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緯

申緯,字漢叟,號紫霞,朝鮮李朝著名詩人平山人。父參判大升。以英祖四十五年(公元1769年)八月十一日生於漢城。據金澤榮所撰年譜,身為少時,修學於京畿始興紫霞山別墅,以紫霞為號。

基本介紹

  • 本名:申緯
  • 字號紫霞
  • 所處時代:清朝
  • 出生地平山
  • 出生時間:1769年
生平介紹,晚年境遇,著述情況,

生平介紹

觀其少年時,即長於書、詩、畫,已具備三絕之才。正祖二十三年(公園1799年)申緯年三十一,登文科第,登“抄啟文臣”之選,以後十年在朝。投閒置散,以詩與酒為友,自負才學,不拘禮法,又以才奇被猜忌,以論事觸犯時諱,遂局外職。至於純祖十一年(公元1811年),被召升堂(正三品)。翌年七月,以奏請使書狀官,赴清燕京,故得以贄服師事覃溪翁方綱。申緯初見翁方綱時年四十四,亦其拜奏請使書狀官之時(純祖十二年,公元1812年)。翁方綱已熟知申緯詩名,申緯亦即聞知翁方綱之詩文,特以肌理說聞世,二人相互交遊,視為知己。自燕還國,赴谷山府使(今黃海道谷山郡),時年四十五(公元1813年),後歸朝,除兵曹參知,繼而升為承旨。翌年,被謗,再出為春川府使,申緯年已五十矣。純祖十八年(公元1818年),申緯在春川,鋤強濟窮,頗有仁聲,是年秋,以長官有責,納印而歸,民惜之,相送於道而送之越境,甚至有涕泣者焉。申緯年五十四(公元1822年),升嘉善大夫,拜兵曹參判。年五十五除司諫園大司諫。文祖攝政之翌年(公元1828年),出為江華留守,此源於上者之好文學,是年文祖命撰唐詩絕句。

晚年境遇

二年後,即純祖三十年(公元1830年),文祖以“養碩山房”四字,親書而賜,乃命摸詠十八羅漢圖。正值見寵之際,而文祖崩御,外戚擅權,乃遭黨人所憎,遂辭江華之任。時戚黨謗之,斥其阿附權勢,幸知友金祖淳救之,始免於謫。於是在朝不寧,隨歸於紫霞山莊。翌年四月,年六十三(公元1831年),除刑曹參判,而以腳疾,上疏稱病不拜。翌年(公元1832年),拜承政院都承旨,黨人上疏,竟受彈劾,金祖淳再加辯誣,純祖不以為然,申緯待罪闕下,終不入闕,遂出為平心鎮撿史。申緯六十五歲(公元1833年)三月,敘授司諫院大司諫,是年冬京畿御史李是遠,極言責之,遂配平山,乃因前日作江華留守時有瀆職之故也。憲宗元年(公元1836年),除史曹參判,旋特除大司諫。未幾,拜兵曹參判。憲宗四年,拜戶曹參判。憲宗二年(公元1836年)五月,再赴大司諫。二年後(公元1838年),官移任戶曹參判,受王命。憲宗九年(公元1843年),申緯年七十五,以正廟時抄啟文臣。加資嘉義大夫。翌年(公元1844年)臥病危篤,憲宗親遣臣問焉,並賜鹿茸,榮寵有加。憲宗十一年(公元1845年)三月,申緯卒於漢城長興坊第,享年七十七,葬紫霞山。申緯娶昌寧曹氏,無嗣子,但側室有命準、命衍、命藕、命斗等。

著述情況

著有《警修堂文稿》《紫霞山人鈔》二卷,編有《唐詩絕句選》。後弟子金澤榮集申緯詩成《紫霞詩集六卷,刊於清江蘇省通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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