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氰酸-β-萘酯

異氰酸-β-萘酯

異氰酸-β-萘酯,是一種無色片狀結晶,熔點(℃): 55-56 ,常用於有機合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異氰酸-β-萘酯
  • 外文名:2-NAPHTHYL ISOCYANATE
  • Mol檔案:2243-54-1.mol
  • EINECS號:218-815-7
簡介,物理性質,化學性質,穩定性,毒理學數據,生態學數據,注意事項,危險性概述,急救措施,消防措施,泄漏應急處理,處置與儲存,控制與防護,廢棄處置,運輸信息,法規信息,

簡介

中文同義詞:2-異氰酸合萘;異氰酸-β-萘酯;2-萘基異氰酸酯;異氰酸-2-萘酸酯;異氰酸酯;異氰酸Α-萘酯;Β-萘異氰酸酯;異氰酸-2-萘酯
英文名稱:2-NAPHTHYL ISOCYANATE
英文同義詞:2-isocyanato-naphthalen;2-isocyanato-Naphthalene;beta-naphthylisocyanate;β-Naphthyl isocyanate;2-NAPHTHYL ISOCYANATE;2-Naphthyl Isocyanate ,97%;2-Naphthalenyl isocyanate;2-Naphtyl isocyanate
CAS號:2243-54-1
分子式:C11H7NO
分子量:169.18
EINECS號:218-815-7
Mol檔案:2243-54-1.mol

物理性質

1. 性狀:白色片狀結晶
2. 熔點(ºC):53-56
3. 沸點(ºC,0.2mmHg):83
4. 溶解性:易溶於乙醚,苯

化學性質

穩定性

對水敏感。
避免與不相容材料接觸。避免陽光直射,避免與水,濕空氣接觸。
強氧化劑,酸,強鹼,醇類,胺類反應。

毒理學數據

致突變性:
倉鼠卵巢的姐妹染色單體交換:200μmol/L/3H。

生態學數據

對環境有危害,對水體有污染,禁止進入水體。

注意事項

危險性概述

健康危害:該品對眼、黏膜、皮膚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
燃爆危險:該品可燃,有毒,具刺激性。

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脫去污染的衣著,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
眼睛接觸: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就醫。
吸入: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就醫。
食入:飲足量溫水,催吐。就醫。

消防措施

危險特性:遇明火能燃燒。與強氧化劑接觸可發生化學反應。受高熱分解放出有毒的氣體。
有害燃燒產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
滅火方法:消防人員須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風向滅火。
滅火劑:霧狀水、泡沫、乾粉、二氧化碳、砂土。禁止使用酸鹼滅火劑。

泄漏應急處理

應急處理:隔離泄漏污染區,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防塵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用砂土、乾燥石灰或蘇打灰混合。收集於乾燥、潔淨、有蓋的容器中,轉移至安全場所。若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處置與儲存

操作注意事項:密閉操作,全面通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自吸過濾式防塵口罩,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穿防毒物滲透工作服,戴橡膠手套。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菸。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和設備。避免產生粉塵。避免與氧化劑、酸類、鹼類接觸。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
儲存注意事項:儲存於陰涼、乾燥、通風良好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包裝必須密封,切勿受潮。應與氧化劑、酸類、鹼類等分開存放,切忌混儲。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儲區應備有合適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控制與防護

工程控制:生產過程密閉,全面通風。
呼吸系統防護:空氣中粉塵濃度超標時,必須佩戴自吸過濾式防塵口罩。緊急事態搶救或撤離時,應該佩戴空氣呼吸器。
眼睛防護: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身體防護:穿防毒物滲透工作服。
手防護:戴橡膠手套。
其他防護:工作現場嚴禁吸菸。工作完畢,淋浴更衣。

廢棄處置

廢棄處置方法:處置前應參閱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建議用焚燒法處置。焚燒爐排出的氮氧化物通過洗滌器除去。

運輸信息

危險貨物編號:61653
包裝方法:液態:小開口鋼桶;螺紋口玻璃瓶、鐵蓋壓口玻璃瓶、塑膠瓶或金屬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紋口玻璃瓶、塑膠瓶或鍍錫薄鋼板桶(罐)外滿底板花格箱、纖維板箱或膠合板箱。固態:塑膠袋或二層牛皮紙袋外全開口或中開口鋼桶;
運輸注意事項:運輸前應先檢查包裝容器是否完整、密封,運輸過程中要確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墜落、不損壞。嚴禁與酸類、氧化劑、食品及食品添加劑混運。運輸途中應防曝曬、雨淋,防高溫。

法規信息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化勞發[1992] 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 ([1996]勞部發423號)等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誌 (GB 13690-92)將該物質劃為第6.1 類毒害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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