代大教育家王陽明亦對這個學規給予了高度評價:“夫為學之方,白鹿之規盡矣”(《陽明全書·紫陽書院集序》)。
《白鹿洞書院揭示》自問世以來,一直作為封建社會教育的共同準則。朱熹的高足弟子劉偏,任國子司業時,上奏朝廷,“請刊行所注學庸語孟以備勸講及白鹿洞規示大學”(《宋元學案·滄州諸儒學案·劉愉》卷69)。到宋淳佑六年(1246),“理宗詔頒《白鹿洞學規》於各州府縣立石”。
《 白鹿洞書院揭示》便成為全國性的學校和書院的“教規”了。在此同時,一些朱熹的弟子及當時的學者也仿效《白鹿洞規》,制訂了一些“學規”,有的全文照搬,按照《白鹿洞書院揭示》進行辦學和管理書院。 南宋紹熙五年(1194),朱熹任湖南安撫使,振興嶽麓書院,將《白鹿洞書院教條》頒於該書院,以貫徹他的辦學方針和教學思想,成為嶽麓書院最早的正式的學規,對嶽麓書院的教學,學風產生了重大影響。 朱熹的高足弟子陳毖,主持福建延平書院時,又把《白鹿洞書院學規》照搬過去,另一弟子葉武調郴州教授時,“亦以白鹿洞規為諸生準繩”。(《增補宋元學案·淪州諸儒學案·葉武子》卷69) 朱熹為《白鹿洞書院學規》及其他書院和學校的“學規”的制訂,對後世書院和學校的學風建設創了一個良好的開端,它有利於書院和學校的管理,有利於學員的讀書上進,同時也有利於教書育人。即使是今天看來,只要輕輕地抹去蒙在它上面的歷史的灰塵,它就會閃爍璀璨的光芒!《白鹿洞書院揭示》背景及其解釋
《白鹿洞書院揭示》,即《白鹿洞書院學規》。白鹿洞書院在今江西省九江市境內,位於廬山五老峰南麓後屏山下,唐李渤讀書其中,養一白鹿自娛,人稱白鹿先生。因此地四山環合,俯視似洞,由此得名。南唐升元年間,白鹿洞正式闢為學館,亦稱“廬山國學”,後擴為書院,與湖南的嶽麓書院、 河南的嵩陽書院和應天書院並稱為“四大書院”。
本學規是朱熹為了培養人才而制定的教育方針和學生守則。它集儒家經典語句而成,便於記誦。首先,它提出了教育的根本任務,是讓學生明確“義理”,並把它見之於身心修養,以達到自覺遵守的最終目的。其次,它要求學生按學、問、思、辨的“為學之序”去“窮理”、“篤行”。再次,它指明了修身、處事、接物之要,作為實際生活與思想教育的準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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