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著

畢著,字韜文,生崇禎末,稟異姿。幼工文翰,兼能挽一石弓,善擊劍。其父守薊邱,攖城拒賊,力竭戰死,屍陷賊中。其部從議請兵復仇;曰:“城在援且絕,況城沒邪!即有應,亦曠日,賊備無濟矣”。乘夜率眾出襲。賊方幸城中主將亡,夜決無變;方婐妓哄飲,而一軍突入。賊駭如天下,驚愕失措。著手刃其渠,握首級號於眾曰:“敢抗王師者,有如此首”!賊乃潰。輒焚其營,追殺無算;賊竟平。舁父屍還。時年甫二十也。捷聞,將援蕭山沈烈女事授官,俾討賊;著以父喪,辭歸,營葬金陵。及南中敗,事寢。

基本介紹

  • 本名:畢著
  • 字號:韜文
  • 所處時代:明朝
  • 民族族群:漢人
  • 出生地:安徽歙縣
  • 出生時間:1622年
  • 主要作品:《韜文詩稿》、《村居》
  • 主要成就:二十芳齡夜襲清軍營,奪回父屍
畢著夜襲清軍大營,救回父屍,守軍士氣大振,督師元帥聞捷立即上報朝廷,要求授以軍職。畢著因要料理後事,請求暫歸故里。在寓居地南京龍潭葬父後,清兵入關,北京失守,畢著遂未北上。嫁崑山書生王聖開,隱居蘇州,後在嘉定南翔教授蒙館。生活清苦自得,“明日斷炊何消問,且攜鴉嘴種梅花”。著有《韜文詩稿》,其中《紀事》一章記其闖敵營斬酋之事。
當其隨父任時,願委禽者沓至,著俱不可;若求才之得兼智勇者,方許。至是,歸於崑山土人王聖開,相誓偕隱;遂入吳門,結廬僻境,宅畔種梅百本以自給。人異其能殺賊而復有林下風,爭識之;則見裙布釵荊恬然井臼,無復昔時英概矣。
《韜文詩稿》向見於家來遠兄處,序中有云:“梨花槍萬人無敵,鐵胎弓五石能開。”又云:“入軍營而殺賊,虎穴深探;奪父屍以還山,龍潭妥葬。”又云:“室中椎髻,何殊孺仲之妻,隴上攜鋤,可並龐公之偶。”時異其人,鈔異五言古、七言絕二章,來遠兄沒,畢詩遍索不得矣。存此舊錄,聊以見其生平。
畢著詩:
《紀事》
吾父矢報國,戰死於薊丘。
父馬為賊乘,父屍為賊收。
父仇不能報,有愧秦女休①。
乘賊不及防,夜進千貔貅
殺賊血漉漉,手握仇人頭。
賊眾自相殺,屍橫滿坑溝。
父體輿櫬②歸,薄葬荒山陬③。
相期智勇士,概焉賦同仇。
蛾賊④一掃清,國家固金甌⑤。
①秦女休:三國時魏國左延年所作樂府雜曲《秦女休行》中的人物,歌中敘寫的是秦女休報仇故事。
②輿櫬:載著棺材。
③陬:山腳。
④蛾賊:即“蟻賊”,對敵軍的蔑稱。用法與韓愈《張中丞傳後序》中“外無蚍蜉蟻子之援”之類相同。
⑤金甌:金盆。《梁書·侯景傳》:“我國家猶若金甌,無一傷缺。後來用金甌比喻祖國完整的大好河山。
《村居》
席門閒傍水之涯,夫婿安貧不作家。
明日斷炊何暇問,且攜鴉嘴種梅花。
明末女傑畢著其人及“流寇”說辨正
□沈立東
晚清珍本小說《中國十二女傑演義》,拂去近百年的歲月塵封,近日於蘇北古城淮安被發現而公諸於世,為明清小說藝術寶庫再增異彩。
小說作者毛乃庸,以晚清時期隨著封建制度的崩潰而產生的男女平權、婦女解放運動的大膽叛道精神,蒐集十二位巾幗史料,結合野史稗乘、傳說軼聞,編織成篇,衍述了她們衝破女不言政、女不干政的封建倫理藩籬,躋身政治、社會舞台,乾出一番驚天動地事業的故事。
其中尤以明末清初女傑畢著殺敵報國、功成歸隱的事跡最為動人。
然而,由於時代、政治等諸多因素,小說對這位“梨花槍萬人無敵,鐵膽弓五石能開”的女俠,當年的作戰對象,作了偷梁換柱之飾,致其形象失去抗敵禦侮的民族愛國光輝,更嚴重損害了小說的思想意義。而今時過境遷,當還其本來面目。
一、畢著,字韜文,安徽歙縣人。自幼稟姿卓異,工文翰,善擊劍,精騎術,能挽強弓。明崇禎十五年(1642),時二十歲,隨父鎮守薊邱(一說薊州)。
