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期記提折舊

當期記提折舊
折舊是因為固定資產一般金額較多,使用期較長,如果一次計入一期損益會使企業當期利潤大量減少,負擔較重,而且不符合權責發生制的原理,所以一般會平均分攤到實際使用期計算各期成本支出
而除開財務報表的因素,一般企業都喜歡在初期多提折舊。原因有以下幾點:
1.金錢是有時間價值的,簡單的說現在的一千元比一年後的一千元值錢,因為即使你把現在的一千元存進銀行,一年後絕對可以收到一千多。根據資金的時間價值,企業總是希望可以更早的收到現金,更晚的付出現金.
2.而不同的折舊計算方法,會對企業當期利潤產生影響,從而影響當期應該繳納的所得稅。舉例說明,如果企業購進某固定資產,價值100萬,而企業當期除固定資產折舊之外盈利100萬,後一年盈利90萬
方法一:如果企業當期記提折舊10萬,那么當期應交稅金為(100-10)*0.33=29.7萬,後一期折舊全部計提,那么不用繳納一分錢所得稅
方法二:而如果企業當期記提100萬折舊,那么企業就不會交一分錢所得稅。當然,企業在其後一年由於固定資產全部折舊完畢,所以會繳納所得稅90*0.33=29.7萬
從總的金額來說,企業交的所得稅都是一樣多的,但採用方法2,可以晚繳所得稅,就等於免息取得了29.7萬元的一年期貸款
所以,稅法對企業固定資產的計提方法有著嚴格的方法規定是時長規定,而且一般不允許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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