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煙肼片

異煙肼片,適應症為(1)與其它抗結核藥聯合,適用於各型結核病的治療,包括結核性腦膜炎以及其他分枝桿菌感染。(2)單用適用於各型結核病的預防:①新近確診為結核病患者的家庭成員或密切接觸者;②結核菌素純蛋白衍生物試驗(PPD)強陽性同時胸部X射線檢查符合非進行性結核病,痰菌陰性,過去未接受過正規抗結核治療者;③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劑或長期激素治療的患者,某些血液病或網狀內皮系統疾病(如白血病、霍奇金氏病)、糖尿病、尿毒症、矽肺或胃切除術等患者,其結核菌素純蛋白衍生物試驗呈陽性反應者;④35歲以下結核菌素純蛋白衍生物試驗陽性的患者;⑤已知或疑為HIV感染者,其結核菌素純蛋白衍生物試驗呈陽性反應者,或與活動性肺結核患者有密切接觸者。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異煙肼片
  • 藥品類型:處方藥、基本藥物、醫保工傷用藥
  • 用途分類:抗結核病藥
成份,性狀,適應症,規格,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兒童用藥,老年用藥,藥物相互作用,藥物過量,藥理毒理,藥代動力學,貯藏,包裝,有效期,執行標準,

成份

化學名稱:4-吡啶甲醯肼。
化學結構式:
異煙肼片

分子式:C6H7N3O
分子量:137.14

性狀

本品為白色或類白色片。

適應症

(1)與其它抗結核藥聯合,適用於各型結核病的治療,包括結核性腦膜炎以及其他分枝桿菌感染。
(2)單用適用於各型結核病的預防:
①新近確診為結核病患者的家庭成員或密切接觸者;
②結核菌素純蛋白衍生物試驗(PPD)強陽性同時胸部X射線檢查符合非進行性結核病,痰菌陰性,過去未接受過正規抗結核治療者;
③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劑或長期激素治療的患者,某些血液病或網狀內皮系統疾病(如白血病、霍奇金氏病)、糖尿病、尿毒症、矽肺或胃切除術等患者,其結核菌素純蛋白衍生物試驗呈陽性反應者;
④35歲以下結核菌素純蛋白衍生物試驗陽性的患者;
⑤已知或疑為HIV感染者,其結核菌素純蛋白衍生物試驗呈陽性反應者,或與活動性肺結核患者有密切接觸者。

規格

100mg

用法用量

口服 預防:成人一日0.3g(3片),頓服;小兒每日按體重10mg/kg,一日總量不超過0.3g(3片),頓服。治療:成人與其他抗結核藥合用,按體重每日口服5mg/kg,最高0.3g(3片);或每日15mg/kg,最高900mg(9片),每周2~3次。小兒按體重每日10~20mg/kg,每日不超過0.3g(3片),頓服。某些嚴重結核病患兒(如結核性腦膜炎),每日按體重可高達30mg/kg(一日量最高500mg(5片)),但要注意肝功能損害和周圍神經炎的發生。

不良反應

發生率較多者有步態不穩或麻木針刺感、燒灼感或手指疼痛(周圍神經炎);深色尿、眼或皮膚黃染(肝毒性,35歲以上患者肝毒性發生率增高);食慾不佳、異常乏力或軟弱、噁心或嘔吐(肝毒性的前驅症狀)。發生率極少者有視力模糊或視力減退,合併或不合併眼痛(視神經炎);發熱、皮疹、血細胞減少及男性乳房發育等。本品偶可因神經毒性引起的抽搐。

禁忌

肝功能不正常者,精神病患者和癲癇病人禁用。

注意事項

(1)交叉過敏反應,對乙硫異煙胺、吡嗪醯胺、煙酸或其他化學結構有關藥物過敏者也可能對本品過敏。
(2)對診斷的干擾:用硫酸銅法進行尿糖測定可呈假陽性反應,但不影響酶法測定的結果。異煙肼可使血清膽紅素、丙氨酸氨基轉移酶及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的測定值增高。
(3)有精神病、癲癇病史者、嚴重腎功能損害者應慎用。
(4)如療程中出現視神經炎症狀,應立即進行眼部檢查,並定期複查。
(5)異煙肼中毒時可用大劑量維生素B6對抗。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1)本品可穿過胎盤,導致胎兒血藥濃度高於母血藥濃度。動物實驗證實異煙肼可引起死胎,但在人類中雖未證實,孕婦套用時必須充分權衡利弊。異煙肼與其他藥物聯合時對胎兒的作用尚未闡明。此外,在新生兒用藥時應密切觀察不良反應。
(2)異煙肼在乳汁中濃度可達12mg/L,與血藥濃度相近;雖然在人類中尚未證實有問題,哺乳期間套用仍應充分權衡利弊。如用藥則宜停止哺乳。