同年,清將阿巴泰兵犯薊邱,畢父戰死,屍身為清兵掠走。時城中諸將以清軍勢大,主張請求援兵復仇。畢著以為等待援兵,曠日持久,敵人反而有所準備,未若乘敵勝而驕、驕而懈之機,以襲擊戰術取勝。於是,當夜親率精兵偷襲敵營。清軍果在營中飲酒慶賀,畢著揮戈衝進大營,殺死敵酋,敵營大亂,四處奔潰逃竄,畢著乘機奪回父屍。
明督師聞知此事,大為驚異,遂上書崇禎皇帝,建議授其官職,以族其忠勇。畢著因守父喪,乃辭謝不就,撫父樞南歸,葬父於南京龍潭,並作《紀事》詩以記殺敵復仇之事。
不久,嫁布衣士子王聖開,夫婦相攜隱居蘇州,布衣荊釵,自甘閒適,於宅旁遍植梅花數百株,並賦《村居》詩以抒林泉之志。後曾於嘉定南翔設館授徒,夫婦唱和相隨,相莊偕老。
畢著著有《織楚集》行世,惜已亡佚不傳。從今存《紀事》、《村居》二詩看,前者集忠勇孝義於詩中,可為其前期生活寫照;後者歸隱林泉,情感恬靜淡泊,乃屬後期生活的明志之篇。畢著一生可謂文武全才,雖鬚眉亦有不及。
二、《中國十二女傑演義》第二回,遂取其材敷衍成篇。情節與畢著生平所歷大致雷同。唯開篇的故事背景這樣寫道:“當明朝末年時候,天下大亂,盜賊橫行。頂出名的不用說,是李自成、張獻忠了。這班強盜到處奸淫擄掠,殺人如麻,官軍是打不過他不久,那流寇大股子人馬到了,把薊邱城圍的鐵桶一般。”
畢著所敵到底是清軍還是農民起義軍,事關重大,若不辨識,則是非必亂,徑渭難明。
據《明史·莊烈帝本紀》記載:“(崇禎)十一年(按實際應是十二年)七月,大清兵入牆子嶺。十六年四月,周延孺自清督師,大清兵北歸,戰於螺山(按在今河北省懷來縣境內)。總兵官張登科、和應薦敗沒,八鎮兵皆潰。”
另據《清史稿·太宗本紀》記載:“崇德七年(按即明崇禎十五年)十月,阿巴泰為奉命大將軍率師伐明十一月自牆子嶺入,敗明兵於薊州(崇德八年)八月五日,努山敗明兵於界嶺口。”
據上述史料可知,清軍於崇禎十二、十五、十六年入關,進軍路線分別在北京西北懷來縣和東北薊州(即今薊縣),即無論當年畢氏父女所守之城是今宛平縣的薊邱,還是今薊縣的古薊州,皆系清兵必經之地。
而再查《明史》明末之際各傳記中,不僅崇禎十五年無農民軍到達薊邱或薊州,即使在此之前亦無此事。由此可以斷定,畢著所抗之敵絕非李自成、張獻忠等農民起義軍。
小說開頭所言作戰背景大謬無疑。
三、今存記述畢著有關生平事跡資料除《中國十二女傑演義》之外,主要有:沈德潛《國朝詩別裁集》、徐鼒《小腆紀傳》、魏秀仁《銅仙殘淚》、俞樾《薈蕞編》、俞陛雲《閨秀詩話》、惲珠《國朝閨秀正始集》、施淑儀《清代閨閣詩人征略》、金武祥《粟香三筆》、胡文楷《歷代婦女著作考》、馬祖毅《皖詩玉屑》、徐坷《清稗類鈔·文學類》等。
這些資料對當年與畢著交戰敵人的記述各不相同,大致可分為三類:一類即流寇說,如沈德潛在《國朝詩別裁集》中云:“著父守薊邱,與流寇戰死”;惲珠《國朝閨秀正始集》云:“韜文年二十,隨父宦薊邱,父與流賊戰死,屍為賊擄。”俞樾《薈蕞編》亦云:“歙縣畢氏女名著,字韜文,年二十隨父宦薊邱,父與流賊戰死,屍為賊所得,著身率精銳,劫賊營,手刃其渠”;金武祥《粟香三筆》亦持此說。另外,畢著自己在《紀事》詩中述說自己殺敵報國之志時,綰束一聯“蛾賊一掃清,國家固金啞”也把敵人稱作“蛾賊”。
第二類是採用含糊概念,只籠統地稱當年進攻薊邱(或薊州)之敵為“賊”。如徐鼒《小腆紀傳·列女》中云:“畢韜文,名著,其父某守薊邱,櫻城拒賊,力竭戰死,屍陷賊中”;魏秀仁《銅仙殘淚》:“崇禎末歙女子畢韜文,父守薊邱,戰死,屍為賊虜”;俞陛雲《閨秀詩話》、胡文楷《歷代女女著作考》所記所引皆同此說。
