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類危險品

甲類危險品,是指在在實際生產、儲存和使用中的一級易燃固體,其中包括可燃氣體,可燃粉塵,自燃性物質,遇水燃燒物質。

劃分標誌,物質特點,

劃分標誌

易燃易爆物質
防火防爆工作有很強的針對性,必須有的放矢地進行,才能取得成效。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要認清哪些物質具有易燃易爆的特點。
(一)可燃氣體。是指凡遇明火、受熱或當氧化劑接觸能著火、爆炸的氣體。根據其爆炸濃度下限的不同,分為兩級。一級可燃氣體,為爆炸濃度下限低於10%的可燃氣體。例如,氫氣、甲烷、乙烯、乙炔、環氧乙烷、氯乙烯、硫化氫、水煤氣和天然等絕大多數可燃氣體。
二級可燃氣體爆炸濃度下限等於和高於10%的可燃氣體。例如,氨氣、一氧化碳和發生爐煤氣等少數可燃氣體。在實際生產、儲存和使用中,將一級可燃氣體歸為甲類火災危險品,二級可燃氣體歸為乙類火災危險品。
(二)可燃粉塵。凡是顆粒微小,遇著火源能發生燃燒、爆炸的固體物質,都稱為可燃粉塵。例如,在加工麻、煙、糖、穀物、硫、鋁等物質的過程,粉碎、研磨、過篩等操作時所產生的粉塵,就其理化性質來說,比原來生成物質的火災危險性要大得多,在一定條件下能夠爆炸。可燃粉塵爆炸要具備三個條件:(1)粉塵本身具有爆炸性;(2)粉塵須懸浮在空氣中與空氣混合達到爆炸極限;(3)有足以引起粉塵爆炸的熱能源。
(三)自燃性物質。凡是不需要外界火源的作用,本身與空氣氧化或受外界溫度、濕度的影響,即可發熱並積熱散達到自燃點而引起燃燒的物質,都稱為自燃性物質。自燃性物質按其發生自燃的難易程度劃分為兩個級別。一級自燃物質,化學性 質比較活潑,在空氣中易氧化分解,易於自燃,而且燃燒猛烈,危險性大。如黃磷、三乙基鉛、硝化纖維和鋁鐵溶劑等。二級自燃物質,在空氣中氧化比較緩慢,自燃點較低,在積熱不散的條件下能夠自燃。如油紙、油布等含有油脂的物品。在實際生產、儲存和使用中,將一級自燃物質歸為甲類火災危險品,二級自燃物質歸為乙類火災危險品。
(四)遇水燃燒物質。凡是能與水發生劇烈反應放出可燃氣體,同時放出大量熱量,使可燃氣體溫度猛升到自燃點,從而引起燃燒爆炸的物質,都稱為遇水燃燒物質。遇水燃燒物質按遇水或受潮後發生反應的強烈程度及其危害的大小,劃分為兩個級別。

物質特點

一級遇水燃燒物質,與水或酸反應時速度快,能放出大量的易燃氣體,熱量大,極易引起自燃或爆炸。如鋰、鈉、鉀、銣、鍶、銫、鋇等金屬及其氫化物等。
二級遇水燃燒物質,與水或酸反應時的速度比較緩慢,放出的熱量也比較少,產生的可燃氣體,一般需要有水源接觸,才能發生燃燒或爆炸。如金屬鈣、氫化鋁、硼氫化鉀、鋅粉等。
在實際生產、儲存與使用中,將遇水燃燒物質都歸為甲類火災危險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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