兒童用藥

嚴格按兒童用法用量使用。

老年用藥

50歲以上患者用本品引起肝炎的發生率較高。

藥物相互作用

(1)服用異煙肼時每日飲酒,易引起本品誘發的肝臟毒性反應,並加速異煙肼的代謝,因此需調整異煙肼的劑量,並密切觀察肝毒性徵象。應勸告患者服藥期間避免酒精飲料。
(2)含鋁製酸藥可延緩並減少異煙肼口服後的吸收,使血藥濃度減低,故應避免兩者同時服用,或在口服制酸劑前至少1小時服用異煙肼。
(3)抗凝血藥(如香豆素或茚滿雙酮衍生物)與異煙肼同時套用時,由於抑制了抗凝藥的酶代謝,使抗凝作用增強。
(4)與環絲氨酸同服時可增加中樞神經系統不良反應(如頭昏或嗜睡),需調整劑量,並密切觀察中樞神經系統毒性徵象,尤其對於從事需要靈敏度較高的工作的患者。
(5)利福平與異煙肼合用時可增加肝毒性的危險性,尤其是已有肝功能損害者或為異煙肼快乙醯化者,因此在療程的頭3個月應密切隨訪有無肝毒性徵象出現。
(6)異煙肼為維生素B6的拮抗劑,可增加維生素B6經腎排出量,因而可能導致周圍神經炎,服用異煙肼時維生素B6的需要量增加。
(7)與腎上腺皮質激素(尤其潑尼松龍)合用時,可增加異煙肼在肝內的代謝及排泄,導致後者血藥濃度減低而影響療效,在快乙醯化者更為顯著,應適當調整劑量。
(8)與阿芬太尼(alfentanil)合用時,由於異煙肼為肝藥酶抑制劑,可延長阿芬太尼的作用;與雙硫侖(disulfiram)合用可增強其中樞神經系統作用,產生眩暈、動作不協調、易激惹、失眠等;與安氟醚合用可增加具有腎毒性的無機氟代謝物的形成。
(9)與乙硫異煙胺或其他抗結核藥合用,可加重後二者的不良反應。與其他肝毒性藥合用可增加本品的肝毒性,因此宜儘量避免。
(10)異煙肼不宜與酮康唑或咪康唑合用,因可使後兩者的血藥濃度降低。
(11)與苯妥英鈉或氨茶鹼合用時可抑制二者在肝臟中的代謝,而導致苯妥英鈉或氨茶鹼血藥濃度增高,故異煙肼與兩者先後套用或合用時,苯妥英鈉或氨茶鹼的劑量應適當調整。
(12)與對乙醯氨基酚合用時,由於異煙肼可誘導肝細胞色素P450,使前者形成毒性代謝物的量增加,可增加肝毒性及腎毒性。
(13)與卡馬西平同時套用時,異煙肼可抑制其代謝,使卡馬西平的血藥濃度增高,而引起毒性反應;卡馬西平可誘導異煙肼的微粒體代謝,形成具有肝毒性的中間代謝物增加。
(14)本品不宜與其他神經毒藥物合用,以免增加神經毒性。

藥物過量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藥理毒理

本品是一種具有殺菌作用的合成抗菌藥,本品只對分枝桿菌,主要是生長繁殖期的細菌有效。其作用機制尚未闡明,可能抑制敏感細菌分枝菌酸(mycolic acid)的合成而使細胞壁破裂。

藥代動力學

本品口服後迅速自胃腸道吸收,並分布於全身組織和體液中,包括腦脊液、胸水、腹水、皮膚、肌肉、乳汁和乾酪樣組織。並可穿過胎盤屏障。蛋白結合率僅0~10%。口服1~2小時血藥濃度可達峰值,但4~6小時後血藥濃度根據患者的乙醯化快慢而不一,快乙醯化者,T1/2為0.5~1.6小時,慢乙醯化者為2~5小時,肝、腎功能損害者可能延長。代謝主要在肝臟中乙醯化而成無活性代謝產物,其中有的具有肝毒性。乙醯化的速率由遺傳所決定。慢乙醯化者常有肝臟N-乙醯轉移酶缺乏,未乙醯化的異煙肼可被部分結合。本品主要經腎排泄(約70%),在24小時內排出,大部分為無活性代謝物。快乙醯化者中93%以乙醯化型在尿液中排出,慢乙醯化者為63%。快乙醯化者尿液中7%的異煙肼呈游離或結合型,而慢乙醯化者則為37%。本品易通過血腦屏障,亦可從乳汁排出,少量可自唾液、痰液和糞便中排出。相當量的異煙肼可經血液透析與腹膜透析清除。

貯藏

遮光,密封,在乾燥處保存。

包裝

口服固體藥用高密度聚乙烯瓶,100、1000片/瓶。

有效期

36個月。

執行標準

《中國藥典》2010年版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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