第三類明言或力證當年薊邱攻城之敵為清兵。如馬祖毅《皖詩玉屑》記云:“畢著,歙縣人,字韜文,明崇禎十六年,她才二十歲,隨父鎮守薊邱。那一年,清將阿巴泰侵犯薊邱,她父親戰死,屍體為清兵掠走”;清末民國初施淑儀女士《清代閨閣詩人征略》“畢著”條徵引惲珠《國朝閨秀正始集》之文後案雲“明末流寇未至山東,著父之死,實在崇禎十五年,正清太宗統兵入寇時也。著實與滿兵戰,選詩者以流賊書之誤。”
據上述資料及史料考證來看,其一,明末農民起義軍既未涉足薊邱和薊州,則與畢氏父女接戰者決非農民軍無疑;其二,諸多資料中無論那一家描述這場戰鬥,皆表明敵方勢力超過守城官兵,可知這支軍隊顯非普通小股農民叛軍,故為清兵亦無疑問。
那么導致小說和部分資料與現實狀況相齟齬原因是什麼呢?筆者以為主要有兩點:
首先是社會政治的原因。眾所周知,滿清王朝是歷史上文字獄盛行的時代,生活在這一時代中的文人,在記述畢著其人其事時,自然多所忌諱。他們不敢直書畢著與清兵交戰之事,但又欲存其不朽事跡,故遂移花接木,取“流寇”而代之。
況舊時文人出於正統觀念,對反叛朝廷的農民軍本就視作為異端,即使具有正義感的讀書士人亦大多如此。在他們眼中,清賊與農民軍無二,故爾樂得言此及彼,以存畢著事跡。
所以現存有關畢著資料中,除小說《中國十二女傑演義》外,即使持“流寇”或“賊”兩種觀點者,亦基本上不指名道姓,直言李自成、張獻忠等起義領袖之名和起義軍之事。
此可明顯窺見,作者有意淡化概念以避災禍的蛛絲馬跡。若畢氏父女果真與農民軍交戰,他們完全可以大肆張揚,何必如此含糊其辭呢?
其次,記述畢著事跡的最早作家作品,當推雍正、乾隆時期的沈德潛及其《國朝詩別裁集》。關於此書及畢著之事,在徐坷的《清稗類鈔·文學類》中有這樣一段記述:“沈文愨(按即德潛)公,以所選《國朝詩別裁集》進呈御覽,高宗謂其去取紕繆,凡指斥朝廷之語,命內廷詞臣更為刪訂行世。然其中猶有未及改者,如閨秀畢著《紀事詩》,乃崇德癸未(八年)饒余親王(阿巴泰)伐明,自薊州入邊,其父戰死。故詩有薊邱語,非死流寇難也。”
這段話至少說明兩個問題:
其一,在徐坷看來,畢著詩中即便經過沈氏將清軍與流寇掉包之後,而詩中有“吾父矢報國”之語,仍屬指斥朝廷之作,朝廷詞臣一時疏忽,在奉旨刪訂時遺漏而未及刪除。
其二,這首詩應刪芟的第二個原因,還在於畢著之父並非死於“流寇”之手,而是死於抵抗清軍的戰鬥之中。則畢著“殺敵血流流,手握仇人頭。賊眾自相殺,屍橫滿坑溝”的深夜所襲之敵,顯然是清兵而非農民軍了。
另外,畢著詩中亦有“蛾賊”和“賊”等詞出現,這種情況可作兩種解釋:一是畢著本身或存錄、選錄者為避文字獄而故意酌用此詞。二,即使畢氏原作就有此類稱呼,可看作對敵人的泛稱也未嘗不可。
古之稱入侵之敵為“賊”實非鮮見,如韓愈《張中垂傳後序》中即言:“遠(按即許遠)見救援不至,而賊來益眾”這裡用“賊”代指“安史”叛軍,即可證明。
至於小說《中國十二女傑演義》中以“流寇”代清兵者,其因無非兩點:
第一,或許作者毛乃庸只是蹈襲前人之說,未加細審。於“流寇”說之真偽本就全無知覺。這種情況的可能性較小。
第二,毛乃庸系清末人,書成稿後第一次付梓時,在光緒甲辰(1904)十一月。儘管他已知真實情況,但卻不得不顧及文字獄之事。如馬祖毅、施淑儀等其作皆成於民國以後,則大可不必有所顧忌了。
總之,對於《中國十二女傑演義》中的畢著形象,當我們辨正去偽,還其本來面目的時候,再去閱讀這部珍本奇書時,我們會發現她不僅是一位文武兼備、不讓鬚眉的紅妝奇女,而且還是一位膽識非凡、情志超邁的民族女傑。如此則其豐彩鑒照、青史留名、後世不朽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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